外争自由,内省自身
今天是第十四个记者节,我们召开第一期安平沙龙。
在北京生活,每天养成早起第一件事查空气污染指数的习惯。今天有霾,想起展江老师前两天就陈永洲事件发表评论说,“笼罩在中国新闻界头上的阴霾,在11月8日第十四个记者节来临时特别浓密。”
早起的第二件事,是打开微信,看到许多朋友圈的朋友在谈论记者节。上海的富敏荣律师说:“今天11月8日是第10个记者节,这是一个愁云惨雾笼罩下的记者节,今年的记者节看来只能在哀怨中度过了。恕不说节日快乐了。”
在陈鸣他们的一个微信群中,中山大学新闻系的一个大三学生写道:“去年这时候,我还乐乐呵呵地逐一发短信给认识的记者老师。今天就算了吧。发现我根本说不清是怎样一个群体在过这个节——哦,好像还不能用‘一个群体’来形容他们。”
陈永洲事件最好地证明了,在外界环境如此险恶之时,新闻界不能形成一个共同体。在头版上斗大的“请放人”、“再请放人”激发巨大的舆论风暴之时,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在2013年10月24日写作的“媒体札记”的名字叫做《命运共同体》,仅仅过了不到两周的时间,在2013年11月5日,他的另一篇“媒体札记”的名字已经改作了《决裂的时机》,其中说到:“轻重缓急,大恶小恶,何去何从?理念决裂已经昭然若揭。”如此急转直下的新闻从业者的心理波荡,令当初一位《新快报》记者充满感情的声称“今天所有媒体人都是兄弟姐妹”现在听上去像是一个滥情的笑话。
徐达内所说的决裂意指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的一篇《新闻寻租不可恕》引发了来自南方的“少壮派”的“不忿”,新闻界“愈发呈现道不同不相与谋之势”。胡舒立说:“陈永洲事件中暴露出的基于新闻报道权、记者监督权的权钱交易,已足以使人痛心疾首。无论愿与不愿,应当承认这是丑闻,其实不啻于新闻界一次令亲者痛仇者快的自我戕害,受伤最深的是矢志公义、推动社会转型进步的新闻事业。新闻界同仁只有自律自省、直道而行,才有可能挽回这一信誉损失。”
在胡舒立的评论当中,她也对警方的行为、陈案的罪名、司法的程序等等提出了批评,但显然,她笔锋所向,更多是讨伐“新闻寻租”,意在强调,“中国的新闻寻租并不是个人操守有亏的偶然发作,而是存在于相当一部分新闻机构和媒体人的顽疾”。这种行业行为,业已在极大损害中国媒体最可依赖的保护——公信力。为此,不仅需要行业自律,最终还需要健康的法律和竞争环境。“政府应当给予媒体更多的空间,对记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护,使新闻人自尊自持。”
胡舒立认为自己在言说常识,但她没有想到引来的是新闻界的一场争议。对胡舒立的指责集中在她提倡的“自律自省”上,宋志标说,自律只有在自立的前提下才能完成,否则就是“奉旨自律”,等于自戕自贱;魏海田说,在这个时候讨伐新闻寻租,让人感觉时间选择有问题,对象选择也有问题,“是媒体被强暴后的可怜的无耻的自虐行为”,甚至下了一个极重的判断,“有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嫌疑”!
这些争议,凸显了中国新闻界今日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比如,是先自由还是先自律?是重结果还是重程序?是倡道德还是凭制度?在2013年,新闻界发现自己对这些问题无可回避,必须回答。
2013年新闻界有两件大事,皆发生于广州,恰在一头一尾,凸显了一个事实:作为一种核心的自由,新闻自由在中国遭遇金钱与权力的双重羞辱。
年初的南周事件,是10年来中国媒体在空间越缩越紧、枷锁越戴越牢的环境下,零星的抗争、郁结的悲情的一次汇总式的爆发。它最大的结果是让审查成为全社会可见的。不但该报新年献词被政府主管部门某负责人改得错漏百出、面目全非,更令人震惊的是据南周编辑部1月5日的声明披露,仅2012年一年内,《南方周末》被广东省委宣传部强行撤稿达1034篇。一位网友在微博上评论说:“在这个网络时代,报纸都要消亡了,报禁却还没解除。”在此种他律中,新闻人丧失了所有的“自尊自持”。
有人会说,在中国,人们对审查早就习以为常:从网上针对个人的删帖、屏蔽、“敏感词”、“发帖有风险、上网需谨慎”到传统媒体面临的宣传部门审稿、撤稿、强制通稿,你怎么还说审查是不可见的?审查的不可见,在于它的不可言说。这种不可言说,首先表现在官方的不承认。中国有三大戈培尔式谎言:中国的网民实际上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环境是充分开放的;中国不存在所谓新闻审查制度,政府依法保护新闻自由,也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作用。
审查的不可见其次表现在,我们私下里可以把这些谎言编成段子嘲谑,但在公开的场合下我们不敢或者不能言说谎言之慌。“我没有做童话里那个没有穿衣服的皇帝身边的弄臣。”张维迎曾说,“但说老实话,我也没有胆量说‘皇帝没有穿衣服’,只敢说皇帝的衣服透明度太高了。”胡舒立被视为有政治资源有特权的媒体大佬,但即使是她,也不能把话挑明了说,这样半遮半掩的说辞无疑会被更加激进的人视为以“皇帝的衣服透明度”回避皇帝赤裸本身的“特殊媒体势力”的权宜之举。
有关皇帝有没有穿衣服这回事,梁文道有个更加精彩的判断,道尽中国社会的现实:“我们其实每个人都知道皇帝没有穿衣服。传统的版本皇帝不知道自己没有穿衣服,但是我们现在是知道他没有穿衣服,而且他照样还走出来,他知道我们知道他没有穿衣服,但是他就出来,他就在那满街晃,我们也看着他满街晃,我们还照样装着他穿着衣服。”换言之,我们知道他们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说谎,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说谎。审查随处可见,但人人又对其视而不见。这就是中国有关审查的可见与不可见的吊诡现实。
南周事件的意义在于,将中国媒体长期遭遇管制和禁锢的真相撕开了一角,将暗箱的操作、可怕的愚弄、肆意侮辱却又野蛮掩盖的审查行径大白于天下。媒体人走向前台,表达对专横的媒体钳制行径的不满和抗拒,此其一也;普通公民直接到现场诉求“争取说话的权利”,以公开和理性的方式,推动当局言论管制边界的后退,此其二也。这的确不是一报一行业之事,更不是所谓党办媒体的家法范畴,这是牵涉我国所有公民是否享有言论自由、是否被剥夺了公民权利的宪法之事!
