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对知青的解读多止于历练青春等,对其危害也只是注重对国家经济,人才培养等方面。可一些关于知青的小说文献却不止于此,如天浴。另一些也只是有只言片语的提到,如黄金时代(上面派人来调查男知青被殴打女知青被逼婚的情况),穗子物语(边防站士兵打压了多起知青起义)等。但在网上却很难再找到更细致全面翔实的资料了。那么在知青时代里大多数知青的个人生活经历究竟是怎样的?他们在当地遭受了怎样的对待?关于他们所受伤害的国家政策都有哪些应对?最好有过来人真实的经历,谢谢。

豆子

1、
被强奸的女知青

从1971年开始,上山下乡就开始出现强行分配的手段了,那些被认为“必须接受教育”的年轻人被迫下乡。
为什么说被迫?
为避免被发配下乡,无权无势的父母想尽了办法,有诸多女知青不得不赶紧找城市周边乡镇村的农村男子嫁了,当时郊区农村男青年十分之抢手,几乎等于村儿里智力低下的瓜娃会娶到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她们穿着粗布衣服,每天累死累活地挣工分,眼神里恬静而又忧伤,但这种状态和气质,会一直被村里人嘲笑,嫌她们不会干农活。(《三个女知青的农婚》作者陈静芬,原宁波郊区庄桥公社下乡知青)。
下了乡的想要再回城就很困难了,回城有两个办法,一是争为数不多的回城名额,二是回城上大学,上大学也不是为了学文化,主要是上完大学可以参军,参军以后就可以逃离那个噩梦般的地方。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一个非常有利可图的事,人多而名额少,就会催生一系列腐败。那么,你想回城,还不肯付出什么,我凭什么把名额给你?
当时的私人物品,顶多就是瓷缸碗筷笔记钢笔绿皮棉衣,再多就真的没有了。你说你拿什么贿赂?
性。
毕竟分配给公社的回城名额有限,而书记手握生杀大权,难免会害苦一些老实的。那些泼辣厉害的,上完炕也就给放走了。老实巴交的一般就是被骗,许诺把回城名额给她,到最后又不给了。
这种情况非常多见。
当然,既然是人在做,总有出纰漏的时候。
譬如有些干部在卖名额的时候的确喜欢上了被骗奸或强奸的女知青,在后来不停纠缠,在其回城以后也不停骚扰。
有部分女知青精神备受摧残,有人就直接把犯案者告上了法庭。
这是江西省星子县隘口公社一名女知识青年,被强奸后提拔成了公社(镇级)书记,后来又当上了江西省委委员。
文革之后,该知青状告原星子县县委书记史松明、县大队书记陈述静参与强奸多名女知青。

可见,并非所有发生关系后得到提拔的女知青都是主动配合的
在我看来,哪怕女知青当时主动配合公社书记、县委书记、大队书记,我也不认为这叫性贿赂。因为,“不跟他上炕,一辈子都别想回城”,跟“不跟他上炕,一辈子都得不到提拔”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坚定的认为这叫强行索贿,而强奸虐待女青年的情况是特别严重的:

黑龙江兵团一团长黄砚田,参谋长李耀东,强奸女知青50多人。内蒙兵团被奸污女知青299人,罪犯中有现役干部209人。

仅仅如此吗?
不。
一些单独或几个一起留村的女知青,不仅要承受上级的骚扰,还要承受村中流氓的性骚扰,有些地方甚至发生了强奸致死的事情。(《夹缝里的乡愁·何处人生不拼搏》)

LoQEt

电影《归来》里的女主冯婉瑜总是将陆焉识误认为方师傅,且呵斥为她铺被子的陆焉识出去,就是因方师傅曾经趁她睡着,掀开被子强奸了她。
强奸犯不会说。
受害人也不会说。
回到原来的地方,过最安稳的生活。
在那个时代做过最肮脏事情的人,还在逍遥法外。
这应当可以算悲惨了吧?

