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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9月,《土豪宜惩》连续两天出现在《申报》的广告版。

百年后的今天,有关土豪的一切都已被解构,并重新形塑。在一种娱乐至死的氛围中,历史与现实不再构成镜像

地痞花豹强抢在佛寺进香的大小姐,被“恶霸土豪俱畏之如虎”的张四打个落花流水。(注1)这是1913年著名舞台剧《奇冤狱》的内容之一

———早在一百年前,“土豪”就在文艺创作里惯常出现,它的同义词是“恶霸”或“劣绅”。

官方文书往来中,“土豪”也是高频率的负面词汇。如在清帝国即将崩溃的19 10年,广东防工艺厂总理莫镇疆等即向官府禀称,他们在凤凰冈建筑子厂,“土豪吴阿枝、陈大有、陆邓等,胆敢偷窃凤凰冈炮台石块私卖……实属藐法已极。”(注2)

或强抢民女,或私卖公物,这是百年前“土豪”二字所传递出诸多恶趣味中的典范形状。

土豪一词,古已有之,如《宋书·殷琰传》有“土豪乡望”之说。它原指有名望的地方豪强与乡绅,并无贬义,到了清朝,也仍有顾炎武在《田功论》中称“募土豪之忠义者,官为给助,随便开垦”,同样意涵中性。但同样是顾炎武,也在《与人书》中称:“惟长者垂悯孤根……不至为土豪鱼肉”。土豪鱼肉百姓,似更为人所提及。郝懿行所谓“古之土豪,乡贵之隆号;今之土豪,里庶之丑称”。

百年后的今天,有关土豪的一切都已被解构,并重新形塑。闪闪土豪金是新青年的最爱,“土豪我们做朋友吧”成为年度流行话语。在这个时候,翻检“土豪”过去一个世纪的沉浮变迁,别有况味。

新土豪崛起

清末民初,扬州赌风甚炽,即便在穷乡僻壤,也莫不赌窟林立。1911年的春夏之交,扬州甘泉县傅姓县令前往西乡视察偷盗案件时,获悉该乡某处有一赌局,“均系一班土豪组织而成,输赢颇巨”,于是亲自前去拿究,谁知赌徒们竟敢聚众抗官,“声势汹汹几酿大祸”。(注3)

此时,距离辛亥革命还有大约半年时间,政府对地方乡土的控制力几乎完全丧尽。中国原本由绅士治理的农村,也因绅士的异化而变得日益糟糕。

再以广东省为例,1911年夏初,农工商部曾因归国华侨的保护问题发文广东,内称:“近年朝廷多次要求保护回国侨民,乃闻各处土豪劣绅对他们仍多扰累……”(注4)

1911年春,苏州江震、盛泽区、施士元等110人给各报馆去函,声称当地土豪向吴江县刘姓县令行贿二万金,获准三月十一日起到月底止,“不顾该处太湖枭匪出没”。当地民众深受困扰,才诉诸舆论乞求援助。(注5)

随着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乡绅的产生渠道发生了变化。不仅接受新教育的新式学绅成为了乡村的主宰者,随着观念的变化和社会动荡局面下新权威的形成,商绅、军绅乃至原本崛起于绿林的土匪洗白后也掌握了乡间权力。而且很多土豪劣绅和贪官沆瀣一气,愈发加剧了百姓的恶感。

登广告宣扬劣迹

在清末民初的媒体报道中,土豪劣绅呈现的负面形象,是中国乡村治理秩序失范的外在表象。甚至有村民会刊登广告,大肆宣扬土豪劣迹。

1910年9月3日、4日,《申报》即连续两天在广告版刊发题为《土豪宜惩》的文字。内称:台属黄岩东乡,有漏网痞徒管松初,一向以来动辄行凶斗殴、结党横行、无恶不作、嫖赌烟五毒俱全。此人通奸侄妇———王仙斗之妻,串通王仙斗屡屡哄诱良家子弟、拷打乡人,村民对其畏之如虎。上月间,诱王孟堂等拷打勒索不遂,即用刀伤害,并进一步诬控他强奸。所幸当地胡县令精明,将管松初拘押,地方人士无不稽首庆贺,咸谓天道不爽。如果此人能永禁在押,则是一方之大幸。

管松初这样的土豪,和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的绅士有明显的不同。在辛亥革命之前三年,即1908年5月出版的第四期《河南》杂志,曾刊发一篇题为《绅士为平民之公敌》的文章,直接将绅士与平民视为水火不容的敌我关系,其中提到:“且吾生虽晚,然亦习见十数年前之绅士,其腐败虽无异于近日,然与今日之绅士相比较,其天良犹未如此之尽丧也。”(注6)意虽从不觉乡绅土豪好,但仍有今不如昔论调。

