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于《领导者》总第59期(2014年8月))
全球化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刺激中国出口导向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阻碍中国的赶超。赶超是发展的最本质内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促进赶超的功能受到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规则的极大削弱,导致“发展空间”严重萎缩;而在此前后,中国的“强国家”自身也发生了软化,既无意愿、也无能力推动国家的自主振兴。因此,虽然全球化造就了增长意义上的“中国奇迹”,但它没有使中国成长为战后德国或日本那样的新兴工业强国,也未必能给世界带来持久和平。
笔者曾撰写专文,阐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的动机,指出,1989年天安门事件后,不惜代价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成为了中国最大的政治。与主流看法不同的是,笔者认为,1990年代末中国政府决意实施更大规模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并非1990年代经济改革和工业化成功的自然结果,恰恰相反,中国漠视社会公正的经济改革和牺牲自主发展(放弃进口替代)的片面的出口导向发展战略,造成了内需的相对萎缩和工业化徘徊不前,以至于到1990年代末经济增长难以为继。然而,出于对政权合法性的深刻忧虑,中国的决策者非但没有反思既往改革方针和发展战略的不当,反而坚信,只有更大规模地开放国内市场,才能换取出口和外资的大量增加,从而恢复经济高速增长的势头。
对“中国奇迹”的两种解释
不计代价加入全球化标志着中国外部整合发展战略的极端化,这是中国领导人基于政治理性做出的重大决定。出乎许多人预料的是,中国领导人似乎赢得了这场风险极高的经济赌博,自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2007年和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按汇率计算)连续超过德国和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4年4月29日,世界银行发布了一份震动世界的报告,称若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有望在年内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伴随着中国经济规模的急剧扩大,中国企业也变得“更大更强”。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大约从2005年起,中国崛起以及所谓的“中国模式”之说日益风靡全球,“中国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成为了国际社会和中国精英阶层的高度共识。
海外学界对所谓的“中国奇迹”有两种全然不同的解释。市场自由派认为,“经济自由化”和“融入全球经济”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成功的必要前提;在其看来,中国模式本身并无多少新奇之处,不过是遵循了全球化的逻辑,1990年代以来印度经济起飞的奥秘也在于此。市场怀疑派则认为,中国的成功恰恰是对自由主义全球化——或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对主张放任市场力量的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加以抵制的结果,中国通过积极的国家干预(产业政策)以及有节制地参与全球经济,有效化解了全球化对本国产业的冲击。
上述两大主流观点的缺陷显而易见。前者试图以中印等极少数新兴经济体的增长绩效来彰显全球化促进发展的功效,却不解释为什么同样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其他诸多发展中及转型经济体陷入了严重困境,这样的样本选择明显有失精准。如果说全球化只是发展的必要条件,那么,美德日等后发国家通过保护主义政策取得进口替代工业化的成功则提供了强有力的反证。可见,全球化既非发展的充分条件,也非发展的必要条件。即便把中国看作是全球化促进发展的成功例外,全球化事实上也并未完全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诚然,全球化与中国出口导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某种关联,但经济增长从来不是衡量经济成功的唯一指标,因为经济增长不等于经济发展,发展既意味着减贫,更意味着赶超;经济增长会带动减贫,却不一定能自动导致赶超。赶超是指后发国家通过取得技术的自立缩小与先进国家的技术差距;技术自立是工业化成功的标志,赶超的首要目标就是实现工业化,这是国家崛起的真实基础,也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区别所在。中国虽然历经了30年经济高速增长,但贫困人口的数量依然庞大,贫富分化极其严重,产业升级迄今仍困难重重。中国当局坦承,既有的发展模式是一条“国际竞争力难以提升的低端之路”,经济转型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既然如此,谈何全球化导致了中国的经济成功?
市场怀疑派的观点属于典型的左翼“国家中心论”,这一派观点认为,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全球化的冲击中胜出,是因为中国政府通过国家力量推行经济民族主义,在干预经济的同时逐步有序地开放国内市场,也就是“有节制地参与全球经济”。这种将中国的“成功”之道归结为“对内国家主义”(国家干预主义)与“对外浅度全球化”两厢结合的理论化概述,既未弄清中国威权国家的实质,更无视中国已然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客观事实。毫无疑问,中国政府十分强势,可这是个何种意义上的“强国家”?事实上,在与经济转型、自主发展密切相关的诸多制度领域,如保障民权、促进社会公正、遏制腐败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中国政府恰恰表现得不似一个强国家,而与一个失败国家无异,此其一。其二,(经济)国家主义未必就是经济民族主义的代名词,它同样可以和经济自由主义共存,作为“强国家”的英美就是在1970年代末和1980年代初,通过强大的政府力量推行新自由主义。中国在入世后不但强力实施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还继续推动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这些都是中国以国家主义方式推行新自由主义的明证。不可否认,中国没有采纳华盛顿共识的全部政策主张,如在入世后不但没有解除对经济的管制,反而加强了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包括在局部领域支持大型国企的扩张,即所谓的“国进民退”。问题是,这种干预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促进赶超抑或其他?在深度全球化已成定局的情况下,中国又何以实现以自主发展为取向的经济民族主义目标?
究竟如何评估中国入世以来的发展绩效?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政府对经济发展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鉴于赶超是发展的最本质内涵,本文将通过对国内产业创新能力的考察,来探究全球化给中国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装配”
——低端制造的世界中心
1.全球化对发展构成的巨大挑战
冷战结束后,第二世界的苏联集团国家被整体纳入了西方体系;随着苏联解体以及它所代表的发展模式的终结,不少拉美和非洲国家在经历了战后发展的挫折后,在美国的诱压下也不同程度地转向新自由主义;中国加入世贸,意味着作为共产主义最后堡垒暨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被最终纳入了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至此,全球化真正成为了名符其实的全球性自由主义经济浪潮,这是西方在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上的重大胜利。
美国和欧盟是经济全球化的始作俑者,也是政治推动者。发轫于美国的信息技术革命大大加快了全球化进程,并极大地提高了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系统集成能力。在经历了规模空前的跨国并购之后,世界产业竞争进入了寡头垄断时代,西方跨国公司凭借其全球市场、全球品牌和全球采购系统,获得了极大的竞争优势。
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是,在关贸总协定于1995年被世贸组织正式取代后,“发展空间”急剧萎缩,东亚发展型国家在冷战后期(1960年代~1980年代中期)以进口替代和赶超为目标所成功实施的大部分产业政策,在WTO规则框架内已然非法。中国是一个从1970年代末才开始经济起飞的后发工业化国家,在改革开放之初即面临日趋不利的发展环境,随着冷战后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兴起,后发国家全面赶超西方已变得极度困难和不现实。尽管如此,中国依然有可能凭借其政治上的大国地位和庞大的市场规模,通过内部整合实现工业化。
在世界经济史上,工业化从来都是先于经济自由化。换言之,经济自由化是工业化的结果而非原因。剑桥大学发展经济学家张夏准(Ha Joon-Chang)指出,“几乎所有的当今发达国家在其赶超阶段都实行了干预性的产业、贸易和技术政策,以扶持本国的幼稚工业”。中国却反其道而行之,在工业化完成之前即大规模开放国内市场,难道中国可以成为通过自由主义全球化(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工业化的成功例外吗?
