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近日正式起诉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要求教育平权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被逮捕的许志永等人。著名维权律师肖国珍点评对许志永的起诉书时指出:这是罪人对无辜者的起诉。

维权律师肖国珍又是一位中国公民运动的推动者,她曾参与许志永等人发起和组织的争取和维护公民权力的活动。肖国珍目前暂居美国旧金山湾区。她接受记者采访,点评北京的检察院对许志永等人的起诉书,指出许志永是无辜的,有罪的是拘捕和起诉许志永的中共当局。

许志永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起诉,因为许志永等人公开要求中共官员公示财产和要求教育平权。

肖国珍说:“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当然不违法,而当局把他们抓起来才违法。财产公示是文明法治国家都采纳的反腐的有力手段,而且有可行性,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几分钟,由相关的官员填一份表就行了。至于以后,只要填表的内容不属实,就可以依法处理。当局应当做的不去做,不应当做的做了,把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们关进监狱。所以我说,这是当局在违法,当局在犯罪。”

肖国珍又说到教育平权,指出:“这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规定所有的公民都有平等受教育权。现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人为的把不同户籍的人区别对待,构成了对非本地居民主要是农民工的孩子的歧视,这是违法行为,是需要纠正的。许志永、丁家喜他们要求教育平权,当局应该采纳、纠正,当局不但不纠正,反而把许志永他们抓捕入狱,这是极为恶劣的侵犯人权的行为。”

肖国珍指出:对许志永的起诉书的违法之处还在于,许志永与丁家喜等人本来是同案,但许志永由检察院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而丁家喜等人却由检察院向海淀区法院起诉,“这样的目的是导致以下后果:当局所指称的许志永的同案变成了证人,那么他们的陈述,就有可能成为对许志永不利的指控。因为《刑事诉讼法》里规定,法定证据,并没有同案供述。当把许志永的同案放在其他案件里面,那么同案的供述,就会成为证人的证言。这说明当局心虚,证据不足。第二点,如果许志永和他的同案一起审理的话,就有可能导致许志永和他的同案彼此互相鼓励,这是当局很害怕的。”

肖国珍指出:许志永、丁家喜等人无罪,应立即释放,有罪的应该接受审判的是中共当局。如果当局执意审判许志永等人,那么审判就必须公开,让人们知道罪人是如何起诉和审判无辜者。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CK发自旧金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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