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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光棍节了。这一天 “买买买”的高涨情绪掩盖了单身人士们的顾影自怜。壹读君忍不住要问:你们这群打光棍的放在古代,要么被罚钱,要么父母被拉去坐牢,这么开心真的好吗?
一个人单身是个人问题,而成千上万的人单身就是关乎民族繁衍和国家稳定的政治问题了。事实上,历史和现实都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国家不能容忍光棍。
虽然大家都在抢购双十一,壹读君也恳请各位在百忙之中关心关心光棍们从古到今,纵横中外的“被关(qi)怀(shi)”链。
值班壹读君|刘十九
媒人曾经是国家公务员
历史上,给单身男女配对,曾经是国家的重要职责之一。
古人说,婚姻大事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万万不可的。但是“媒人”一开始可不是媒婆那种市井角色,而是国家公务员。
在周朝,国家有官名“媒氏”,掌管万民的婚姻配偶。当时的男女,凡出生三月,就要取名,登记造册,等到男子30岁时,就要娶妻;女子20岁时,就要出嫁。媒氏负责督促适龄男女抓紧结婚成家,繁衍子孙。
这些官方的媒人还要负责管理丧偶的男女,“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官媒要给他们安排财产、组织家庭。
除此之外,当时的光棍们还有相亲会。《周礼》中说,“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也就是说,在农历二月,地方官员要把男女聚集起来,让他们会面,如果有男女不备六礼、不按正规礼节而结合,也不会禁止。倘若有大龄单身男女不去参加这种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打光棍”曾是一种违法行为
消灭光棍曾是各朝各代领导们苦心孤诣要解决的问题。为了督促适龄男女积极解决婚姻大事,“打光棍”甚至被定为一种违法行为。
西汉早期,由于战乱,女性人口远少于男性,于是一些地方抬高单身女子的身价,以邀重礼。为促使早婚早育,孝惠帝颁布诏令:“女子年十三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说,谁家要有年满15、未到30岁的女儿还没有嫁人,就要征收五倍的人头税,每个适龄而未婚的女青年,要被征收600钱。
在古代中国,法律对于“剩女”的规制一直十分严苛。比如,晋武帝司马炎曾发布一项诏令,规定女孩子长到17岁,如果父母还不把她嫁出去,地方官就要给她指定一个男人出嫁。
到南北朝时,《宋书•周朗传》中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说,女孩子年满15还不赶紧嫁人,她的父母就要被抓去坐牢。
对于男女的结婚年龄,不同朝代也有规定。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把结婚的年龄提前为男子15岁,女子13岁。这是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被延续到宋代,明清两代则是男子16岁娶妻,女子14岁嫁人。
不过,“光棍”这个词并不是一直指单身男女的。历史上光棍一词有时指的是地痞流氓。清代的法律中,光棍是指好吃懒做的凶狠无赖,靠欺诈强夺他人钱财为生,欺男霸女,横行不法。在当时,光棍是一项重罪,首犯往往斩立决,从犯则绞首处死。而且,光棍和谋反、贪污一样,是不可赦免的罪行。
三纲五常,再婚咋办?
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现代人总认为古代寡妇都得从一而终。但其实,古代的法律从来没有限制过寡妇再嫁,更多的是在道德层面的指责,而且大多也是出于寡妇再嫁无法好好地抚育前夫的孩子一类的现实考虑。
儒家一向主张中庸和谐,务必使男有所娶,女有所嫁是社会和谐的一个标准,自然也支持鳏寡孤独能够老有所养。即使是著名的理学大师朱熹、程颐,也都鼓励女人新寡再嫁。
同样,男子娶二婚的难点也不在于法律,更多的还是在于社会偏见,认为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的男人无能,社会地位低下。这个时候往往需要由政府出面,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以此破除社会上的成见。因此各个朝代都规定,二婚的女子可以做正房,甚至还给男子娶二婚方便。
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即位不久,就下诏督促全国单身男女结婚。他在诏书中规定,地方官得帮地方上的单身男女、鳏夫寡妇张罗婚事。倘若适龄的男女家里太穷,无法按照礼仪嫁娶,“亲近乡里富有之家”也要给他们帮助,送一些财物,让他们能够早日成婚。
《明律》中还规定,“夫逃亡过三年不还者,并听经官告给执照,另行改嫁,亦不追财礼。”
东方和西方都在“歧视”光棍
在现代社会,国家帮忙找对象的福利没有了,光棍们还会面临严重的经济损失。
近两年各大城市推出的房屋限购政策,有不少都是针对单身人士的。比如,在上海,非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即使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也不具备购房资格。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对光棍的“歧视”更加堂而皇之。
在英国,单身者在购买房屋、申请信用卡时,都会受到更多限制;他们不得不为住房和汽车保险付更多的钱。英国有人做过研究,如果一个人一生保持单身,他要比结婚的人多花25万英镑,这笔钱被戏称作“单身税”。
泰国则真的收过“单身税”。在二战中,为了增加人口,泰国政府规定,25到45岁的男子没有成家或者没有生育,年收入960泰铢以上的,须每年上缴单身税5泰铢。这项法令在战后被废除,不过近年来,随着泰国社会的老龄化和劳动力短缺,“恢复单身税”又一次被社会讨论起来。
而在美国,税收、医疗保健、退休金和各种福利制度都是鼓励婚姻的。2009年10月,《纽约时报》研究了婚姻带来的好处,换句话说,也就是单身的代价。由于结婚之后两个人以家庭为单位报税,倘若一名女性年薪8万美元、工作40年,那么单身女性需要缴纳64.5万美元的个人所得税,而结婚的女性只用缴纳49万美元,足足捡了15.5万美元的便宜。
美国已婚女性还可以从丈夫的社保中获得收益。假设一个已婚女性推迟4年退休,而她的丈夫年薪5.1万美元,那么在这4年中,她可以从丈夫的社保收益里获得近4万美元。
至于医疗保险和住房,单身人士也要受到各种不同的“歧视待遇”。《纽约时报》这项研究发现,一个年薪8万美元的单身女性要为保持单身多付出100万美元。
至此,壹读君悲伤地想,“打光棍”招谁惹谁了,至于吗?于是打开自己的购物车页面,决定安慰一下受伤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