全球化首先是生产的全球化,全球性的国际分工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将制造和创新分离开来。鉴于中国巨大的经济规模和劳动力充裕的比较优势,中国加入WTO标志着全球供应链(global supply chain,亦称全球价值链)最终形成。空前的市场开放加之充裕的廉价劳动力使中国成为了跨国公司最理想的生产场所。为追求全球利润的最大化,跨国公司纷纷把其“核心经济活动”——制造部分迁移到中国,中国由此而成为了“世界工厂”。然而,作为所谓世界制造业中心的中国却无法与19世纪通过发明创造引领工业革命的英国相提并论,不过是全球供应链延伸出的“世界组装车间”。
前文提到,发展的本质就是通过工业化彻底消除贫困,实现技术自立是工业化成功的标志。国际经验恰恰证明,“工业化的发生几乎全部是依托于本国企业而非外资企业”。由此可见,后发国家要实现工业化必须立足于自主发展,也就是通过国家产业政策指引,扶助本国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形成强大的技术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强调自主发展不等于主张闭关锁国,处在较低发展阶段的国家保护本国的市场和幼稚产业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这不因各国的制度选择而异。通过自主发展实现产业升级是工业化的必经之途。所谓产业升级,指的是本国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实现由低附加值制造向高附加值制造的转型。由于工业化体现为整个产业链的现代化,本国上下游产业部门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价值链前后环节之间建立起密切关联(即内部整合),就构成了国家自主发展的基础。换言之,自主发展代表着基于内部整合的工业化过程,它意味着在工业化过程中,国内产业而非外资产业始终牢牢控制着国内市场;市场控制的前提是产业控制,也就是控制产业链中高附加值中间品(关键零部件和装备)制造以及终端集成。本国企业能否在这两大环节拥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技巧,是决定产业升级和工业化成败的关键。
2001年12月中国入世后,工业发展面临两大严峻挑战:外资的优势以及国家政权的“软化”。与东亚发展型国家坚持本国产业自主振兴、严防外资控制本国经济的做法不同的是,中国政府自1992年以来,为推动经济增长不计代价引进外资。其结果是,外资仅用了6年左右的时间(到中国入世前的1998年)就基本完成了对国内市场的控制,取得先动优势。可是,中国的决策者为刺激经济增长,不惜更大规模地开放国内市场,以换取外资大量进入中国。
中国在入世协定中承诺,一旦加入WTO,即开始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这两大协议是投资自由化的基石,目的是令产业政策有名无实,从而根本否定进口替代。大规模投资自由化意味着,除了在极少数未开放的领域外,中国政府很难再通过对外资施加“当地含量”(即国产化)、出口比例、外汇平衡以及技术转让等产业政策要求,来促进国内产业的前后整合,推动整个产业链的现代化。这对中国建立独立自主的强大技术工业基础构成了制度性障碍。然而,投资自由化对中国内部整合的削弱却极有利于拥有“3G”优势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通过全球采购及其控制下的全球市场达到全球规模经济,进一步加强其全球竞争力,并迫使国内企业在已成为“全球公平竞技平台”的本国市场与之“平等竞争”。这正是英国发展经济学家魏德(Robert Wade)所担心的“更多的外部整合不会自动产生更多的内部整合,反而会导致内部整合恶化”的情形。
2.中国强国家的软化
内部整合是自主发展的基础,全球化对外资既有优势的极大强化显然不利于中国的自主发展,这是国家的产业政策功能被全球化规则所削弱的结果。可是,发展恰恰离不开强国家,这已为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所证明。中国的问题在于,全球化所引起的国家在对外经济关系上的自主性下降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中国政权自身也发生了软化,而这又矛盾地伴随着其对内的国家能力全面提升的过程。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权力急剧扩张,中国的国家之“强”最典型地体现在其强大无比的财政汲取能力以及控制社会的能力上,这也是多数国家所没有的“体制优势”。但与此同时,政权的软化特征也日益明显:政令不畅、猖獗的腐败以及严重的社会不公等,令表面上看起来固若金汤的党国权威体制千疮百孔。
国家政权既强也软,这对发展意味着什么?有关研究指出,强国家因追求的目标不同会产生出不同的发展结果。“强国家既可能通过市场激励机制追求发展目标,也可能以牺牲消费者利益、垄断好的就业机会以及国家的发展为代价以求自肥”。Amsden则明确指出,如果强国家利用权力以自肥,这样的强国家“在(促进发展方面)与‘软国家’是同样无能的”。强国家之所以可能兼有软国家之特征或发生软化,从根本上可追溯到学术界长期以来争执不休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国家本身是不是具有腐败或掠夺的天然倾向。从经验上看,后发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出于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对国民财富进行某种程度的榨取其实相当普遍,这就是为什么多数成功的后起工业化国家(在赶超阶段)不是民主政体的原因(美国是唯一的例外)。东亚发展型国家就曾严厉压制劳工运动,以此降低成本和稳定秩序,但此种“国家掠夺”的本质是为了实现赶超的经济民族主义目标而令国民做出的牺牲,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对腐败的打击也是相当严厉和有效的。相比之下,拉美国家1960年代~1970年代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的失败,恰恰与国家政权的软弱无力以及动辄为民粹主义所裹挟有着某种内在的关联。
中国超强国家能力的背后是国家权力的无度扩张,这是中国威权政府在经历了1989年全球事变后的一种本能反应。出于政权自救的目的而动用国家力量强力推动效率优先的市场化改革,意味着中国列宁主义政权的“国家掠夺”性要远甚于任何其他类型的威权政体。然而,中国的国家目标却发生了极大的扭曲。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官僚集团逐步蜕变为一个“自我服务型的政治集团”,这令国家完全沦为了官僚集团的工具,国家对社会财富的大肆攫取首先是为了满足官僚集团的贪腐需求,故中国的官场腐败程度比之东亚发展型国家要严重得多,而其发展意志却无法与后者相提并论。如果说1990年代的“以市场换技术”战略多少还表明中国政府试图变相实施进口替代,那么,为加入WTO而接受异常苛刻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条件、尤其是放弃对外资施加“当地含量”(国产化)和“技术转让”等要求,则表明中国当局已完全丧失赶超的意志和信念。
