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马德里消息,西班牙国家最高司法机构之一的国家刑事听审法院,在全体会议上以“九票对七票” 通过决议,中止了对中国的两名前国家主席及另六名高官正在进行中的司法起诉。

根据司法消息来源指出,西班牙法院法官认为,根据“普世正义”司法条例改革后的规定,法院无权起诉某些种族灭绝及危害人道行径,因这八名涉嫌人都不是西班牙人,也不经常住在西班牙。

去年11月 西班牙国家法院曾经就涉嫌种族灭绝及危害人道罪行向中国国家前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中共政法委前书记乔石、西藏自治区前党委书记陈奎元和国家计生委前主任彭佩云发出国际逮捕令。并于今年二月,经西班牙国家法院宣布,江泽民等人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 在西藏实施高压政策和”种族灭绝”政策,涉嫌侵犯人权和人道罪行,并经过正式签署生效。不过,遭到中国当局的谴责、抗议。

就各国法律来说,西班牙的法律体系相对独特,西班牙国家法院遵守“普遍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该原则允许所有国家的法院追查境外个体犯下比如种族灭绝罪等的具有“国际性质”的罪行,例如:种族灭绝、严刑逼供、战争罪以及反人类罪。西班牙法官在全球追查人权案件,依据的正是该项法 律。

国际人权与支持西藏的团体于2006年向西班牙国家法院提出这项对胡锦涛江泽民等人犯下”种族灭绝”的控诉。不过,西班牙执政的人民党政府在今年一月已提案修改法令,要求限制法院进行这类事件调查的权力之后,本周一(23日),宣布了这项放弃司法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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