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官方媒体引述来自全国检察长会议的消息称,2015年中国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曾在此前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自1995年设立后,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机构设置不合理、案多人少、力量分散、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需要改革。
人们普遍认为,在中共最高领导层继续推动反腐败攻势的情况下,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是反腐行动的一项最新举措。
在香港的时事评论员何亮亮对BBC中文网说,现在来看,反贪最有效的还是纪委。
“家法”
他说,中国是党国体制,党是领导一切的,而绝大多数的官员是属于党的,中纪委反贪的方便之处在于可以首先使用“家法”。
何亮亮指出,中纪委可以用党内双规的方法,立即让某一位官员停职交待问题,如果是走正常的司法程序,让检察院立案,再起诉,再让法院判决,在中国法律不完备的制度下,这个程序是不好走的。
他同时表示,但任何官员都有自己的合法人身权利,纪委突然就把人双规了,这样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
“纪委双规某一个官员并不需要通知这个官员的家属,结果在中国经常造成某一个官员,甚至是不小的官员,突然就失踪了,搞的家属很紧张。”
何亮亮说,但纪委本身不能起诉,建立反贪局可以同纪委有一个直接的对接,让纪委把双规的官员交给反贪局。
此外,对于不属于党管的官员,反贪总局可以直接侦查,直接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它有点类似于香港的廉政公署。
独立性
但是何亮亮指出,在中国的党国体制下,不存在真正独立的法律环境,所以也不存在相应于香港廉政公署的这样一个机构。
他说,在办案方面,大陆的各级司法官员经常到香港来同廉政公署进行交流,但廉政公署的最大特点是大陆完全无法学习的,那就是独立。
“香港廉政公署只听命于特首,完全不受政府控制。这在中国大陆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即使是反贪总局也是在党的领导之下,不可能是完全独立的。”
何亮亮最后说,中共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但是一直解决不了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还是党大,但是党在治国的时候还是需要法律,党章不能代替宪法,纪委也不能够代替反贪局。从这个前提来看,他们想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