既然中国当局无力约束腐败,更欠缺发展意志,那么,发展的动力从何而来?事实上,“谋求自肥”和“追求发展目标”这两方面特征在中国的国家角色上都有所体现。一方面,官僚集团不懈地追求“发展目标”,这是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使然,只不过官僚精英们所理解的“发展”是增长而非赶超,他们将二者混为一谈,是源于对现代化的真实内涵不甚了了,因而天真地以为经济增长会自然而然地导致工业化。对其而言,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通过全球化来实现出口导向的高增长——即他们所理解的“发展”(工业化)——既符合“改革开放”的政治正确,也合乎其高度机会主义的实用主义本能。另一方面,面对自上而下“强制增长”的政治高压,官僚集团正是在“自肥”的机制驱动下,以“追求发展”为名,通过寻租(包括制定对外资有利的政策法规)、对国民财富的巧取豪夺以及对已濒临枯竭的本国资源的掠夺式开发,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正是在这种服务于官僚集团利益最大化的“国家目标”的指引下,中国的发展才有了极大的动力。
无论如何,发展意志的欠缺以及国家目标的扭曲都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中国的“强国家”无意于自主振兴,已然从发展理念上抛弃了经济民族主义。这部分与外力的诱压有关,但更主要的是1989年以后中国政治自我演变的结果。中国特定的政权体制也对自主发展构成了强大排斥。自主发展有赖于内部整合,内部整合意味着经济发展将由内需主导而非依赖出口。有鉴于此,缩小贫富差距、建立相对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建立内需主导的自主发展模式的基本前提。这就要求执政当局适时实行开明的政治改革,建立一个强国家与强社会共存的现代法治国家。这显然不是中国威权政府期望实现之愿景。既然国家不再以服务多数国民的利益为宗旨,则难免为包括官僚集团和其他特殊利益集团在内的权贵集团所挟持,但权贵集团(主要是官僚集团)并非铁板一块,而是由无数“条”和“块”的利益子集团所组成的混合体,故而国家利益的“部门化”和“地方化”在所难免。中央政府在国家行政治理上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决定了国家利益的“地方化”对中国发展造成的不利后果较之“部门化”要严重得多,这是因为内部整合首先要求实现国内市场的统一,这是本国产业取得较大的规模经济所必需的,而市场的统一恰恰需要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
自中国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政令不出中南海”便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其实质是中央权威的衰落,这是行政分权与国家利益虚空化(国家被利益集团俘获)共同作用的产物。1980年代实行权力下放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这种行政分权的制度安排尽管无政治联邦制之实,却形成了对中国现代化十分不利的制度结构,那就是它与1990年代以来的GDP决定官员升迁的考核机制相互作用、彼此加强,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分割(“经济巴尔干化”)和地方势力坐大的局面。1994年实行的旨在加强中央财政集权的分税制改革也未能根本改变这一格局。政令不畅的结果就是中央政府无力推动内部整合(假设它有此意愿的话)。多年来,许多人主张中国应实行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政治联邦制。问题是,在现代化尚未完成之际,联邦制是否适合现阶段的中国大可值得怀疑,因为在没有进行政治改革、没有通过宪政构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的情况下,进一步下放权力势必造成“政治藩镇”的局面,这不但会危及国家的政治统一,也会令国家在市场统一的基础上实施产业振兴的目标落空。
既然经济联邦制的格局已然成型,那么,有无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形,即直接掌控本地资源的地方当局自我演变为一个地方发展型政府,来推动本地产业的自主振兴?萨恩(Thun)认为,中国唯一够资格称得上地方发展型政府的地区就是上海。但笔者以为,所谓“地方发展型政府”基本上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原因有二:其一,在自由主义全球化已成为唯一“政治正确”的发展选择的情况下,上海地方当局同样没有发展意志,其“国家主义”仅仅体现在更高效率地推行经济自由化方针上,这可以从上海经济对外资和海外市场高度依赖的实际后果上得到验证。其二,由于上海的发展必需依托广大的腹地,如果上海推行某些东亚发展型国家那样的重商主义产业政策,不但会激起其他省市的报复性政策反弹,也会招致受到国际压力的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预。
由上述分析可知,强国家“强而不软”是实现自主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强国家的关键在于强中央,即有一个具有坚定发展意志、能够确保国家自主性不受利益集团侵蚀的强大的中央政府。“强中央”不但有责任推动国内市场统一,还须制定出富有远见的产业政策,以促进本国产业的自主振兴。从东亚发展型国家的经验可知,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均必须集权于中央,地方政府不能作为国家产业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否则很容易导致政策变形,以至于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令产业政策归于无效。中央政府统一实施产业振兴,就是要基于各地的比较优势,通过扭曲资源配置来推动本国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以此提高赶超的效率和成效。这涉及到两个方面:其一,国家需要通过奖惩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其二,为避免过度竞争或盲目竞争造成企业普遍微利或无利可图,国家还须对市场竞争加以约束,以保证必要的市场集中度,这样才有可能使得真正的竞争性企业脱颖而出。
那么,如何确保“强中央”制定的产业政策深谋远虑呢?这首先有赖于政治家的睿智,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上确保有一支高度专业化的、稳定高效的官僚精英队伍。东亚发展型国家的中央经济企划部门被誉为“经济参谋部”,道理就在于此。中国体制迥异于东亚威权国家,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体现在,中国的党国体制不允许公务员录用制度“非政治化”。自1980年代以来,虽然国家行政体制屡经改革,且邓小平也一再强调干部队伍的“知识化”和“年轻化”,但党的组织部门始终是以政治标准(即所谓的“党管干部”)而非专业标准为第一准则来“选贤任能”,这势必将大批有真才实学却无官场关系的青年才俊排除在国家体制之外;而1990年代以来市场化改革引起的制度性腐败则又进一步强化了“逆向淘汰”的官僚精英选拔任用机制,其直接后果就是,整体素质欠佳的中国官僚精英在制定政策时目光短浅。
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后,国家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中国政府本可以借助“强国家”之势,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全面提高劳工素质以改进中国的比较优势,为日后的产业升级奠定基础。明治时期的日本和朴正熙时代的韩国在此方面都提供了极佳的范例。然而,急功近利追求高增长的中国政府对此毫无远虑,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极度漠视,而这又与中国政府在社会政策上忽视产业工人构成的显著变化密切相关。随着1990年代中期以来国企改革的深入,城市产业工人日益被农民工所取代,但国家体制对农民工的户籍歧视以及城市福利上的排斥,造成了农民工的高流动性,这样的“企业工人”完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工人阶级,企业也普遍不愿意为雇佣关系不稳定的农民工提供在岗技能培训。缺乏庞大的、相对稳定且训练有素的技术工人队伍,决定了中国企业工艺水平和产业层次的低下,这意味着多数中国企业生产不出工艺精湛的高附加值产品或部件,因而无以适应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的需要。
