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州交警官方微博于2015年6月30日转发了以下一则微博,目前发布者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子洲宣传 |子洲县交警大队官方微博转发不当言论的调查处理情况
6月30日,子洲县交警大队官方微博转发了不当言论。7月1日,子洲县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经调查,子洲县交警大队官方微博管理员苗某,未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就转发了不当言论。根据调查结果,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1、将信息转发者苗某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给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子洲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栾某党内警告处分;
4、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某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对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县宣传部副部长张某进行警示训诫谈话。
同时,中共子洲县委责成,子洲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别作出深刻检查,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陈知章:发一条评论政策的微博就要移送司法机关,能说说是什么罪吗?不歌功颂德罪?这是法治吗?明明是人治。因言获罪,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陈光武律师: 发这样的微博,不知触犯哪条刑法,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醋鱼-悠游:未经批准不能说真话啊
建军2868:操蛋的社会!这也移送司法机关?颠覆罪吗?只不过说了些实话而已。
趙金赬:利用官微说真话,找死
黑夜黑眼睛2010:建议设立一条“实话实说罪”或者叫“真话罪”。
神志总不清:看看它们怕到什么程度了
刘立新-公民:如果你试图了解这个国家 那你就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艾未未
都怪我帅1:尼玛土改不是罪恶的?地主偷了抢了?要这么弄人家?这些地主有今天人大代表有钱么
未知月的萧邦:揭了人家老底,还不让你蹲牢子?
伞兵之翼: 自信去哪里了?
朗道:我觉得是违反党纪但没有犯法
法学学渣:很可笑的处理,查办官员违法乱纪也不见这么卖力这么迅速
芭尔德温de蓝:既然没被造谣,那就是真的啦。。。
廖大坑:子洲的做法太正确了,没有杀人全家呢,法律在进步[doge]
琼海全记:文革又来了,谁也跑不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