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垄断:以捉迷藏来拖延
在各种垄断中,盐业垄断是最荒唐、最没有底气的垄断之一。
10月新闻,河南餐馆业主黄先生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罚款依据是《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分别为:“饮食加工用盐单位、营业性饭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必须从当地食盐经营单位购买食盐。”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此新闻似曾相识。2014年3月,陕西户县一餐馆在西安买盐,结果被户县盐务局罚200元,罪名是跨区域用盐,违反食盐专卖规定。
两新闻的结果过也是惊人相似:舆论大哗,盐业部门道歉退款,道歉的理由的工作态度不好,绝不承认盐业垄断不好,更不肯说明今后市民可否跨区域买盐。。
如果把新闻中的陕西、河南,换成陕西、河北,类似事情不知道要发生多少次。
盐铁专营,既臭名昭著,也历史悠久。管仲的 “官山海”,商鞅的盐铁专卖,桑弘羊的“笼盐铁”,都是效忠皇帝老儿,抢劫百姓。2000年后的今天,税收名目多如牛毛了,还不肯放弃盐业垄断。
我们发现了盐业垄断的中国模式:1,以“维护人民健康”作为垄断的借口。2,以颁布“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形式让垄断披上法律外衣。3,让各地出台《某某省盐业管理条例》来使垄断可操作化。4,一旦发现谁触及了垄断者利益,立即实施罚款,罪名是“跨区域买盐”。5,如果媒体曝光了,就赶紧退换罚款,道歉,但坚决不改条例,以后继续罚款。
先罚款,没被曝光就罚款入袋,一旦曝光就道歉退款,然后继续罚款……“捉迷藏”式的垄断。垄断者为了利益,连基本的尊严都抛弃了,可恨、可怜。
2009年3月,“加快盐业行业改革”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4月21号,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第10号令,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次日下午,中国盐业总公司就紧急发出声明称,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不等于废止《食盐专营办法》,只是
将“食盐准运许可”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下放至省级盐业主管机构。
中国所有的垄断,都打着“为了人民”的旗号。
所有的垄断,都抢劫人民、伤害人民。
当公民们起来反抗垄断时,既得利益集团或慷慨激昂做爱国状,如军工垄断;或撒泼打滚做无赖状,如中石油、中石化的垄断;或做缩头乌龟状,如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垄断……
最近一年以来,新一届政府反复表态说要减少审批制、下放政府权力,并且已经有了一些实际行动,就连一贯享受权力盛宴的发改委,也被迫做出了一些放权动作,尽管力度很小,已经令人高兴。我们注意到,还有各级行业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则在想法设法地把权力抓在手上,继续权力寻租,谋取利益。可以说,今后10年中国走向何处,取决于我们同权力拥有者的斗争进展。
中央的好政策遭遇地方阻击,这很常见。我们应该紧密配合中央,及时揭露那些抵触中央改革意图的行为。这叫上下配合,敲碎中间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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