3.中国制造业的衰败
面对外资的巨大竞争优势以及国内体制对内部整合的强力排斥,国内企业的进口替代能力明显下降,不得不依靠从发达国家进口“设计、关键部件和制造装备”。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制造”遂逐渐被“中国装配”所取代。“中国制造”的内涵变化意义深远,表明全球价值链的形成已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关系从传统的最终产品的交换,日益转向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跨国垂直分工所产生的附加值的交换。
这一现象并非中国所特有,而是一种全球性的大趋势。随着冷战结束后全球化的深入,全球性的国际分工使得附加值的交换日益成为了国际贸易的主导形式,国际贸易统计中所长期沿用的“原产地”规则已无法准确反映全球化时代国际贸易的真实面貌尤其是相关国家在相对得益上的利益分配。这种基于附加值交换的新型国际贸易是对发达国家极其有利的国际分工,处在全球价值链低端的中国产业大多只能从事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低价格、低利润、低附加值”的简单代工制造。因而,虽然按照传统统计口径中国获得了巨额贸易顺差,但得到的实际利益却最少,而出口拉动的高增长则又造成了中国在经济技术上迅速赶超西方的假象。
沉迷于“比较优势”神话的全球化的鼓吹者们对于中国入世后产业衰败的现实视而不见,并对“民族工业”的概念不屑一顾,一厢情愿地幻想中国顺其自然地实现产业升级。事实上,利润极其微薄的国内制造业根本无力投入巨资进行研究与开发(R&D)以推动产业升级。官方机构承认,面对“外资的强势进攻,我国自己的制造业实力正在不断萎缩”。在制造业核心的装备制造上,虽然中国的“发电设备、机床与汽车产品数量在全球居于前列,但仍有85%的IC制造设备、70%强的高档数控机床、100%的光电子制造设备需要依靠进口。在信息产业、精密仪器、生物科技等方面,国内只能负责一个包装和组装工序,其他大约90%的产业价值都产生在国外”。
国内产业能力的薄弱明确无误地体现在出口实绩上,中国“出口的是中低端产品,即使少数高新技术产品也是劳动密集型的或者是来料加工型,而进口是高新技术产品”。从2001年起,外资牢牢控制了中国半数以上的对外贸易,对中国经济的总体控制力有增无减。截至2005年底,外资企业进出口已占到中国进出口总额的近60%,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占比更接近90%(表一)。2006年8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表的报告(以下简称“国发研报告”)称,“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中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在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
自主创新:新重商主义的神话
面对国内制造业的困境,一些官员和学者对1990年代以来实施的“市场换技术”政策提出了尖锐批评,指其一厢情愿。不过,这类批评大多只拘泥于该政策本身,而不涉及敏感的全球化问题。经过激烈的内部辩论,中国领导人于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正式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
“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概念是所谓“自主创新”,这被认为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首要途径”。科技部为此于2006年初专门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划》),提出要增加研发支出(全国研发经费从占GDP 的1.35%增加至2.5%)、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以及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等内容,目标是把中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度从当时的50%,降低至2020年的30%,从而把中国从一个制造大国转变为一个创造大国。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否意味着中国将摈弃自由主义全球化发展方略,转而推行经济民族主义(或新重商主义)?自主创新的“自主”又是何意涵?首先,全球化的“政治正确”在中国入世前后经过集权体制的反复强化,已成为不容挑战的神话。中国领导者不但没有因本国制造业的衰败而对全球化产生丝毫怀疑,反而坚信加入全球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抉择,“9•11事件”的发生则进一步加深了中国领导者对于全球化给中国带来了“战略机遇期”的认识;其次,所谓自主创新并非独立创新,而是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种情形,其真正的重心是“再创新”,也就是提高本国企业的“吸收能力”,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依然是技术引进。
问题在于,在WTO已大大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传统仿制之路已然行不通的情况下,获取先进技术只有靠出让国内市场一途。由此可见,所谓的自主创新不过是一种改进型的“市场换技术”战略,也就是对以往只重视技术引进而不重视消化吸收的做法进行某种修正。这表明,中国政府并不打算改变既定的全球化发展路径。既然如此,在WTO的规则框架内究竟还有多大空间来推行产业政策?这种产业政策的性质又是什么?
中国政府在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后不久,遂着手在一些新兴领域对外资企业施加“当地含量”要求,这一措施与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以及2008年颁布的《反垄断法》,共同构成了中国用以促进本国企业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西方跨国公司对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反应强烈,认为这是中国转向新重商主义或技术民族主义的信号,他们将《中长期规划》比喻为“规模空前的技术偷盗蓝图”,为此,他们呼吁美国和欧盟在外交上协调立场,共同向中国施加压力。这显然是一种过激反应。正如《中长期规划》所阐明的,自主创新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国家创新体系。如果中国最终未能建立起比西方更加有效的国家创新体系,要想在长期的创新竞争中战胜西方是很难做到的,即便中国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手段(包括工业间谍手段在内)从发达国家取得尖端技术。前苏联不正是如此吗?
