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强奸儿童或强迫儿童卖淫的人,是否应该被判处死刑?这是网上许多激烈评论背后的问题,然而,在中国人周五对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判决的响应声中,这个问题似乎几乎没有被提及。最高法未核准对两名男子的死刑判决,他们对一个11岁的女孩犯下罪行。

在社交媒体上、以及专业人士和私人圈子中发生的激烈讨论中,许多其他问题尤显突出:腐败、母亲的职责、以及中国司法系统是否功能正常,或一点用也没有。律师及权利倡导者表示,这些讨论既反映出传统的性别歧视,又反映出了人们认为正义在中国是件变化无常的事,并因此深恶痛绝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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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topix, via Associated Press

去年,唐慧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外接受记者采访。

最高人民法院上周的判决只是受到广范关注的唐慧案的最新转折,唐慧是湖南省的一个卖花人,媒体称她为“上访妈妈”。2006年,唐慧的女儿被强奸,之后又被迫在永州一家妓院卖淫两个月。这一案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甚至在致使臭名昭著的“劳动教养”制度去年被废除上起了作用。唐慧因要求严惩那些对她女儿犯下罪行的人而一度被送进劳动教养所。民众的呼声使她得以提前获释。

因涉及该案而被判刑的有7人。周军辉和秦星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他人被判了从15年至无期不等的监禁徒刑。唐慧长期以来公开表示,她希望所有的涉案犯都被判处死刑。

然而上周四,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虽然那两个男子的定罪准确,都犯有强迫唐慧未成年的女儿卖淫的罪行,其中一人还犯有强奸罪,但他们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足以判死刑的地步。最高人民法院现在的判决是,此案须在事发地湖南省重新审理。高级法院并未对下级法院裁定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只是对判处的刑罚有异议。

据唐慧的律师和中国媒体称,唐慧心情很差,担心自己和女儿会重新遭受精神打击。

唐慧案的代理律师斯伟江说,上周四,唐慧给他打了电话。他说,“她非常担心,说会做好重审的准备。她说她想和我谈谈。”他还说,从严格意义上说,他并不是唐慧的律师,因为唐慧未曾认定他为代理律师。他说,“我们没有”就有关细节“进行过讨论” 。

接下来,电话断了,这看来反映出当局对这次公众反映之强的震惊程度,官方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维稳”。再次给斯伟江打电话时,能听到电话被拿起,但却没有回答的声音。当问谁在接电话时,电话再次被挂断。

唐慧的其他律师称,他们接到通知不能与记者讨论这个案件。甘元春在电话中说,“我被告知不能接受采访。”在被问及该指令是否来自官方时,甘元春不安地笑了一下,没有回答。第三个律师胡益华用短信证实有这个“禁令”。

近几年来,中国减少了可判死刑的罪行数目,而且要求所有的死刑判决都要经过位于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两个措施已使得执行死刑的数量下降;然而,中国处死的人仍比其他国家的都多。

上周五,“唐慧”成为新浪微博上的第二大热门话题,微博是中国的一个类似Twitter的媒体平台。不少评论者指责她是个“坏母亲”,而且使用很无情的语言。

律师杜建国写道,“唐慧这种悍妇,管教子女无方,致使女儿出走。出事后,不自省,反而嫌判处两嫌犯死刑不够,得七人全部死刑才满意。现在好了,改判了,一个死刑的也没有。无数社会资源,因唐慧而浪费;无数人的良知与同情心,被唐慧所利用。”

有些人指责她与外国人串通。@赤卫队28问道,“唐慧不是被某基金会运作去了德国了吗?怎么又回来呢?”

对此,另一个名为GD东江纵队的用户回答道,“她被媒体律师利用完后,将变成垃圾渣。”

但是也有支持唐慧的人。

一个网友评论说,“伟大的母亲,象一头狮子、一名无畏的战士,即使被流言称为神经病,即使无数次上访没有结果,即使被当地政府抓进监狱也没有放弃,继续呐喊还我公道!”

另一名网友写道,“只要强奸幼女就应该死刑,如果没有,法院谈什么中立、独立、客观、理性?完全和正义背道而驰!”

还有一些人则试图提供一些平衡的意见。

鹤鸣居写道,“唐慧女儿案之于社会,焦点不仅在于强奸幼女,更在于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此点关乎社会未来。玩弄幼女,不只是流氓地痞,上层尤好,社会腐败生活之一;监护人不尽职,随意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极其普遍,实乃社会普遍的不负责任、践踏人权现象之一。此案,强奸犯、唐慧本人、政府皆有罪与社会!”

据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称,唐慧的女儿在据说接了“约100个嫖客”后染上性病,她警告说,这个案子仍有很多问题。张荣丽问道,“比如,真的牵涉到这么多男人吗?永州是个小地方。如果警方和法院想要查明的话,他们能做到,但我们无法确定。”

张荣丽说,大多数把焦点放在唐慧教女无方而导致女儿成为受害人方面的评论,不过是性别歧视而已。

她说,“我觉得这很多是传统的歧视。这个女孩的父亲在干什么呢?难道抚养孩子只是母亲的事吗?”

作者:狄雨霏

狄雨霏(Didi Kirsten Tatlow)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翻译: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