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8日電)中國大陸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宣判,安徽省前副省長倪發科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17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宣判後,倪發科當庭表示不上訴。

中新社報導,倪發科的親屬、大陸全國、省、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媒體記者和社會人士100餘人參加旁聽。此案一審合議庭由兩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這是中國大陸法院首次由人民陪審員參與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

據報導,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公開宣判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認定被告人倪發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

法院表示,2000年至2012年,倪發科利用擔任安徽省六安地區行政公署專員、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六安市委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單位謀取利益,其本人或透過特定關係人或與他人共謀,先後49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296餘萬元。

倪發科還對其家庭財產以及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的578餘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10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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