其实,中国的产业政策从未游离于WTO的规则框架之外。首先,对外资施加“当地含量”要求仅仅适用于极少数尚未开放的产业领域,如高端制造业和新能源产业(如风能发电),这并没有违反中国的投资自由化承诺(TRIMs),中国充其量只是利用了WTO法律中的一些灰色地带而已;这一做法本身也丝毫没有影响外资在多数中国已开放的产业领域已经取得的主导性地位。但即便如此,中国还是在2009年10月28~29日与美国举行的中美商贸联委会(China-US Joint Commission on Commerce and Trade, JCCT)上做出让步,允诺不在风力涡轮机上实施“当地含量”的规定。此外,针对西方政府和舆论有关中国强制外资转让技术的指责,中国官员在2010年公开澄清并承诺,“不会将技术转让作为外企市场准入条件”。中国官员进一步解释道,中国其实早在入世之初就已全面清理国内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取消了强制要求外资转让技术的要求,外资是否转让技术取决于企业双方的自主决定。这清楚地说明,至少从2010年起,中国政府已明确将强制技术转让排除在产业政策以及所有的产业领域之外。
其次,装备制造的全面振兴是自主创新成功的关键所在。可是直到2009年,中国政府才决定在装备制造业实行进口替代。2009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了《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赋予将被认定为生产“自主创新产品”的国内企业一系列政策优惠。目录中列明的许多类别的装备是需要进口或由在华外资企业提供的,该指导目录在若干处明确载明要实行进口替代。然而,仅仅时隔一年,中国代表就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同意于2011年对《目录》做出重大修改。中国官员还表示,修改后的目录将不用于进口替代、提供出口补贴,或对外国企业实行歧视。
第三,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没有违反中国的入世承诺。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是任何国家都极为重视的产业政策工具。中国政府在2001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时,曾表示将尽快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谈判,但中国没有承诺加入该协议的具体时间表。迄今,GPA成员国仍以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为主,发展中国家中鲜有加入者。这意味着,只要中国一天未加入GPA,便始终拥有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合法权利。鉴于中国入世后“发展空间”严重萎缩,政府采购几乎称得上是中国政府能够自主掌握的最后的产业政策手段,它对于中国发展之重要性无论如何估计都不为过。然而,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崇洋媚外以及追求奢侈等原因,政府采购中“歧视国货”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地方政府在制定采购标准时甚至明目张胆地歧视本国企业,对外资企业则大开绿灯,有些采购标准明显是为外资企业量身定制。中央政府在2008年时一度加以干预,但成效不彰。虽然如此,中国政府仍迫于美国的压力,承诺将自主创新政策与政府采购脱钩。2011年6月23日,中国财政部正式颁发了“关于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2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1号)三个文件”。
由上可见,中国的产业政策完全是WTO 规则所允许存在的合法的“发展空间”,可就是这些已然极度有限的“发展空间”也依然受到了美国的严厉挤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被迫放弃大部分产业政策恰恰发生在世人普遍认为中美之间已发生权力转移的背景之下。2008年底,全球金融危机随着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的倒闭再度加剧,中国则由于“四万亿”刺激计划的实施,率先走出了经济衰退,成为全球经济的最大亮点。2009年,中国国企500强的税后利润首度超过美国的500强企业。于是乎,所谓“中国模式”、“中国崛起”以及“中国拯救世界”等说辞不胫而走;中国外交也一改1989年事件后的“低姿态”,转趋强硬。可是,中国实力的显著上升并没有转化为其对外经济谈判的有力筹码。“2009年至2011年,中美举行了三次战略与经济对话,美国逼迫中国在自主创新以及金融自由化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让步”。中国除了承诺“尽快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自主创新政策与政府采购脱钩,政府采购不对外资企业实行歧视”之外,还承诺“开放高端制造业,开放股指期货,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额度等,以换取美国不过分纠缠人民币汇率问题”。
面对日益“衰落”的美国,世人眼中的“新霸权国”——中国竟然连所剩无几的合法的“发展空间”都无力捍卫,足以令人对所谓中国“大国崛起”的内涵产生怀疑。退一步讲,就算以片面的经济增长作为衡量标准的所谓中国“正在崛起”是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崛起”本身也显然不是中国推行新重商主义或技术民族主义的结果。事实上,中国不但忠实履行了入世承诺,还在入世后不久便开始实施更加激进的外资政策。从2003年起,“鼓励外资参与国企改革”即允许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成为了中国引进外资的新形式。这一政策最终于2006年8月成型。是月,中央六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即“10号文”),允许并鼓励外资并购国内产业。该规定与自主创新的本意完全相悖。“这部被称为迄今中国关于外资并购的最重要的法律,正是由两年后被‘双规’的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郭京毅主持起草的。但是,鼓励外资并购的政策却并未因郭案的发生以及公众对外资接连收购中国骨干企业的强烈反应而有丝毫改变”。无独有偶,早在1994年已开始起草、2004年才开始制定的《反垄断法》,在外资利益集团等的阻挠下,直至2008年才正式颁布施行;而旨在取消外资在税收政策上“超国民待遇”的内外资企业税制的统一,更拖至2010年12月1日才得以实现。
新型依附:“有增长无发展”的中国模式
1.中国模式的实质:市场列宁主义与全球资本主义的联姻
那么,自2006年自主创新政策实施以来,中国的产业发展情况究竟如何?中国政府在决定推动自主创新时,正确地将企业确定为自主创新的主体。问题是,中国政府明知私营企业的活力要强于国企,却依然把扶持的对象锁定于后者。这与2004年前后出现的“国进民退”不无关联。私营企业在中国入世前的1990年代后期一度受到过鼓励。1999年3月,中国政府修改宪法,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7月1日,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发表讲话,允许资本家入党。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在政治上笼络资本家,促使其增加投资和就业,以缓解国企大规模裁员带来的经济和政治压力。然而,在中国入世后不久,私营企业的处境开始恶化,“国进民退”以及继续优惠外资的政策极大地限制了私营企业的发展。说到底,私人资本家阶级的崛起是中国政府在政治上所不能容忍的;相比之下,外国资本家在政治上对现政权的威胁则不那么大,因为他们对金钱的兴趣要超过政治;而在帮助游说本国当局将贸易与政治脱钩方面,他们恰恰是中国政府的盟友。
