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美国陷入信息自由日渐受限的担忧之际,中国政府看起来却在往相反的方向推进,发布了一套更广泛的“信息公开”新指导原则。
这套由国务院在周二发布的新规在周三出现在许多重要报纸上,其中涉及八个主要领域,旨在拓宽和加深应该公之于众的信息类目,包括国有企业、大学,以及公务员对政府资金的使用。
一直以来,批评人士都指称中国政府过于神秘,维持着一个巨大的“国家机密”灰色地带,对记者的工作构成了妨碍,也影响了公众对他们的政府和国家的了解。尽管这个制度是有缺陷的,但在实践中,人们还是可以在诸如商业和贸易、教育和文化、土地、税收和食品安全等众多问题上获取到一些信息。
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这套原则名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其中要求官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保障”人民知情。周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了该要点,其中包括中共掌管的《人民日报》网络版。
《新京报》头版头条的标题是《涉公共利益信息全公开》。
《人民日报》刊载了这份要点的以下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省、各部门必须在年末报告他们公共信息数据,并以此衡量他们的工作表现,要点说:2014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结果。
《新京报》双整版的报道包括了一个图表,展示了2013年23个中央部委发布信息的情况,其中标明了有多少是政府自愿发布的,有多少是经公众申请后发布的。
根据图表,两项数据中最高的都集中在商务领域:商务部在2013年发布了45.2万条信息,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信息公开的申请下提供了4753条信息。
而各省中陕西省以主动发布98万条信息位居榜首,而人口更多的山东省则主动发布了9.3万条信息。但数据显示,山东省根据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了33306条信息,而陕西省仅为3302条。以上数据并没有表明所公开信息的种类。
在中国,信息公开申请并不完善。去年6月,北京律师谢燕益向公安部申请,要求公开中国安全官员监控中国公民,尤其是网络和电话通讯的情况。( 此 为公安部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中文。)
对于谢燕益的申请,官方在8月予以回复——一张标准官方表格上的一栏打了勾,当中写着:“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
《新京报》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王锡锌,他就国家机密问题发表了看法。
“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经常是敏感问题,”王锡锌告诉《新京报》。他说,一些部委的官员称,类似这样的申请违反了国家机密的要求。
王锡锌说,将获知信息的权利写入法律将会有所帮助,而不是依靠现今力度不够的规章制度。
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发布的报告描述了人们对美国信息自由减少的担忧:在奥巴马政府治理下的华盛顿,政府官员们越来越怕与媒体对话。那些被怀疑与记者谈论任何政府归为机密信息的人员都面临着调查,包括进行测谎仪测试和对他们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的详细审查。报告援引《纽约时报》国家安全领域记者斯科特·谢恩(Scott Shane)的话说:在保密和公开信息中间有一片灰色地带,并且大多数信息来源都属于此灰色地带。信息来源如今害怕进入这个灰色地带。这有着震慑作用。如果我们认为美国民主制度的核心在于媒体积极地对政府活动进行报道,那么这种做法将打破平衡,严重地偏向政府一方。在中国,由于记者受制于严苛的审查制度,律师们成为了打破公众信息发布陈规的先锋人物。
《新京报》引用了广东省的一个事例。律师吴有水去年提出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广东省计划生育部门公布所收取的计划生育违规罚款的去向。
根据广东省卫计委的数据,他们在2012年收到了将近15亿人民币的罚款。但卫计委在7月告诉吴有水,该信息为“内部事项管理”内容,拒绝透露钱的收取及使用情况。
吴有水之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近做出了不利于广东省卫计委的裁决:称计生委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对吴有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处理。
狄雨霏 (Didi Kirsten Tatlow)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翻译:经雷、张楠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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