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据统计,中国人一生要办103个证件,常用的有70多个,办证需要提交户口簿37次,身份证要提交73次。相信很多中国人也印象深刻,在填表的时候总要填“身份”及“民族”,大概没有什么人在填写的时候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相反,低人一等的身份羞耻感油然而生。

“如果一个人在社会中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他先天和后天所具有的身份,这种社会就可以称为身份社会”,有学者如此概括。其实,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基于血缘宗族关系之上的极为发达的身份社会,身份等级是形成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1949年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商品经济被抑制,在国家制度的支持下,出现了组织更严密、覆盖面更广的新的身份传统。

1950年6月14日,刘少奇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强调指出:“在土地改革中划分农村中的阶级成分,是一件复杂而又极其重要的工作,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决定认真地加以处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则专门制定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草案)》,这两个文件不仅对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工人(雇农在内)五大基本阶级成分的内涵和区分作出规定,而且对富裕中农、反动富农、破产地主、贫民、知识分子、游民、宗教职业者、小土地出租者、畜牧业者、农村工商业家、渔民、国民党政府的各级负责官吏、革命军人、小手工业者、手工业资本家、手工工人、自由职业者、小商和小贩、商业资本家或商人、开明士绅、恶霸等的阶级成分,也作出了详细界定。

随后,全国各地农村都进行了划分阶级的工作。1952年底,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农村人口都有了自己的阶级成分以及家庭出身。阶级成分的划分颠覆了农民旧的身份系统并建构了一套新型身份系统,自此,“‘阶级’、‘农民’、‘地主’、‘贫农’、‘出身’、‘家庭成分’、‘群众’等都是新象征语言的一部分”。1957年后,人们逐渐在政治上基本被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群体:一是“革命阶级”,包括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等;二是中间阶级,包括中农(含富裕中农)、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含职员)、宗教职业者、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等;三是“阶级敌人”,包括地主(含恶霸、军阀、旧官僚、破产地主、管公堂)、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走资派等。这三大群体分别享有不同的政治地位、政治权利、社会声誉和人生际遇,尤其是后者,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要受到冲击,甚至成为打击对象。这样,阶级成分就具有了政治身份的意义。

之后,这种政治身份锁衍生的“家庭出身”,则几乎让大部分家庭家破人亡。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家庭出身演变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以高干子弟为首的学生红卫兵自称是“红五类”,即来自革命干部、革命烈士、革命军人、工人和农民家庭的子女。他们的对立面是“黑五类”,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子女,后来又加上资本家和走资派的子女,称为“黑七类”。一旦成分被确认划分,一生命运则被注定了,不可能再有翻生之机。

在建国初始,也并不存在所谓的户籍制度。而是在计划经济的荒谬思维下,为了防止大量农民自由进入城镇,给城市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而产生的。自1953年起,中共中央、政务院(国务院)数次发布有关规定,开始从粮食供应、就业、户口等方面限制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规定“所有私营粮商,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一律不准私自经营粮食”;“在城市,对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的人员,可通过其组织,进行供应;对一般市民,可发给购粮证,凭证购买,或暂凭户口簿购买”。自此,城镇户口与粮食开始挂钩,户籍权益开始显现。因此,随着统购统销制度的完善、城乡户籍制度的确立,全国人民被牢固地划分为城市、农村二元户籍身份。政治身份体系赋予人们不同的政治地位、政治参与权利、社会声誉甚至不同的机遇,户籍身份基本规定了城乡可以从事的职业、可以定居的地方、可以享有的国家福利以及为国家应尽的义务。这些身份所具有的先赋性、代际承继性特点,从根基上决定了整个社会呈现身份社会的面貌。

民族身份划分就更不知所谓,就像阶级成份划分一样,中国的民族划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是斯大林极权主义的遗产。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是: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共同体。他的这一定义是中国民族划分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官方民族政策的指导思想。

在这种随意划分阶级、民族的治理方式下,城乡矛盾、民族矛盾愈演愈烈。借鉴历史进程教训,就不难理解其原因。大恶魔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曾写道:“雅利安人的最大对立面就是犹太人。”因此,希特勒把犹太人看作是世界的敌人,一切邪恶事物的根源,一切灾祸的根子,人类生活秩序的破坏者。这些观点成了希特勒后来屠杀数百万犹太人,企图灭绝犹太人的理论依据。

