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网友问我,你在西方那么多年,受到歧视没有?当然受到啦,而且还不少。下面是根据我自己在香港生活五年,在美国、澳洲和欧洲生活十五年的经历与见闻,把“歧视”分成四大类,并做简单介绍。
第一类:种族歧视,也就是人种歧视。少数白人们认为世界上的先进玩艺大多是他们发明的,从而看不起黄皮肤的亚洲人与黑皮肤的非洲人,这就是一种最原始、最邪恶的种族歧视。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是基于种族歧视,美国人当初把黑人当奴隶、排华辱华也是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源远流长、根深蒂固且顽固不化。直到近现代人权与“人人平等”的思想出来后,尤其世界连续遭受了多次残忍的种族屠杀与清洗,各民族才逐渐意识到,并开始从国际法与各国宪法的层面对基于种族的歧视与仇杀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与封杀。
中国创造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但进入近代以来,发展与发明都陷入停滞状态,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几乎没有为世界贡献任何先进的科技与有益的思想,也因此遭到少数极端种族份子的歧视。
滑稽的是,正当我们遭受歧视之时,大家应该都还记得,当时我们国家的官方文件与宣传口号中常常出现“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最……”这样的句子。改革开放后中国与世界接轨,这类句子逐步减少,原因之一就是这类“最优秀……”的句式在展示民族自豪感的同时,暗含了对其它民族的种族歧视。
好在到如今,全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消除“种族歧视”,但要从每一个个体内心深处清除这类“种族歧视”,恐怕还有相当的路要走。对付这类种族歧视,不是靠某个国家或者个人就能做到的,它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需要把“人人平等”的普世价值推广到全世界每个角落,并用之于国家与民族之间,而不只是在一个国家内部实行公正、平等。
第二类:政治歧视,主要是指实行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之间的互相敌视,扩展到国家对个人以及国民之间的互相歧视。例如,美国一些国家政府机构尤其是保密机构,就暗中实行了一些歧视政策,对来自社会主义中国的移民(指加入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暗中隄防甚至排斥,心照不宣的理由是中国人容易泄密,动不动就转向为北京服务。这种带有意识形态与“冷战”思维的歧视一度相当严重,影响了众多的第一代华人移民,也波及到第二、第三代华人后裔。
如果说由政府出于国家安全的理由制造的“歧视”还可以理解,并最终会有解决办法,那么,存在于持不同政治理念的国民之间的歧视,就不那么容易消除了。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这些年接受了大量来自不用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国家的新移民,这些人也许是冲美国的言论与思想自由而来,但他们获得公民身份后或多或少保存了原来那个极权政府灌输给他们的思想与意识形态,这就给美国制造了一个悖论。
如果一位来自北朝鲜的移民,他坚决反对思想和言论自由,并始终拥护白头山精神且希望推广到美国,而且动不动就反对美国人批评朝鲜领导人,那么,他当然仍受到美国宪法的严格保护。可是,对绝大多数早就坚信言论与思想自由是理所当然的权利并反对极权政府的美国人来说,不对这种“北朝鲜人”产生歧视甚至深度厌恶也是很难的。当这种带政治观点的不喜欢扩展到一个固定群体时,就构成了歧视。
我也曾经是“政治歧视”的受害人。早年在美国曾想攻读普林斯顿大学“情报学”硕士课程,结果因为来自中国而无法成功(因那课程部分内容涉及美国情报机密)。后来,我也基本上不再试图进入西方的政府部门工作,美国等西方国家相关部门的繁琐审查让我这位曾经的中国公务员很难过关。
“政治歧视”牵扯到意识形态、政治背景与每个人所受的教育,也不是靠单个人的能力可以消除的,需要国家层面的努力与合作。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在国际上成为孤儿,政府不要用独特的政治洗脑泯灭国民的人性与良知,而是要让自己的政治实践为广大民众服务,受到本国国民的支持与拥护,受到国际上各国的尊重。
第三:经济歧视。富人对穷人的歧视恐怕与人类的历史一样悠久吧,但若涉及到两个种族或者民族之间,就上升为“种族歧视”了。
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大多到美国的移民都是两手空空。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以前所学的知识又用不上,不得不从零开始,相当一部分人甚至不得不去餐馆洗盘子。当然,大多中国早期留学生与移民都能坚持下来,且最终白手起家,积累财富,实现了“美国梦”,但也有少数中国人穷怕了、穷疯了,为了致富不择手段,甚至违法乱纪,破坏当地规矩与风俗,引起当地人的不满与仇视,这种不满与仇视被部分不理智或者别有用心的西方人利用,演变成对经济地位比较低的华人族群的歧视。
而这些年,对早期中国来的“穷人”的歧视又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变成对华人“富翁”的歧视,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让人哭笑不得啊!
