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白皮书》写得最乌龙的两节莫过于环境权利与少数民族权利,因为对于汉人来说,如今不仅净土净水与新鲜空气难求,还得时时面对各种突发的环境灾难。对于维吾尔族与藏族来说,除了正在逼近的生态恶化之外,家园上空弥漫着政治恐慌,军管成了北京对这两地的日常治理手段。
*纸面“环境权利”VS现实环境灾难
“环境权利”一节开篇称:“2013年,中国针对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和生态问题,继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增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惩戒污染环境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
但残酷的环境灾难,正由中国人每天用他们的眼鼻等各种感官在体验。即使从国家环保总署每年有所保留的《环境状况公报》中也可看到,已经是海(江河湖海)陆(土地)空(空气)“立体化污染”。《白皮书》照例不提造成环境灾难的责任主体是谁,只提政府治理之功。比如该节第一句“中国针对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和生态问题”,看下文,这个“中国”当然指的是中国政府;但“高速发展”是谁推进的呢?尤其是制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策略、以及负责高污染项目审批、监管的主体是谁呢?《白皮书》虽然没提,但全中国人民都知道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也就是说,污染环境的违法和犯罪主体当中就有政府,“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其实就是政府与污染企业共谋所造成。
*“环保成就”都有啥?*
政府保护环境取得多大“成就”呢?《白皮书》称:“发布国家环保标准135项,使现行有效国家环保标准达1499项。”
要达到环保标准,必须依靠法律约束。与其将制定环保标准列为“成就”,还不如吹嘘中国环保部门立法多。早在2006年,各级政府的环保立法就突破1600多项,居中国政府各部门之首。只是这些法律绝大多数流于虚文,在国家环保总局未升格为环保总署时,副局长潘岳就说过好几次:“我国环境立法虽多,但管用的少。”这一名言后来又有了“升级版”:“在各部门中环保的法律是最多的,但是管用的不多。”
在中国,保护环境的重点不在于立法多,而在于如何让法律“管用”,其中关键是切断政府监管部门与环境污染主体成为利益共谋的利益连接点。由于官员政绩考核及财政预算体系这两大体制性因素,中国污染企业很容易与地方政府形成共犯结构。这一点我曾在《中国环境污染的共犯结构 – 中国2013“经济改革”焦点 》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chinas-environmental-problems-and-corruption-20130606/1676397.html)里谈过,首先,地市级党政一把手出于升迁的利益考量,必然在经济发展(GDP增速)与环保当中,将GDP作为第一考虑。这种考量与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有关,只要提高GDP增长率,增加官员被提拔晋升的机会。但对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并不能促进GDP的增长,于官员的晋升并无助益,甚至存在负面影响。其次,基层环保局成了吸附在污染企业身上的寄生机构。许多地方的污染企业是当地政府的“一把手工程”,“一把手”的意志不但导致环保审批制度失灵,更导致监管成了虚应故事,基层环保部门早就陷入“收钱养人,养人收钱”怪圈——“学术”一点的说法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形成了一种利益共犯结构。
习李不是没注意到这点,今年两会前后发布政府文件,要求改变官员考核体系,但积弊已成势,非几纸文件可除,今年以来在广东等地爆发的数起环境维权事件说明停建污染企业相当困难。
《白皮书》列出的另一项环保“成就”是建立了612个PM 2.5监测点。如果将此是当作中国人环境知情权提高的“成就”,倒也相宜。因为2012年当潘石屹转发美国驻华大使馆的空气测量数据时,曾引发中国外交部抗议,认为这是美国干涉中国内政之举。如今,中国政府总算让国民知道自己呼吸的是什么空气了。
*藏、维两族的纸面权利与现实中的悲壮反抗*
汉族人并无共同信奉的宗教信仰。儒家学说在五四时期被扫入历史垃圾堆,衍圣公于1949年迁往台湾,如今的汉人失去的主要是物质意义的家园。但藏族与新疆维吾尔族却正在为他们的双重丧失(他们表述为被侵略及文化灭绝)而控诉反抗。由于西藏与新疆都受到北京当局超强的政治控制,这种控诉只能见之于境外。藏维两族在境外的表达控诉与北京《白皮书》声称的“少数民族权利”取得的成就,二者差别形同地狱与天堂。同一族群对其生存状态的自诉,与凌驾其上的统治者的他诉之间分裂如此,傻子都会明白二者之间的深刻矛盾形同水火。
西藏与新疆两地“稳定”与否,确实成了令北京十分头痛的事情。为了让国际社会与汉族地区的中国人了解北京对这两地的关怀与爱护,中国政府专门组织了写作班子,为这两个少数民族发表专题白皮书。西藏计有两次《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的新进展》(1998年首发,2006年在人民网重新刊登),《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2013年10月)。在这两份《白皮书》中,1959年以前的“旧西藏”是“具有中世纪性质”的“封建农奴制”,“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中共照例扮演“解放者”,将藏族人民从水深火热的悲惨境地中解救出来,并给予了西藏人民新的现代生活与人权。《新疆的历史与发展白皮书》(2010年)的写作手法差不多,但因为没有办法将新疆描写成落后的农奴制,所以只能在领土主权与东突厥斯坦问题的由来,教育科技、人民生活与科技水平等的进步上多做文章。
问题在于,北京政府可以动用国力肆意改写历史、文饰藏维两族人民的生活与幸福,但却无法掩盖以下事实:自2009年2月开始,藏区发生的连环自焚事件是截至2013年12月,已有约至少129名经报道的喇嘛、女尼或包括农牧民在内的藏人自焚。这一连环自焚事件被藏族女作家唯色称之为“近代史上最伟大最惨烈的政治抗议浪潮。新疆维族人从去年来发动的数起爆炸事件,虽然被定性为“恐怖袭击事件”,但只要愿意睁开眼睛的人都会明白,这其实是维族人在用极端方式反抗中共对他们的统治。北京甚至无法对外解释:藏族人民为什么宁可接受“落后的政教合一政治”,也不愿意沐浴中共的“社会主义阳光”?北京也无法解释,新疆那些使用“冷兵器”的“恐怖分子”,为什么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军警,明知必死并且将背上“恐怖分子”恶名还要一次次发动“恐怖袭击”?
墨写的谎言遮盖不住血写的事实。无论《人权白皮书》将中国人民及藏维两族人民的生活装点得多么美好,事实却是他们都在经历失去家园之痛。在中共入主北京之前,无论朝代如何更替,只要山河犹在,社会就有重建资源,中国人就能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如今面对污水雾霾与被严重污染的土地,即使中共退出历史舞台,中国人也无法象以前那样“重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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