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透明度也不可能有透明度的删贴在中国已经产业化了,有众多公关公司从事有偿删贴业务。但过去几年,多家公关公司因为收费删贴遭到了控诉,企业经营者也有多人被捕入狱。现在,最高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与删贴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说明,该规定于10月10日开始执行。《规定》称:提供网络服务的公司可作为共同被告;如果侵权信息是用户发布的,那么法院可以命令服务商公布用户的名字和IP地址等信息;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被删除和屏蔽,只要服务商收到有效通知,法院将予以支持;有偿删贴协议无效,删贴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法院公布了8起案例作为《规定》司法解释的依据。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