美国等西方国家一些人受电视、报纸与互联网的影响,逐渐意识到到带着巨款过来的中国大陆人,不是贪官污吏就是官商勾结、道德败坏的家伙。他们也观察到这些“富人”到西方只是找后路留退路,对本地建设与发展并不重视也不关心,且吃喝玩弄包二奶,以致把这些年盛行于中国的恶习带到了西方,败坏了当地风俗,于是,一些西方国民开始对中国的富人不加区别地鄙视甚至“歧视”,波及到更多的华人。
这种独特的“经济歧视”也属于族群共同努力才能消除的,一方面富起来的中国要向世界多做解释,尽量说清楚,宣传中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我们既要努力消除普遍贫困的社会现实,也要避免少数人一夜暴富的不正常现象,努力营造公正、公平与均富的社会。
第四,“社会歧视”——这个说法不一定恰当,我想说的是那些除了上述三种之外的,包括文化、风俗、习惯与个人行为引发的充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歧视。
不能入乡随俗,不尊重当地法律与习俗,大声喧哗、不排队、随地吐痰早就被国人所熟悉,你在国内这样做,无所谓,但如果到了其它国家还不改这些毛病,就可能引起人家对我们的不满与鄙视。久而久之,对少数人的鄙视就可能变成了对一个民族的偏见与歧视。仅仅一年前,我还亲眼看到过一些来美国和澳洲的华人叼着一根香烟大摇大摆走进商场,引来几十甚至上百当地人的侧目。那种场面,让我这个华人脸上都无光。
很多西方人对中国人的歧视,是从一部分华人的行为演变而来,主要问题当然在他们,但我们不是没有责任。举个例子,我在西方开车都比较遵守交通规则,比一般的白人犯错(吃罚单)都少(这个可以同平均统计数字对照估测出来),可由于刚刚到西方的华人改不掉一些驾驶习惯(例如人行道绿灯时车辆必须停下让行人先走),加上少数华人习惯蔑视规则,弄得一些白人逐渐生出偏见,总认为每一位华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于是当我偶尔犯一次小错时,也被他们夸张地白眼,让我尝到因“肤色”而遭遇到的“种族歧视”。
如果说“种族歧视”、“政治歧视”与“经济歧视”更多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政府与政治制度层面的,那么,第四类中的种种“社会歧视”则是我们每一位中国人尤其是旅居海外的华人可以掌控的。每一位中国人,不管你是海内华人还是海外华人,不管你在哪里,都不应该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败坏整个民族的声誉与品性。有人歧视你是他的不对,但我们不妨也检视一下自己,看看我们是否有责任。那么,作为个人,我们能够些什么呢?
对于华人个体,我开出的对付“种族歧视”的第一剂“药方”就是端正我们自己的行为与思想,人正不怕影子斜,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当你在海外违法乱纪、伤风败俗、我行我素之时,记住了,你不是一个人在恶心,也不是一个人在堕落。
第二剂“药方”则是不能自外于世界文明,要拥抱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与民族都普遍接受的价值理念,包括公正、公平与自由、民主、博爱,普世价值是在国际间消除“种族歧视”的最有效良方。
第三剂“药方”则是尊崇宪法并遵纪守法。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在宪法里制定平等与公平的原则,拥抱自由与民主的价值理念,但并不是每个国家都严格执行宪法,只要我们严格遵照宪法,依法办事,随时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维护宪法的尊严而抗争,权利和尊严,都是靠自己争取的。
第四剂“药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我们华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种族歧视”虽然存在于国家与民族之间,但却往往遭遇到个人与个体的头上。以往海外拥有游行示威自由的华人们常常是为了“国家”与“14亿中国人”这些大的集合名词上街游行,却很少看到他们为散布世界各地的遭受欺负与歧视的华人出头。
例如奥运会火炬接力以及这次ABC“杀光中国人”节目播出后,华人都涌上街头,举行抗议活动,为“国家”与“民族”出头——其实,在当今世界,中国与中华民族遭到其它国家与民族(尤其是个人)“歧视”的机会和可能性都很小,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核武拥有者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哪里用得上孤悬海外且大多已变成外国公民的“中国人”冲上街头来维护国家之“尊严”?14亿当家做主的大陆中国人需要背井离乡的海外华人来帮他们反歧视、维护人权?
华人爱国爱14亿中国人可以理解,但世界各地遭遇不公、遭到歧视与欺负的华人不在少数,强大的华人社团与组织,为什么不更多地去维护他们的权益?
遗憾的是,我很少看到海外华人们为某一个受到歧视与欺负的华人举行游行示威、打抱不平。这一点,同其它民族反歧视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几乎没有看到美国黑人为某位政要侮辱了某个非洲国家而怒发冲冠,也很少看到犹太人因为某个美国播音员讽刺了以色列而走上街头,而黑人与犹太人却常常为遭受欺负与歧视的某位同胞与团体打官司、讨说法、走上街头!我们华人的反歧视,是不是应该更多的关注个体华人的遭遇?关心身边中国人遭遇的不公与不平?
杨恒均 2013.11.11 “老杨头论歧视”之二
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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