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有过把自己的信息从网络上删除的想法,信息技术公司G-Squared Interactive的总裁格列·加布说,该公司向高层主管及社会名流提供电子营销服务。
他说: “比如说他们进监狱了,对吧?也许十年前的事。可十年后,尽管他们已经付出了应付的代价,一切还是会出现在谷歌搜索结果的第一页。”
电子隐私信息中心执行主管马克·卢腾伯格认同欧洲法院的判决,认为隐私是一项基本权益。
他说: “我认为,当我们讨论言论自由时,你必须考虑人们控制个人信息传播的能力。在很多方面,言论自由的核心是我们如何选择去表达自己,不说什么、不做什么—这是区别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地方。
不过,很多美国隐私权提倡者并不认同欧洲法院的裁决。隐私未来论坛执行主管朱利斯·波罗涅斯基认为,这项裁决有可能限制信息自由。
他说:“如果某人可以告诉搜索引擎、新闻机构、甚至是博主,说这些信息让我们了解到一些人,可这些人并不想被人们找到,你需要把它撤掉’。这样后果将不堪设想,这将毁了互联网。”
欧洲法院命令谷歌应一位西班牙律师的要求,删除有关他在1998年的税务问题的链接,原因是这些信息不再相关。
美国宪法明确提及媒体自由的权利,而隐私权的保护却没有那么明确。波罗涅斯基说,获取公共信息的渠道必须被保护。
他说:“如果合法、公共的信息能够仅仅因为某人不希望公开就能够被隐藏、这对于透明度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
但卢腾伯格却认为,欧洲法官在隐私和媒体自由的平衡上做得很好。
他说:“欧洲法院的这个决定表明,实际上,搜索固然是一项重要服务,但必须以保护隐私的方式进行。”
这项裁决对谷歌和其他的欧洲搜索引擎来说代价高昂,但并不会马上影响到他们在美国的业务。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