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伟棠 香港作家、诗人。曾出版诗集《野蛮夜歌》、《八尺雪意》等,文集《衣锦夜行》。

继某些媒体及某些迷幻网民之后,又多了一篇宣判“公共知识分子死亡”的文章,意料不到的是,此文出自向来理性的连岳先生笔下。虽然他有他自己独特的论证方法,但他在定义“公共知识分子”概念之时,就落入偏见。

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经历过一个井喷期,连岳先生就是第一批被公众理解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之一。他的“我爱问连岳”专栏,受众是最普通读者,他充当的一个“解惑”功能,是古代公共知识分子——师(不是士,士可独善其身,师必须与他人发生知识层面的关系)所拥有的三个功能最基本的一个。至于“传道”,则是公共知识分子成立的一个更高要求,道有多种,亦有各种传法,只要你决定传,就进入了公共领域,目前各种网络媒体的大热,更造成了传道的神话化大跃进。

但如今的“道”,往往被简单化为立场和意见。中国不少“公知”,其实是所谓“意见领袖”。一个缺乏成熟诉求和意见表达机制的社会,往往渴盼的是这种领袖,但公共知识分子本身不带有领袖性,只有在中国权威崇拜的传统中,才错误地制造了“公共知识分子=精神导师=权威=领袖”这一幻觉。我想,连岳和我,都是反对这种幻觉的。而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是意识到自己的公共身份的知识分子,是意识到自己除了是导师、学者、艺术家、名流之余,还有基本公民身份的人,这样他才意识到他必须与同样遭遇各种不公义的其他公民一起发声,这既是救人也是自救,谈不上牺牲,只不过因为他拥有更专业的知识和更具影响力的话语空间,他可以多做一点。

像是自嘲,连岳文章的第一个误读是:“‘公共知识分子’是无私地关心公共利益的一群人”,当然他是在描述他所观察到的中国公众对“公共知识分子”所作的超人期待,但他却沿接这这个误读去进行引申和批判,最后把批判直指这种被虚构的“公共知识分子”,而不是批判这种误读的成因,竟至于推论出“历史上曾有不少类似今天‘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为了自己改造世界的梦想,不怕坐牢和死亡,结果有人带来深重的灾难……”这样很不准确的过度引申,使“公共知识分子”成了一顶人均可戴的帽子,竟然被套到历史上各种狂热分子、乌托邦主义者头上了。君可记得,当代几个最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如奥威尔、罗素、阿伦特、萨伊德、桑塔格等,都是反对这种狂热者的。

连串误读带出连岳的最大误区,就是在“公益”与“私利”问题的权衡之间,他为了宣告公共知识分子之非,使用了狂热分子爱用的非此即彼:“任何人都不要代替他人追求利益,任何人都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云云。

首先,公益不过是公共知识分子追求的其中一种。其次,私利不是一种单纯、独立的价值实现,它需要保障,需要妥协和让利,如果纯粹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社会,不一样是一个丛林社会?公益作为一个最大公约数,对私利有着适度的制衡与引导,才能让每个人的私利不因为其中某个强者的私利受到侵害。在嘲笑左派的道德洁癖的同时,请不要过分善良地想象个人主义者,尤其是那些市场决定论者。像铅笔社这样的组织,不就认为只要符合商业利益、商业规则,连儿童买卖妇女买卖都是可以接受的吗?

依我看,目前“大V”式微,话语权分散,并不是公共知识分子的死亡,充其量是公众幻象的言论救世主的死亡。在去V状态,公共知识分子将不再背负上述幻象的误读包袱,这样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反而能披沙沥金再现、重新发挥作用。公共知识分子不是公共的工具,而是公众所领受荣辱、损益的最敏感的实验者与公益共谋者,他们没有优越性,但也没有原罪。

“公知”之死,其实可以作为一个善意的预言去理解,在良性环境、参政议政正常化的公民社会,每一个知识分子都主动、自然地关心公共事务,那时就不存在专门的“公共知识分子”了,只有“知识分子”。关心公益和私利(包括他人的私利)将成为他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