年末的新快报事件,陈永洲承认收钱写稿,新快报高层旋即遭到清理。此事看上去的指向完全不同,但它发生在网络打谣、整肃舆论的运动中,在充斥于耳边的“亮剑”、“抢占”、 “强化”、“确保”、“掌控”、“阵地”、“制高点”和“舆论斗争”的说法下,显得意味深长。
还需注意的是,网络打谣和媒体打假似乎都构成了一个漫长的“污名化”过程的一部分,先是公知被整体污名化,然后是网络大V,现在是媒体,让所有社会上的守望者、批评者和监督者和被批评和监督的对象变成50步与100步的关系,让比烂逻辑成为通行的逻辑。也正是因此,在这个节点讨伐陈永洲现象,也会被视为“倒向了那些可疑的势力”。福建福州市旅游局官方微博在网上就“新快报记者被拘事件”评论称“最讨厌你们这些记者,一听说哪里报道有钱啦,狗一样地跑过去……挑黃黑腐这种容易红的新闻,沽名钓誉”。情形如此,也不能说对提倡自律的时机不当所感到的忧虑为多虑。
两起事件,起因不同,结局不同,但仔细分析,其实当中也有共性。除了审查的主线始终一以贯之,可以辨析的共性至少还有两点:一是媒体人主体性的缺失。胡舒立的“政府应给予媒体更多空间,使新闻人自尊自持”使人诟病的地方在于,里面不免一丝同“善待善用善管媒体”暗通款曲的气味,这种“善”的姿态,实际上还是不把媒体当做主体;但另一方面,宋志标认为,在“政治难度”下,“新闻界的自律不仅不能,也容易沦为虚伪之饰,进一步自取捆绑”,也同样是把媒体人视为缺乏主体性的一群人的表现。
其二,在这两起事件中,都存在利用了民众对媒体应有的道义担当来确保舆论优势、但随后又把民众晾到一边的情形。在权力寻租与资本托庇的现实状态下,民众无可避免地存在民粹化倾向,但民众依然是媒体在社会转型期最大的依靠。媒体人有道德担当,不等于拥有傲慢的权力,更何况道德担当已被打了折扣,由于公民意识的觉醒,民众更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领先于媒体人。
经此两件事,媒体人应该秉持的立场是,外争自由,内省自身。没有孰先孰后,必须双管齐下。今天的安平沙龙,与中国新闻史上著名的失踪者储安平先生有巧合的命名,重新来读一段安平先生当年给国民党治下的中国社会所下的结论,对我们或许不无启示:
“在这个政府的作风和统治之下,一切不守法的、不道德的、没有良心人格的人,都比一般奉公守法洁身自好的人,容易生活下去。在这个政府的作风和治理下,除了极少数坚贞的人物,仍能保持他们的人品、意趣和工作理想之外,大多数人都已趋于取巧、投机、幸进、不守信用、不负责任、不讲公道、强凶霸道、为劣作恶。在这种混乱的情形之下,大家已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失去了努力的自信,失去了一切崇高的理想,结果是人的品格愈降愈低,社会的风气愈来愈坏。”
讲道德、讲良心人格、洁身自好、保持坚贞,恢复生活的目标,恢复努力的自信,恢复崇高的理想,这是每一个媒体人现在就应该着手做的。
与此同时,媒体人也应该借陈永洲事件引发全社会讨论的契机,呼吁政府,放松对媒体的控制,对各级地方政府加以约束,采取措施防止那些被媒体负面报道激怒的地方官员和其他机构以报复、恐吓、打压等手段对付记者和检举人。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国策的情况下,呼吁出台新闻法,禁止行政部门对媒体实施控制和干预,在法律上赋予媒体以基本的监督权利。
同时,呼吁中国建立独立的专业机构,保护新闻自由,使媒体的独立性不受政府的干扰,帮助解决行业内出现的职业道德危机,并维护记者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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