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几十年来,中国首都北京是那些通过地方法律系统解决不了冤屈的人的最后希望。但从星期四开始,法律改革禁止这些人越级上访。分析人士说,这凸显了中国领导层对地方冤屈直达首都感到不安。

新规定给予地方政府最多60天时间回复民众上访的问题,禁止在地方解决不了问题的人到中央机关上访。

中国决策者说,新规定是在地方层面提升法制和效率的全面改革的一部分。但批评者认为,当局是担心上访者到首都申述冤屈有可能导致动乱。

*自身利益*

四川人权活动人士黄琦说:“对于中国政权来说,保证北京所谓的稳定,减少访民前往北京的人数,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所以说,他们不是想方设法督促各级官员处理民众的冤情投诉,而是采取这种所谓的改革阻止民众前往北京。这完全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改革是承认上访制度失败。

上访制度正式建立于1951年,从表面上看,是为了保证当公民认为他们的案子在地方上得不到公正解决时,可以向中央政府申诉。但调查显示,通过上访制度成功解决冤情的只是个例,大部分上访都被忽视。

*地方腐败*

黄琦说,访民去北京是因为他们的问题涉及地方腐败,因此,把责任推回地方根本无助于解决问题。黄琦说:“寄希望中国的地方政府解决上千万访民的问题,那可以说是学者专家们的一个非常天真的梦想。他们根本不知道民众的灾难是怎样造成的。”

访民到北京申诉的多是个人问题,涉及掠夺土地,强制拆迁,以及腐败等方面的问题。

2002年,中国南方一家地方法院在审理刘玉洁离婚案时,以不知其下落为由对她作出不利判决。刘玉洁说,她的前夫和法院串通,令她流离失所,独自照顾有残疾的孩子。

她一直在上访,希望能让法院推翻此前判决。在穷尽所有办法后,她也往北京跑了几趟。她最后一次去北京,被当地政府找到后带回原籍。

刘玉洁说:“回到原点了,等于是。我们这地方它如果不受理这个案件,北京又不能去,那我们终身都得不到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法制改革*

法制改革是当今中国的一个流行词。领导层承认中国存在腐败现象,而司法机构缺乏独立性则成为其合法性的一个主要威胁。

有关将法院预算和人事转由高一层级的政府负责、继而减少地方政府对法院干预的建议已经争论了很多年。这个话题在去年秋天习近平公布其改革蓝图时再度获得关注。

分析人士认为,这样的举措确实能够让法庭更为独立,并能够减少在地方层面无法解决的冤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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