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广:请问您怎么看此次的四中全会?
寇健文教授:四中全会虽然今天闭幕,但是此刻公报尚未出来。这段时间里面,从大陆与海外媒体的报道可说包括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涉及人事,第二部分涉及到本次中央委员会的主轴,亦即“依法治国”的议题。
在人事方面,大致有两点值得观察,第一个看点是周永康案件,因他等于是中共建国以后至今,第一次有政治局常委因腐败案件,然后被逮捕,这个处理的方式,可能与过去政治局委员的处理方式不一样。陈良宇案与陈希同案及薄熙来案大概都是政治局开会、做了决定之后,再送到中央委员会追认,所以在处理上,可能会由中央委员会来做成这个决定。所以这是在人事部分,是四中全会的第一个观察点。
另外还有一些中央委员,还有候补中央委员,特别是中央委员的部分,因为腐败案件被逮捕。逮捕之后,就会有认识递补的问题,所以会有极为的候补中央委员递补为中央委员,这是第二个看点。

另外,还有有 外界的媒体曾讨论过的问题:中央军委会是否会改组。海外曾经有传过这样的名单说,谁可能会进到中央军委会里面去,这是在人事方面值得我们注意到地方。

第二个部分是由关于“依法治国”的议题。这个主题现在来说,大致上可以分成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司法改革,第二部分是纪检体制的改革。在司法改革的部分,现在中共的司法体制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地方化”,也就是地方政府与党委对于地方法院机关的关于过多,这会造成的影响是,当民众碰到司法纠纷时,尤其是涉及到干部,涉及到当地政府的司法纠纷时,他就不愿意采取司法救济的手段,他很容易就变成用抗争的方式表达出来。
所以对习近平来说,如何去提高地方司法机关给民众信心就变得很重要了。所以在此次的司法改革里面,第一个焦点将会是涉及到了如何去提高地方司法机关权限的独立行使。第二部分是要化解司法的行政化,也就是说,虽然法官应该要独立审判案件,但由于体制惯性的影响,法官常常会听庭长的,庭长又会听院长,这样子,法国的独立行使的空间相对会变小。

所以在这次的司法体制改革里面,大概的方向就会要处理这两个议题。在纪检体制部分,大概有几个值得我们注意到地方,第一个是巡视工作的全面覆盖,各个主要机关及各系统,以及各个省份,有巡视组定期派去巡视。这点在过去两年里已经逐步地在扩大。第二个部分涉及到的是,中央纪委向中共中央及国家机关派驻这个纪检机构,这个大概也会做到全面的覆盖。
所以在纪检的体制功能上,预计在此次中央全会里面会有所提升。这就是四中全会的一些主要的热门议题。

法广:您认为习近平会如何处理周永康?处理周永康后,是否会激起像薄熙来案引发的其支持者聚集成一股新的政治势力、政治团体的现象?
寇健文教授:
周永康案子的最大特点是它 打破的过去多年来“刑不上政治局常委”的界线。当然会对于它打击的对象产生一个压力;今天如果我在斗争时,我输了,我让步了,那我的下场可能是“家破人亡”,所以周永康的案子可能是对于整个高层的政治生态产生一个比较大的冲击。所以值得我们观察点是:除了这个周永康以外,会不会还有另外一个“周永康”出现。如果有第二个周永康出现,那背后代表了“反腐真的是没有止境、没有界限”。那这个时候,高层生态受到的影响就会很大了。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打了一个周永康,有示警作用,那也就够了。那这时可能就停下来,就不会有第二个周永康出现。这样的话,我刚才所提到的那种高层政治生态的紧张关系到了一个程度,就会缓和下来。
所以我们正密切注意:“反腐”有没有一些我们看不到的红线存在。一目前来说,感觉上,好像太子党的真正腐败的贪官,被抓捕的贪官里面,太子党其实很少。现在看起来,只有薄熙来一个掉进去。其他,在习近平上台以后,所处理的这些高官里面,没有真正的开国元勋子弟,所以看起来,好像是有一个红线在。这当然对于xx 来说,一方面好像是有高压地在反腐,另一方面,有一个潜在的红线在,让大家不要到最后,闹得整个通知集团里,大家都受不了。因为这样会让整个高层生态从“非零和游戏”变成“零和游戏”。

法广:您所以按照您上述的说法,习近平的反腐还是有官官相护的成分在了?
寇健文教授:
其实,一方面是,即使他有一些红线存在,现在习近平上台以后的反腐的力度,对老百姓来说,基本上觉得是可以接受的、是满意的。就是,那个震撼的效果与过去相比,与胡锦涛时代相比的话,反腐的密度及强度还是比过去高。所以反腐的这个现代工作,对习近平来说,在老百姓当中是有一个提高其声望的效果。

法广:您刚才提到本次这个依法治国的升级版的方案,而其实这个“依法治国”早存记载在中共的宪法当中了,但似乎徒具文字。那么依您看,中共要实施依法治国的阻力是什么?目标是什么?
寇健文教授:
我想,依法治国是有一个局限性。这个局限性就是:他再怎么样依法治国,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来治国。所以,党的领导不变,所以此次在谈到司法改革的时候, 通常是提地方的司法改革的性质比较多。但是在中央这个层级,相对来说,改革的东西,会比较少。譬如说,地方的司法机关的人事任命,他可能会改采一个垂直的领导,由上级机关来任命,而不由地方的党委或政府来任命。然后,地方司法机关的预算,譬如说是由上级政府统一来规划,来拨付,而不是由地方的政府。那么这样,当然,能够去处理的是,地方政府党委对地方司法机关的干预,上级机关还是一样可以对下级的司法机关干预。这就显示出来,一方面有改革,可是这个改革又有他的局限性存在。

法广:是不是说,这显示中共有更加中央集权的倾向?
寇健文教授:
对!这是一个由党领导的大框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会改变,所以他在改革的时候就会变成一个比较像一个鸟笼式的改革,那个鸟笼是不可以改的,一切只可以在鸟笼里面去做调整,所以他并不是搞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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