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6月1号),中国最高法依法裁定不核准“唐慧女儿绑架和强奸案”两被告周军辉、秦星死刑,并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此决定再次引发国内媒体和舆论对此案的关注和激烈的辩论,是法律至上,还是舆论绑架媒体的问题也引发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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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中国最高法院的解释是:鉴于周军辉、秦星二被告人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而唐慧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告诉媒体高法的重审决定意味着她们将不得不重新经历艰难的上访过程,她女儿将再次受到伤害。

最高法院的裁定公开不久,网络舆论场上再次出现舆论撕裂的局面。基本上来说,主要的论点分成两种,一种就是说强奸幼女都不判死刑,人神共愤,另一种就是认为唐慧想用道德绑架法律。有的网友支持唐慧,呼吁应对两被告判“判死”;但也有很多人为最高法院的“理性”叫好,甚至认为唐慧的诉求是想以舆论“裹胁”司法。

在媒体方面,有评论指出,唐慧所要求的正义未必就代表正义,但在法律层面,也要尊重唐慧的诉求。但法院也有权依据法律不满足她这样的期待,判不判死刑是法院的权利。法院判案本就该中立、独立、客观、理性。

也有比较理性的分析指出,“唐慧女儿事件”的最终化解,可能也不在核准或不核准死刑上,而在如何让唐慧告别“过度维权”上。在唐慧的漫漫维权路上,她并不是一开始就滑向了极端。她 曾经报案,她也曾经期待警方主动介入。但她没有看到法律的执行。她也没有找到更好的维权方法。与其苛责唐慧,倒不如去检讨司 法机关是否已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职能,以及让多数公众在个案中都能常态化地看到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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