“国进民退”与国企改革的“成功”在时间上是高度吻合的。至2005年左右,中国政府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造基本完成,在大型国有企业则普遍建立起了所谓“现代企业制度”。2003年3月,温家宝入主内阁后,在一度被废弃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国资委,推动国企“做大”。这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市场化出现根本逆转的重要信号。不过,将“国进”说成纯粹是胡温时代(2003~2013)的“新政”并不准确,“做大”国企历来是中国当局坚定不移的方针,这不仅是因为国企是执政党的经济生命线,还因为“做大”本身也带有提高国家竞争力之意。朱基时代(1991~2003)于1995年开始推行的“抓大放小”以及1998~2000年大型国企“三年扭亏”政策,从根本上奠定了胡温时代“国进”的基础。所不同的是,此时的大型国企由于规模急剧膨胀,已演变为具有强大游说能力、足以影响国家政策制定的“特殊利益集团”。
现代企业制度的一大特点是“追求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在正常的市场经济社会,企业取得超常利润亦即利润最大化的关键是创新。而在中国的集权体制下,既然垄断可以轻而易举带来巨额利润,那些官员和经理人身份混同的大型国企管理者自然没有兴趣将巨额留存利润用于费时费力且前途莫测的技术创新。他们真正的兴趣是经营官场,并通过分肥来构建内部利益共同体,以形成足以与行政当局相抗衡的强大博弈能力,以此巩固其市场垄断地位,同时实现个人经济和政治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垄断自我强化的路径依赖是1990年初开始主持经济改革的朱基所始料不及的,也是其继任领导者难以改变的。既然国家不惜代价要保持它在战略产业尤其是能源和原材料等上游基础产业部门的“绝对控制权”,而这些部门又必须通过国企来控制,那么,国家干预经济的目标就很容易发生偏转——保护或迁就大型国企对市场的垄断往往优先于培养竞争性的企业。换言之,国家的优先目标是帮助国企“做大”,而不是“做强”。
自2006年自主创新政策实施以来,极少数大型国企拜举国体制之赐,在部分高技术领域(如高铁和风能发电)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技术跃进,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了所谓“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官方宣传用语)。但是,外资并未转让最关键的技术,国企的技术缺陷依然明显,仍需要依靠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提供核心部件。除此之外,多数国企的自主创新成效不彰,虽然国企规模持续膨胀,利润总额节节攀升,但“高新技术企业很少、新能源企业很少、产品形成国际品牌的很少、真正意义上的跨国集团很少”。
国企总体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可从其专利申请的质量以及出口实绩上得到更准确的反映。2011年,中国专利申请量跃居世界第一,但原创发明的数量很少,多数为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类,即所谓的“垃圾专利”,大型国企65%的专利属于此类。在出口方面,自2003年以来,国企在全国对外贸易连年顺差的情况下却出现巨额逆差,且逆差额逐年大幅上升(表二[a]);与此同时,国企高技术出口占中国全部企业高技术出口的比重则逐年下降,其占比从2002年的15.1%,下降至2012年的5.7%(表二[b])。国企国际竞争力之低下由此可见一斑。
相对于国企的“大而不强”,外资在中国高技术领域则始终处于压倒性优势。自2005年以来,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重保持在30%上下(表三),高于包括美国、日本和德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表四),但中国高技术出口的主体是外资(尤其是独资企业)而非本国企业,外资所占份额平均在80%以上,国内企业所占份额则平均不足20%(表二[b])。而且,越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外资的优势就愈加明显。例如,2014年1~6月,上海市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11.26亿美元,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92.5%,国有和私营企业的占比则分别只有4.6%和2.7%。这种巨大的反差充分暴露出中国工业化水平的低下和经济的极度虚弱。一份权威的官方报告承认,2009年,外资已控制了中国制造业市场的30%,“电子信息产业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控制度2004年以后均在80%以上,外资在该领域发明专利控制度平均达到36%。另外,作为经济发展新的决定性因素,高技术产业总体外资控制度近几年已经达到近70%的水平”。总而言之,外资对中国市场的控制已突破了中国工业安全的警戒线。
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是,从2007年起,私营企业迅速取代国企成为了中国非外资高技术出口的主体(上表二[b]),其出口占比从2002年的5.7%上升至2012年的16.9%,与国企占比的变化趋势恰好相反。这是否意味着处在“国进民退”逆境中的私营企业在技术能力上已超越了国企,在高技术领域异军突起呢?美国麻省理工大学(MIT)学者斯坦菲尔德(Edward Steinfeld)的实证研究指出,在中国的非外国企业中,除了台资企业顺利实现了产业升级外,本土企业几乎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由此可以得出一个重要推论:以私营企业为主的本土企业高技术出口的迅猛增长并非或主要不是来自其自身技术进步的驱动,而是源于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的大量进口。事实正是如此!有关数据显示,中国从先进国家高附加值中间品的进口已上升至其出口额的40%~50%,在高端制造业的占比则更高。
很显然,中国私营制造业企业并无力抗拒“国进民退”的体制压力以及外资巨大的市场力量而实现创新上的突破。事实上,在中国入世后,经过公司化改造、但创新能力及国际竞争力依旧低下的大型国企很快与西方跨国公司形成了互不冲突的“共处”关系:国企垄断资本控制着中等技术的上游资源和能源部门,外资则控制着下游的高技术制造部门,两者分别通过准入壁垒和技术壁垒,对中国市场实行联合垄断。经济和政治地位极度孱弱的私营企业别无选择,只能从事中低技术的制造或装配,其唯一的生存手段就是通过增大产能来降低生产成本,最终以低价将产品向国际市场倾销。这种“两强一弱”的产业格局正是私营企业贸易顺差大幅增长的重要根源,它的形成标志着以大型国企为代表的国有垄断资本与外国资本已结成某种“非神圣同盟”,将私营企业牢牢压制在了产业链的低端;由此又进一步形成了与国内产业低端制造(装配)相适应的抑制消费、创新和就业的投资-出口依赖型的畸形经济结构。这种畸形的产业格局和经济结构对中国的现代化极其不利,而这恰恰是中国扭曲的国家资本主义亦即“中国模式”的特色!