乡绅品质的恶化,被认为是当时中国社会全方位溃烂的一个缩影。《申报》曾在一篇短评中这样说:“今之论者,恒谓中国人无权利思想。其实中国人何尝不知权利,特其所争者,重私权而轻公权,多私利而少公利耳。土豪之覇横、贪官之婪索、妾妇之夺宠、孩稚之争食,此等怪状固己数见不鲜矣。”(注7)

遭遇污名化

地方官民冲突,在晚清民初加剧,多和新政的实施有关。譬如兴学,常占用寺产,对民间信仰构成威胁。

当时的媒体报道,也有办学占用寺庙,恰逢遭遇旱情,以致土豪率众捣毁学校的事件。报道带有明确反对土豪的倾向性。在反抗捐税及打维权官司等事件中,土豪也遭遇污名,显示出舆论将共和新政政治正确化所导致的偏颇价值取向。

江苏昆山东南乡谢鹿镇一个叫钟玉麟(号书岁)的土豪,善打地方维权官司,民国元年,他因号召附近村庄农民抗租,而被昆山民政长下令将其父子缉拿到案。官府指控他每亩田出资一角,向村民敛钱代为维权,还曾纠集130多个村庄,结社饮酒———名为齐心酒,齐心协力抗税,导致东南乡一带收租大受阻挠。民政长抓捕其父子后,先将儿子释出,令劝告乡民,迅速缴租,如果不听将依法严惩。在媒体的相关报道中,钟玉麟被唤作“讼棍”,称其“向以包揽词讼,吓诈乡愚,为事积案累累,为远近所不齿”(注8),就抗租而言,显是颠倒黑白之词。

民国肇始,革命军因经费不足,增加税租,曾引发诸多民变。包括当时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的内部档案,都曾记录有类似事件:昆山曾于(1911年12月)27日发生骚乱,当时革命军曾试图征收钱粮,但纳税人进行抗拒,致使40人被杀,革命军死5人。

1912年2月5日《正道报》报道:“最近昆山西郊巴城乡人拒缴粮税,聚众闹事。陈其美将军得报后派遣五十名士兵去恢复秩序。武装的乡人向士兵开火,士兵弹尽退却,现正等待上海增援”(正是前述钟玉麟抗税时节)。

1912年5月14日南汇民政长带了一批卫兵前往周浦镇征收捐税,但乡民们拒缴捐税,该民政长当即下令开枪,结果打死4人,打伤6人……

据报道,杭州发生饥荒,传说已有数人饿死。粮食供应不足主要是由于该地驻军人数和过境返乡退伍军人过多所致(1912年5月28日工部局《警务日报》)。由于南京参议院无暇整顿捐税制度,民国经费靠强迫认捐的办法筹措,另外再以海外捐款补充。市面萧条,商界人士对共和体制的热情在日益低落……(注9)

革命者的横征暴敛和滥杀无辜,有时比清末更为严重。地方士绅土豪虽早已形成武装团防传统,但其聚众维权行为,通常只有被镇压下去的份儿。

而对土豪的指控,也逐渐由聚赌兴讼、强抢民女、中饱私囊等武断乡曲行为,向反对共和与革命演变。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还好,待到1926年北伐开始,土豪即更多成为了一种政治犯。在农民运动最为激进的湖南、湖北,判断土豪劣绅的首要标准,是其是否与军阀存在勾结,反对北伐革命军。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清党行动”后,虽然对过于激进的社会运动有所纠偏,但仍制定了具有专门针对性的《惩治土豪劣绅条例》,由特种刑事法庭审理。土豪受重视的程度可见一斑。不过,“反革命”表现已从原有标签中剥离,对土豪的判断标准重返“武断乡曲”等表现。在中央法律层面,土豪们不用担心此前未经审判被农会直接处死的噩运了。

但未及20年,土豪们就必须面对新的挑战。在解放战争所形成的新标准中,虽亦已强调反革命与武断乡曲等标准,但作为被打倒的对象,本质上只看其拥有土地的多寡———此时对土豪的最贴切称谓是地主。

北伐革命军未竟的事业,在20世纪中叶的土改中毕其功于一役,土豪从此消失在华夏大地。当它于2013年再度崛起时,历史的沉重感早已消失殆尽。在一种娱乐至死的氛围中,历史与现实不再构成镜像。

注1:玄郎《记新新舞台之奇冤狱》,《申报》1913年5月16日。

注2:《咨请拘究滋扰粤防厂地之土豪》,《申报》1910年5月1日。

注3:《刘盘龙聚众抗官》,《申报》1911年5月16日。

注4:《申报》1911年7月5日。

注5:《申报》1911年4月9日。

注6:转自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302页。

注7:《申报》1911年6月24日。

注8:《讼棍敛钱抗租》,《申报》1912年1月3日。

注9:《辛亥革命与上海: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档案选译》,上海市档案馆编,中西书局2011年8月版。

南都首席记者 韩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