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农民的名义,垄断农地交易
中共18届3中全会,内容繁杂,其中确实有值得表扬的地方,比如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比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承认“市场配置资源”了,遗憾的是,前面冠了一个“让”字,显示出权力要主导的欲望,这一“让”就“让”出问题了。
国土部宣布:不让了。一条新闻就令人惊诧:《国土部:决不允许城里人下乡买地建房“逆城镇化”》。此新闻来自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2014年1月10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姜大明原话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不论怎么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不能把农民利益改掉。
最后一句“不能把农民利益改掉”义正词严,但实际举措是在侵犯农民利益还是保护农民利益?我愿意相信姜大明先生是英明的、廉洁的,他没有贪污腐败,他没有私心,他一心为民,他鞠躬尽瘁。但实际结果是什么呢?
1,只允许政府独家买卖?
姜大明先生没有说“禁止农民卖地卖房”,而是说“禁止城市人去农村买”,那么,我要请教请教姜大明先生:您说禁止城市人到农村买地建房,那么您允许谁去买?如果允许农村人自己买卖,可您又说“坚持一户一宅原则”,那也就是堵死了农民之间相互买卖的可能;如果说不允许城市个人去买,但允许公司去买,那么,城市人注册一个公司就可以去买地建房?如果也不允许公司去买,那么,就只剩下政府这一个购买主体了?
中共18届3中会提出农地确权,国土部却说不许自由交易。如果不许交易,确权还有什么用?唯一的用处就是让政府独家收购农民土地时更方便?
市场经济有一条根本宗旨:供求决定价格,买主越多,卖主越有可能卖高价。如果卖主有无数个,却规定买主只有一个,你这是保护卖主利益吗?
只允许政府买卖农民土地,其结果,我们早已经看到了:政府给农民5万元,转手把土地以50万甚至500万的价格卖出去。这些年,中国各地都是这么干的。
2,土地垄断暴利,从城市转向农村?
政府已经垄断了城市土地的买卖,现在要继续坚持垄断农村土地的买卖。土地,是地方政府借机敛财的良田,是贪官谋求私利的沃土,如果市场化,不能直接买卖土地,只能收手续费,只能雁过拔毛,那点毛他们是不满足的。为保护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他们一定要垄断。可以这样理解吧。
这些年房价为什么涨上天、高房价的收益被谁拿走了,已经无须论述,大家都很清楚了:房价是各级政府哄抬上去的,高房价至少2/3的收益被各级政府拿走了。
中国的高房价,是人类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巨型财富大转移。政府是如何完成这一财富游戏的呢,就是通过土地垄断——所有的土地,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你要出让土地,买主只有一个:政府;你要买地,卖主只有一个:政府。也就是说,政府垄断了买,垄断了卖。政府可以任意哄抬土地价格,从而任意哄抬房价。
现在,城市房价已经上天,利益集团将目标瞄准了农村土地。垄断了农村土地,既可以避免城市房价下跌,又可以利用垄断农地再次牟取暴利。
3,掠夺交易权怎么能是保护?
对于姜大明先生的做法,有人支持。我在腾讯微博发表了质疑贴后,@方强律师
留言说:“多数农民无任何技能,也不懂投资,拿到钱后,坐吃山空,然后到处流浪。用行政手段阻止这种行为至少在当前是合适的,农民土地不能全部适合市场经济机制。”
这代表了一部分人的观点:农民短视。假设此判断有理,但是我要问:还有比当今政府官员更短视的吗?官员弄到某个官职,就赶紧大拆大建,既有经济利益可捞,又弄了政绩,两年后赶紧升官走人,此地民众的生活,再也与他无关。农民即便短视,他也是自己害了自己;官员短视,却是害了广大民众,哪个更可怕?
台湾的农民卖了田地之后走向工商业领域并且大获成功。20年前我就写过几万字的论文,介绍台湾土改经验。可惜那时没有网络,有关文章未能传播。我强调:农民是否出卖土地,是人家的权利、人家的自由,必须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行政权力不得干涉,无论是以村支书的名义,还是以县市省中央政府的名义,都不行。
4,行政部门有权限制农地交易?
在法理上,“禁止城市人在农村买地建房”的问题更严重。是否允许城里人下乡买地建房,如此重大的事情,应该议会讨论表决甚至全民公决,而现在,某个行政部门就可擅出法规。不,还没有出法规,仅仅是该部门的行政长官就可以宣布“不让”。中国多年以来都是行政大于立法、大于司法,现在还是如此?
利益集团试图以“城镇化”为旗帜,用行政权力把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然后用夺来的土地对农民和城市居民进行最大限度的压榨。为了实现这种压榨,利益集团必须要禁止土地的自由交易。
中国60多年的历史,也是一部土地史。政府完全垄断土地的时候,就是大跃进,就是饿死3000万;当政府被迫放开部分土地权利的时候,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就是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依靠享受西方科技成果,中国经济取得了进步,即便政府垄断土地,也不至于饿死百姓了。但是,百姓的生活要求也在提高,如果政府继续坚持土地垄断,那么。各种矛盾将会越来越激烈。我们都不希望看到暴力革命,但革命不是想躲就能躲得开。必须平衡各方利益,才能尽量避免革命。
总之,“不允许城市人到农村买地建房”,违背了中共18届3中全会精神,违背了物权平等、社会进步,剥夺了农民出售自家财产的权利,剥夺了城市富人的投资权利,扼杀了城市贫民拥有自家房屋的最后一线希望。
链接: 《三中全会能超越1978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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