2、
知青被打死

既然现在职场中有人狡猾而不择手段,那么文革时代也是如此。既然在哪个圈子都有心机男,那么在农村自然也有。《南江知青》讲述了一个总想找机会往上爬的名叫邓弟星的农村男人,是如何利用内部矛盾斗争杀死知青的故事。
故事的开始,当然是邓弟星苦思冥想一个问题——如何在工作中脱颖而出,从而顺利取得实权?
显然,以他本身作为会计的能力,在工作中脱颖而出是不可能的,但在玩儿人这方面还是可以的。
于是找到了公社。
说知青要造反了。
问真的假的?
答曰:我亲眼看见肖润泽、吴行成等一伙知青在里面打刀,还听见他们说下场要来抢信用社,还扬言说要杀死书记、部长和其它公社干部。
当然,这是谎言。
不过谎言是有市场的,因为人们更倾向于相信谎言,刚好知青和公社矛盾本来就尖锐,前段日子一个知青跟社员掐架,扎伤了公社的人(与邓关系不错),他们能说出这种话,自然不用怀疑。
刚好,其他公社武装部长曾经指使农民虐杀了两个知青,于是这边儿也决定先下手为强,打残那几个知青。
书记和部长召开大会,具体讨论了知青的嚣张气焰,然后大会一致决定,要整就绝不能手软,要整就多整死他们几个,王远明、吴行成、肖润泽这几个,都可以整。既然是大行动,就得汇报,区武装部给了一个回复:你们的手长来干啥的?是用来端豆腐的吗!
意思是……?
动手?
嗯,一定是让我们动手。
那咱就动手吧。
公社革委会召集人马,二、三、四、五、八、九队的人,统共几十个,拿着砍刀,要去砍知青。
有人负责堵门,有人负责堵墙,有人负责砍人。
刚进门,看见知青在那里坐着,知青招呼进门的一起玩。哪里知道上来就是一刀,居然砍偏了,削去了桌角。
“搞啥子?我是万启超!!”
“砍的就是你!”
又一刀下去,砍断了他的右臂,鲜血喷满了土坯房。
这一叫,外面一群人提着砍刀和锄头、棍子,进门就干,将万启超打死。当时已经不行了,却还在砍。过了会,有人发现人已经死了,就让大家停下。公社书记让人看看人死了么,然后让人找板子,扔悬崖下面去。
抬板子的抬半路,居然听见万启超哀求救命,吓得加快脚步,将万扔到悬崖下面去。
可恨却又被悬崖上的小树挂住,两人找了许多石头,将万砸到了去。

与此同时,武装部的人又去其他宿舍那里杀死了另外一个知青吴行成。最终他们趴在该书作者家门口偷听,由于该作者以前手头有武器和炸弹,还被告诫必要的时候炸人也是可以的,所以偷听者听见作者和妻子对话中出现了“炒鸡蛋”,误以为是“手榴弹”,于是溜之大吉,才得以有这么一段回忆。
但他们没罢手,在邓弟星等人的鼓骚下,又干死了另外几个知青,其中有个知青被锄头砸出了脑浆。
很可恨,是不?
那你真的是图样。
因为从一开始,邓弟星根本就不是为了立功,而是为了整人。
整谁呢?
知青?
不是的,知青死不死,跟邓弟星没多大关系,最主要的还是整垮公社那帮决策者。一旦公社领导真的杀死了知青,等同于出了事故,那么公社就该洗牌了,谁又会成为新的领导呢?
财粮干事,邓弟星。
该书作者最后和公社领导沟通,才晓得是有人从中作梗。他最终离开了这个村子,但,南江县发生的这打死五位知青的惨案后,根本没人处理这件事。后来是由于死亡知青有三人是重庆天府煤矿子弟,而这个煤矿有一个矿工吴金全是全国劳模,因此才反应到中央,中央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四川省严肃处理。

事件中主要人物及其结局:

万启超,死难者,知青,落户于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八大队三队
吴行成,死难者,知青,落户于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八大队一队
肖润泽,死难者,知青,落户于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八大队二队
王远明,重伤者,知青,落户于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二大队一队。
郑开忠,受伤者,知青,落户于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二大队一队。
杨兴全,笔者,知青,落户于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一大队。
何碧忠,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革委会主任,公社书记,死刑。
安怀和,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武装部长、革委会副主任,死缓。
周登科,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九大队村民,死刑。
殷仕华,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二大队村民,无期徒刑。
岳安德,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八大队村民,有期徒刑十五年。
安云德,南江县沙河区武装部长,有期徒刑八年。
邓弟星,南江县沙河区团结公社财粮干事,有期徒刑七年。

3、
忆苦思甜

为了教育知青,指导员让大家唱《忆苦思甜歌》,歌曲里是这样唱的:

天上布满星,月牙儿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申,万恶的旧社会,穷人的血泪恨,千头万绪、千头万绪涌上了我的心,止不住的辛酸泪,挂在胸。
不忘那一年,爹爹病在床,地主逼他做长工,累得他吐血浆,瘦得皮包骨,病得脸发黄,地主逼债、地主逼债好像那活阎王,可怜我的爹爹,把命丧。
不忘那一年,北风刺骨凉,地主闯进我的家,狗腿子一大帮,说我们欠他的债,又说欠他的粮,强盗狠心,强盗狠心抢走了我的娘,可怜我这孤儿,漂流四方。
不忘那一年,苦难没有头,走投无路入虎口,给地主去放牛,半夜就起身,回来落日头,地主鞭子,地主鞭子,抽得我鲜血流,可怜我这放牛娃,向谁呼救。
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世世代代不忘本,永远跟党闹革命、永远跟党闹革命。不忘阶级苦啊,牢记血泪仇, 不忘阶级苦啊,牢记血泪仇。

唱完歌。
就该吃饭了。

怎么吃呢?
一班人把大锅烧开,胡乱放些棒子面儿,再弄点儿白菜帮,有些觉悟高的指导员每次都要求在锅里头加入糠和猪饲料。
虽然难吃,但还是得吃。虽然真的很难吃,但也要装作很好吃。
为什么要加麦糠?只加棒子面儿多好吃?
殊不知,好吃就达不到难吃的目的了。
具体啥情况?
我同你讲。

坐你旁边的问你:“好吃不?”
你气不打一处来:“真特娘的好吃。”
“那再来一碗?”
“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