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熊太行
有一种帖子,叫社会道德的公粮。今天要说的就是这样的几种帖子。
这几天你的朋友圈里,可能会遇到有人提议:“打死孩子的精神病人应该判死刑”,再早一点还有“所有的人贩子一律判死刑”。
如果是饭桌、闲聊时遇到谈论这事,不搭腔,也就过去了。如果你搭腔,他们一定要义愤填膺:
“没有什么比失去孩子的痛苦更大了”
然后他们立刻就会转向你的经历:
“等你有了孩子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然后他们开始拷问你的动机:
“哎怎么没见你恋爱啊。”
这就叫惹祸上身,争一个真理,结果惹出一堆自己的麻烦。
他们只是泄愤而已,说完了就完了。第二天就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了。没什么社会危害性,至于让大家转起来,顶起来,也仅仅是想看看如果身边有朋友拷贝去发了,他能感受到自己影响了一批人,引导了舆论。
然后觉得对改变社会做了贡献。
这就是交社会道德的公粮。
这样的主张,也就不必太认真。比如冯巩牛群《点子公司》里提到对付小偷,解决方案是
“逮着就毙。”
这是那段相声里求解恨的烂梗,就跟德云社的把地产商用货车碾死的《安得广厦千万间》一样。常见的民间的说法还有“抓住小偷就剁手”,主张肉刑可以解决盗窃问题。再比如贪污犯全都剥皮什么的。
真要是恢复肉刑那可就简单了,办公室里咱俩不对付,您把我手机偷偷塞到你包里,一报警,周一再回来上班的时候鼻子没了,砍掉了。回头大资本家来收购本公司,一看这屋里多少人没鼻子,就知道这单位内斗程度如何了。
西汉还有肉刑,后来有个缇萦救父,她爸爸涉嫌受贿,她上书汉文帝:
“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后来肉刑改了打板子 ,三百 ,五百,后来又逐渐减刑,到了唐朝之后律法就基本定了,没有大的调整,杖、笞都有折扣,免得打死了。过去的嫌疑犯最危险的是监狱那个环境,卫生条件差,人容易生病死掉。
肉刑后来在某些朝代有复辟,但是总体来说是取消了,两千多年了一直遵循这个规律,不会没有它的道理。逮住就毙也好,砍手也好,都不能真正地禁止盗窃。
如果有人看过《七武士》,可能记得贼那段,贼进了一个特别穷的村,劫持了一个孩子做人质,小偷一般就是抓住打一顿,然后送官枷几天打几下,为什么日本的小偷这么嚣张。
《幕府将军》那个电视剧里,借荷兰水手三浦按针的说法,说日本没有徒刑或者流放,只有死刑,那是不对的,其实有活刑,但是一般领主老爷也不喜欢,干活还得找人看着,战国时候尤其如此,各国对立,你把这个贼流放了,他正好去外国当兵回来打你,最后的解决方案就是杀了干净(据说更早的时候日本还有格杀的刑,把贼交给被偷的乡亲们,大家一起动锄头打死拉倒),既然一定难逃一死,所有的小偷都会武装起来成为强盗的。
这也是为什么“贩卖孩子的一律死刑”是气话。
法院可以决定量刑,和嫌疑人就可以交易,“争取宽大处理”不是说让律师拿着这人小学成绩单,说以前是个好孩子,而是嫌疑人嘴里有大家想要的东西。
如果人贩子能够找到卖孩子的地方,那家那户,或者下一个环节的人。能对找回孩子有贡献可以争取轻判,那他就会倾向于立功。
如果“一律死刑”,警方搜捕的时候人贩子对哭闹的、可能引起警方发现孩子一定是当场一刀。
一个人贩子被抓住了也不交代警方不知道的其他案件。那些孩子可能就是找不回来了。
是杀人贩子有快感,还是孩子找回来开心?
所以主张对人贩子一律死刑的人,心里其实是很害怕的,他们不会考虑丢了孩子的家庭的诉求“孩子回来”,而是希望杀掉几个人贩子,希望他们以后就集体改邪归正再也不敢了,然后我家孩子就太平了。
这很自私。毒贩子杀了多少个了,毒品还在卖。
把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就好,如果真的对孩子的安全担心,就应该积极探索各种防止孩子丢失的技术装备,用得好了推荐了亲友。
所以当你的朋友圈里有那种咬牙切齿呼吁苛刑峻法,雷霆打击的人,也不要争辩,默默给TA加一个注释就好:
充满热情但头脑简单,人不坏,渴望更富有道德的生活,爱跟风、遇事渴望推给社会来解决,如果我要哪天卖保健品,一定第一个找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