连岳:“公共知识分子”必然死亡

“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在中国从香到臭,不过十来年时间。最初,在言论市场抢份额的人,许多在争戴这顶帽子,甚至有人在自己的微博认证资料晒出“公共知识分子”;现在,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把这全归结于“有关部门的打压”,我觉得简单化。有关部门固然对“公共知识分子”没有好感,但现在只凭有关部门之力把某个群体彻底污名化,也不太可能了。许多人对“公共知识分子”的嘲弄、挖苦和不满,有些或许是随波逐流,但更多是发自本心。我亲耳听到一位立场与官方相反的民间人士,对“公共知识分子”的极端不屑。对“公共知识分子”的反感,带有普遍性,它才最后走向死亡。“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舶来品,这么快死在中国,其实值得高兴。

在西方,有关“公共知识分子”的引述,可以找出不少。那些话语看起来相当美妙,不过我始终理解不了。几年前,有个采访,谈到“公共知识分子”话题,我认为,只有“私人知识分子”,没有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

一个知识分子的观点与行动,即使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形成舆论焦点,也无法改变其私人属性,他总是有其自私的目的。人们趋向于不信有一个无私的面包师,一个无私的菜贩子,因为要从他们哪儿拿商品,你总得付出金钱。人们却趋向于相信容易出现无私的“公共知识分子”,我想,这可能和人们看一个观点不需要付钱有关。而“公共知识分子”在被关注中,已经可以实现自己的私利:得到名气、作品大卖、粉丝上涨、收入增加。

久假不归,时间一长,人们就相信了“公共知识分子”是无私地关心公共利益的一群人。有些立志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也用这个严格要求自己。任何一丝与私利相关的怀疑,都容易引发形象的崩溃。“为了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是高尚的、值得追求的”,这条规则慢慢成形,牺牲得越多,越容易得到赞赏。

牺牲逻辑有个天然缺陷,就是反人性。牺牲少的“公共知识分子”,不如牺牲多的“公共知识分子”牛逼,牺牲多的“公共知识分子”,又不如献身的“公共知识分子”牛逼,大家比赛凄惨。“公共知识分子”也希望追随者牺牲,放下私利,不然就是“猪”、是“犬儒”、是“自愿的奴隶”。为了面子,一时吃了激将法,或许年轻人会跟着喊两句,但人性毕竟是人性,它总要在人身上起作用,“公共知识分子”自己不会去牺牲,追随者自寻死路的也稀少。当人性与某个观念始终冲突时,多数人会清醒。

最后的疑问是,就算违背趋利避害的人性,真有几个稀缺的“公共知识分子”受苦受难时,大众欠不欠他们?毕竟,他们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战。答案是,谁也不欠他们的,追求牺牲可以视为自己独特的人生追求,但不能以“我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要求大众关注或补偿,一是大众没有和他们签订契约;更关键的是,“公共知识分子”的不少想法,可能还会损害他人利益,历史上曾有不少类似今天“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为了自己改造世界的梦想,不怕坐牢和死亡,结果有人带来深重的灾难,受害的大众也无法要求他们赔偿。

任何人都不要代替他人追求利益,任何人都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经过几百年的市场经济证明,这才是积累财富、知识和人才的最快途径,也是变革世界的好办法。有利于私利,就是有利于公益;不利于私利,就是不利于公益。公益这个词,甚至没有存在的意义。任何鼓吹“为了公益放弃私利”的人,最后都不会让人喜欢,这么鼓吹的君王,是为了收割臣民的私利,这么鼓吹的“公共知识分子”,观众一看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甚至还得靠体制供养,追随者自然逐渐散去。

“公共知识分子”的死亡,是因为其本身就是虚构的怪物,无论中外知识分子在上面花多大力气,堆砌多少警句,都活不久。我希望一切打着“公共利益”的人,都没有市场,无论是来自官方,还是来自民间,我祝愿人们永远只追逐私利,那样才能避免被形形色色的“公共知识分子”和“公共利益”拐去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