中国元朝时期实行的种族歧视政策也客观上加快了皇朝灭亡。从成吉思汗开始,将天下百姓强行分为蒙古人、色目人(西夏、吐蕃、大理国民)、汉人(金、辽遗民)、南人(南宋亡国奴)四个阶层。每一任皇帝都大搞种族歧视,其他隶属国君主必须无条件服从他的意志。比较典型的是元朝的科举,分左右两榜,蒙古人和色目人考右榜,汉人和南人考左榜,难易程度有别。就这样,在种族矛盾和腐败政治的交织作用下,元朝统治维持不到一百年,就灰飞烟灭了。

不得不提的还有印度的种姓制度。印度有四个种姓的划分,最高的种姓是婆罗门Brāhmana,是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侣阶级到后来婆罗门也可以当国王;其次是刹帝利Ksatriya,是掌握军政的国王和武士阶级;其次是吠舍Vaisya,是商人、手工业者,也有从事农耕的农民阶级;最下的种姓是首陀罗Sūdra,是农人、牧人、仆役和奴隶。前三者是雅利安人,后者是非雅利安人。各种姓有它的世袭的职业,不许被婚姻混乱,尤其严禁首陀罗和别的种姓混乱。种姓制度不仅订在法律里面,而且神圣不可动摇地规定在宗教教义和教条中。尽管印度独立已将近六十年,种姓制度却仍在阻碍印度现代化的步伐。

因此,破除身份制度、户籍制度带来的种种恶果,是由野蛮国家走向文明国家的基础。先拿“老大哥”俄罗斯来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国家政策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其中之一就是于1996年起开始发放新的全俄统一的公民身份证,而新证件上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从1934年起设置的“民族”栏。之所以取消公民身份证上的“民族”栏,主要与其从强调民族平等向人权、公民权高于民族权利、走公民社会构建之路的转变密切相关。而取消身份证上的“民族”栏就是为了体现对个人权利、公民权利的尊重,是构建新型俄罗斯公民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

美国则更简单,连身份证都没有。只有3个证件,不同程度起到了身份证的作用。一是驾驶证。二是护照。三是社会安全号。罗斯福新政期间,他为了建立社会保障系统,提出为每一个有工作的人员,建立一个社会安全账号。设想一出,立刻遭到了“隐私派”激烈反对。最后,罗斯福向国会妥协并保证:这个号码仅仅用于社会保险,一定不会用于身份标识的领域,并且会被保密,这个提案才最终在国会通过。社会安全号码由9位数字组成,前三位数字和申请所在地的邮政编码有关,最后四位数按数序排列,中间两位数是组合数字,分奇数和偶数组合。到美国留学、工作或访问的中国人,首先要申请一个社会安全号码,然后才能申请任何其他证件。而驾驶执照也通常扮演着身份证的角色。无论是买汽车、办保险,还是到银行开户头、炒股票,都要出示驾驶执照。由于驾驶执照是唯一随身携带的有照片的身份文件,因此,如果没有驾驶执照,就会感到极大的不便。不过,美国是联邦国家,每州的驾驶执照都不相同,从一个州搬到另一个州居住,必须更换驾驶执照。因此在美国,唯一伴随终身的就是社会安全号码,可谓是“一个ID走遍全国”。

有意思的还有英国。在中国看来,身份证制度是一种常见的人口管理方式,但它却始终不能让英国人买账。经历近一百年的讨论,英国人始终容不下一纸身份证。在英国,当护照、驾照等证件承载了大部分身份认证和人口管理的功能时,身份证未免已成为了额外的负担。因此,卡梅伦政府提交议会的第一部法案就是废除身份证制度的法规,理由是八年来英国政府已经为身份证制度耗资2.5亿英镑,但是官员表示取消这一制度意味着政府在未来10年可以节约8亿英镑开支。总之,废除身份证制度对英国人来说“好处多多”。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说: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然而,团结稳定的根本就在于人人平等受尊重,人人都有创造出彩人生的机会。而分裂动乱则相反,身份制度、户籍制度、民族制度这些陈旧迂腐的制度管理,就是分裂动乱之根源,必须坚决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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