2.“中国奇迹”的背后:新型依附
没有产业升级的成功,赶超便无从谈起。中国入世后,国家促进赶超的功能严重弱化,国内“体制”对发展的重要性已退居其次。在“发展空间”剧烈萎缩的情况下,产业升级的失败表明全球化对中国的赶超已构成首要的也是根本性的阻碍。既然如此,中国入世后出口导向的经济高速增长必然不是(如19世纪西欧国家那样)来自快速工业化的推动,而是来自于全球化带来的外需的扩大。但全球化并非中国经济增长的唯一源泉,中国政府于2002年下半年开始执行的扩张性货币政策,从供给方面为中国粗放的工业扩张以及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的开发提供了强大动力。“中国奇迹”的出现正是两者结合的产物。
这种以增长绩效为主题叙事的“中国奇迹”显然不能代表中国全球化发展模式的成功。相反,增长与赶超(发展)的脱节表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它刺激了中国出口导向高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又阻碍了中国赶超。这种“有增长无发展(狭义指赶超)”的发展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无技术的工业化”,或曰“依附发展”。这是一种有别于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不发展”的新型依附。这种建立在“无技术工业化”基础上的经济“成功”本身即孕育着内生性的经济危机。主要体现在:中国的经济“成功”所倚赖的“低人权”的比较优势因日趋激烈的社会反抗而难以持久;与此同时,面对信贷过度扩张、海外资源巨量进口以及工资成本上升等带来的通胀压力,既无技术优势、也无产品定价权的中国企业无法通过向低工资国家转移部分产业,亦即主动的“产业空心化”的形式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已濒临枯竭的本国资源的消耗。在此情势下,维持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只能依靠持续的货币超常供应以及能源和原材料的大量进口。这最终在2007年底酿成了虚拟经济的严重泡沫和全面通胀的局面。
通胀的产生以及贸易条件的恶化,表明全球化刺激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已基本耗尽。2007年底,中国爆发实体经济危机,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制造业企业因无法消化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不断上升的生产成本大批倒闭。2008年,大约2000万农民工失去工作被迫返乡。需要指出的是,2007年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并非引发中国经济危机之源,不过是加剧了中国的危机而已,因为美国直到2008年12月才进入经济衰退。中国的实体经济危机说到底是全球化带来的产业发展的危机。正因为全球化阻碍了中国赶超,导致本国企业产业升级失败,中国始终无法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型发展模式。面对发达国家进口需求的大幅萎缩,2008年底,中国当局在通胀威胁尚未消除的情况下,便匆忙推出了“四万亿”的庞大财政刺激计划,试图通过债务融资,大举投资基础设施来拉动经济增长,为此不惜放弃反通胀目标和进一步加大产能过剩。这种对凯恩斯主义的误用埋下了未来经济发生滞胀以及债务危机的巨大隐患。
经济“硬着陆”的风险以及产业升级的巨大困难意味着中国不可能是世界经济“新的中心”,一个“无技术工业化”的中国无法像战后初期的美国那样,凭借强大的工业实力和货币霸权为世界提供足够的流动性,帮助世界经济复苏。相反,权贵资本主义造成的严重两极分化以及产业升级的失败极大地抑制了内需,迫使全球危机中的中国再度将人民币与美元挂钩,以稳定出口。问题是,中国的经济规模过于庞大,且出口依存度偏高,巨量廉价商品的出口不但造成了发达国家的巨额贸易逆差,也冲击了许多同样实行出口导向战略的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以及海外市场。这不仅加剧了全球失衡,更令中国树敌于全世界,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此起彼伏。受困于产业升级滞缓的中国政府无法在人民币汇率上做出更多的让步,为维持国内的生产和就业,中国政府提出“进出口并重”,强调“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冀望以此纾解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
3.摆脱依附之途:更大程度的全球化?
国内企业对“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的持久性依赖充分彰显出中国并无工业化之实。面对内外危机的重重压力,中国决策者终于认识到,目前的发展道路是一条致国内产业被压制在全球价值链的低附加值制造环节、勉强维持低水平国际竞争力的“低端之路”,这样的“发展”不可能导向真正的经济现代化;改变发展方式是中国经济的唯一出路,也是中国现代化最后的机会。于是,产业升级被再次提上了议事日程。
2010年10月,中国政府做出决定,“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是使中国在2020年跻身于创新型国家的行列,技术对外依存度降低至20%以下。
问题在于,无论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都不涉及对全球化的深刻反思,因而也就不可能意味着在此基础上国家发展方针的根本性调整,而不过是中国在全球化的自由主义规则框架内实施自主创新政策的延续。在全球金融危机高峰期间,中国官员和领导人在多个国际场合不厌其烦地鼓吹自由贸易,其调门之高,态度之真诚,甚至比之发达国家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当然不是中国工业化成功带给他们的“理论自信”,而是因为“如果离开多边自由贸易,高度全球化的中国制造业势将难以生存”。
中国决策者对国家依附发展的现实了然于胸,然而,他们对全球化的热衷却绝非出自权宜之计。毕竟,全球化刺激中国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满足了中国当局机会主义的政治合法性诉求;与此同时,“无技术工业化”的依附发展所催生的政治心理也支配了他们的政治潜意识,使其不但不愿意相信全球化是造成中国经济转型困难的重要根源,相反,却继续视全球化为中国通向现代化的唯一坦途。2011年1月,中国经济领导人在访问德国时,首次提出了中国计划在2020年完成工业化的时间表;为此,他表示,中国将扩大对外资的开放,“引进先进技术、管理技巧以及高技能工人和资本”。在经历了30年的高速增长后,中国仍无雄厚的技术实力,依然要靠外资甚至外国技术工人的帮助来实现现代化,这足以证明中国已深陷依附发展的陷阱。
无独有偶,中国在2013年7月10~11日与美国举行的第五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所做出的实施更大规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承诺,则进一步暴露出中国当局已丧失自主发展的意志。中国同意与美国谈判缔结一个“高水准”的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 BIT),内容涉及美国在华投资的各个阶段以及中国全部的经济领域,包括更大程度的市场准入、撤除投资壁垒、确保中方不强加技术转让要求以及更大的透明度。“这是中国首次与一个外国政府谈判如此高度自由化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国还承诺向美国公司开放服务业,包括电子商务和商业保理业务;同意尽快向世贸组织提交覆盖面更广泛的GPA,等等。
无疑,上述自由化承诺一旦实施,将导致中国残存的发展空间丧失殆尽。然而,伴随这一前景的却是中国“强国家”的持续甚至进一步的软化。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巨额科研投入被制度性腐败所吞噬;其二,中央政府角色不当,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混乱不堪。2012年,中国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97%,接近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大量的科研经费被贪污或挪用,科研腐败极其严重。在产业振兴方面,中央政府虽然提出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却仍没有吸取以往“软中央”致产业政策无效的历史教训,没有通过授权单独部门或部委就统一实施产业振兴进行集中的规划布局和政策协调,依旧把产业政策的实施权力交予地方当局,从而导致产业发展极度混乱和资源的严重浪费。
以光伏产业为例。在2008年以来短短几年时间里,全国光伏企业遍地开花,总数量竟多达500多家(仅江苏一省就有58家),多数不符合工信部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这些企业技术水平普遍低下,靠引进先进设备和关键部件完成低端组装,这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被舆论讥讽为“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或“披着高科技外衣的制造业”。虽然如此,大批光伏企业制造出的产品却因中央部委之间政策协调不力无法并入国家电网,不得不竞相以低价向国际市场倾销,发达国家的反倾销以及巨大的银行偿债压力最终导致许多国内的光伏企业倒闭,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无锡尚德集团。
更大规模的经济自由化与“软国家”并存,预示着中国试图在已近荡然无存的“发展空间”内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努力很难取得成功。2013年1月,美国著名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在对中国五大企业华为、尚德、联想、上汽集团以及南车集团的竞争力做了细致的个案研究后发现,除了华为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强外,其他企业在“重大创新”方面均无建树。例如,作为汽车业龙头的上汽集团“基本上没有技术,更谈不上自己的技术”。同年10月,国际权威商业数据提供商汤森•路透公司根据“专利数量、成功度、全球应用以及影响力”四项标准遴选出全球100强创新企业,中国除台湾一家半导体-电子元件企业(台积电,TSMC)于2013年进入百强外,大陆及香港企业无一家跻身其中,而美国的世界顶级创新企业多达45家,日本企业有28家,欧洲企业有22家(表五)。
惊人的创新差距正是中国“无技术工业化”的真实写照,这与中国官方对本国产业技术状况的总体认知也基本吻合。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年《经济蓝皮书》指出,中国“很多行业的高端环节大量依赖进口,例如,芯片90%依赖于进口,每年进口额超过石油。类似情况还存在于其他行业。发动机、液压、传动和控制技术等关键零部件上中国核心技术不足,严重依赖于进口;高端医疗器械70%至80%依赖价格昂贵的进口或外资品牌”。
事实上,即使是在中国最尖端的也是自身技术积累最成功的航空航天领域,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十分有限,同样依赖技术引进(表六[a]&[b])。以航空工业为例。2007年,中国政府重新启动了“大飞机项目”,为此专门于2008年5月成立了以国资委为其最大出资方的大型国企——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商飞”),承接已于2002年开始起步的ARJ21支线飞机和C919干线飞机的研制和生产。不出所料的是,这两大飞机项目的系统供应商全部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表七),中商飞只负责将各种部件组装在一起。尽管如此,中商飞在系统集成和项目管理等方面仍遭遇到一系列困难,不得不将两大飞机的交付时间一再延后。与此相比,日本三菱重工的支线飞机项目(MRJ)虽然起步较晚(2008年),但交付时间却可能要领先于中商飞(2014年)。在其全球30家(多数为美国公司)系统供应商中,有2家日本企业名列其中,分别负责飞行控制系统和起落架的生产。日本以其雄厚的工业技术实力,要想在世界飞机制造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尚且不易,由此可见中国与西方技术差距之巨大。上述事实充分证明,全球化没有使中国崛起为德国或日本那样的一流工业强国。虽然中国经济结构早已实现从农矿产品向工业制成品生产和出口为主的“现代化”转型,但中国始终未能实现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制造转变的产业升级,而这才是当今时代工业化的真实内涵。迄今,中国依然是“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国而非输出国,技术对外依存度仍高居50%以上(远高于日本和美国的5%以下),不但没有较2006年时有明显下降,反而有进一步升高之势。这表明,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事实没有改变,官方对此也毫不隐晦。这样的国家纵然有极其庞大的经济规模,也难以称得上是一个“经济超级大国”。
结论
全球化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表明,中国的经济发展远非成功;国内产业对西方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的持久性依赖,从根本上粉碎了中国依托自由主义全球化实现崛起的神话。
中国全球化发展模式的实质是市场列宁主义与全球资本主义的联姻,这一扭曲的国家资本主义(不当的国家干预)与全球化(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造成了中国的依附发展和对全球资本主义国际体系的深度依赖,这从根本上偏离了以自主发展为特征的现代化正途,因而也无法构成将所谓的“中国模式”向世界推广的软实力。
工业化是个现实问题,它绝非如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所坚信的——是个能够自我实现的预言,也绝非只是个时间问题——能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自然而然地实现。没有一批“管理专业的本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工业化将毫无希望。中国的依附发展表明,中国企业已被全球化的自由化规则牢牢锁定在了全球价值链的低端,主宰中国市场的是外资而非中国产业,中国产业所从事的少量高技术活动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名不副实的。这充分证实了Amsden的著名论断:“后起国家(若片面遵循比较优势原则)专注于低技术产业,未必能够实现工业化”。因此,仅仅经济增长一项指标在任何意义上都构不成中国崛起的有力证据;全球化没有导致中国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强国,中国赶超西方的前景依然渺茫。
时至今日,中国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是,全球化的“现代化陷阱”已在思想和体制上形成强大的路径依赖,导致中国难以在发展道路的选择上改弦更张,转向“内需主导与浅度全球化”相结合的自主发展的新模式,这从所谓的“上海自贸区”的提出和实施就可见端倪。美国也绝不允许中国走上自由主义全球化之外的另类发展道路,以摆脱对全球资本主义国际体系的依附。但问题是,全球化所导致的中国依附发展是一种制度性无出路,这不仅是因为作为全球经济“最大亮点”的中国经济增长本身因环境和资源瓶颈的掣肘而越来越难以为继,还因为“中国崛起”造成的幻象极可能导致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的“大国政治的悲剧”在远东重演。
这一前景对于试图通过自由主义全球化将中国改造为和平伙伴的西方世界来说不啻于莫大的讽刺。而对于中国而言,无论出现上述哪种经济和政治后果,都可能导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被打断。当然,更直接和现实的危险还是来自中国自身。经济的泡沫化和纠正全球失衡的刚性压力很可能在不远的将来,触发中国虚拟经济“泡沫崩溃”以及实体经济“去工业化”的双重危机;后一情形更值得忧虑,因为无论是本国制造业的萎缩还是外资撤出中国(即“去工业化”),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尚未完成工业化、目前仍主要依靠工业部门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来说,其经济和社会后果都是极其危险的,也是比日本泡沫崩溃后的“经济停滞”更为可怕的经济灾难。
表一:2005年1-12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按企业性质分类统计(金额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规划财务司统计数据。
表二[a]:2001-2013年按企业分类贸易顺差数据(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统计资料。
表二[b]: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按企业性质分类(2002-2012)(单位:%)
资料来源:商务部和科技部统计资料。
表三:高新技术出口占全国出口的比重(2005-2013年)
资料来源:商务部统计资料,见商务部网站。
表四:部分国家高技术产业出口占制造业出口的比重(2011年)
表五:全球100强创新企业地理分布(2011-2013年)
来源: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
表六[a]:中国航空航天技术进出口情况(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部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资料。
表六[b-1]:中国航空航天技术主要进口来源地(欧盟、美国、巴西)(2012年)
表六[b-2]:中国航空航天技术主要进口来源地(2002-2012年)(单位:%)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部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资料。
表七:ARJ21系统供应商
资料来源:中商飞手册2012。
(相关简介:岳健勇,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政治学博士,先后任教于伦敦国王学院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限于篇幅,未保留文章注释,有需要的读者可向本刊编辑部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