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lar

「黑头套」、「被带走」、「抄家」……近来,类似关键字以刷屏模式出现在推特中文圈时间线上,触目惊心。维稳进入大抓捕「新常态」。

从7月10日晨开始48小时内,已经有超过57位维权律师、人权捍卫者被捕、失踪、传唤、限制人身自由、约谈,而这一数字仍在上升。分析认为,这是由中国当局最高层直接部署和指挥的镇压行动。

在大规模抓捕的同时,对大陆网民来说相对安全的通讯应用telegram出现被DDoS攻击事件,无法不怀疑这种“巧合”是在配合抓捕;新疆地区长期处于断网状态;因网络言论被控煽颠、寻衅滋事等罪名的案例在各地频发……当局对民间抗争实施打击的各种行动都伴随着对网络的封锁、控制,以及相关调查取证。毫无疑问,当局的这些行为并无任何法律依据,而且是在公然践踏法律。在民众逐步觉醒、对政权合法性质疑越来越强烈的背景下,相继出台“国安法”和“网络安全法(草案)”,当局之用心昭然。

网络维稳立法及其背景

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共分七章68条, 涉及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范畴。该草案确认了网信办统一监管互联网的职责、确认了网络实名制和电子身份证制度、确 认了曾在新疆等地实施过的断网措施。它将允许政府能够更加自如地管控中国的信息流,其中很多条款直接关系到每一位网民的权益、隐私甚至人身安全。

紧接着7月9号,中共中央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全文,为时隔26年,中央再就群团工作发布专门的指导文件,称:抵制颜色革命,站上网络舆论斗争最前沿。意见指,「中国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加强改进群团工作有重要和紧迫性」……中共当局对网络维稳失控的紧张、对自身政权稳固的恐慌,已跃然纸上。

毕竟,制造恐慌、渗透恐慌,是极权维稳机制能得以正常运转的关键。网络管制立法早在三年 前就有舆论铺垫,当时曾引发民意强烈反对,与今日大众对此的沉默恰成对比。或可理解为同期的股灾话题太过炙热,被转移了视线,也或能透露,大陆网民对三年 来日渐强化的审查和管制已渐麻木,对极权的手段也已参透。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反对声音已被清除,但那不过是极权当局的掩耳盗铃。嘴巴上被贴了封条的抗争 者们还站在那里,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而大抓捕正是加强了这种存在感,抗争的坚定和力度随着维稳加剧,更为清晰化了。

2014年底,在浙江乌镇召开“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当局着重强调了“网络安全”问题,把它和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结合起来,已经在为炮制网络安全法做了充分的国内外舆论准备,加之VPN管制、网警巡逻和GFW在2015年年初的再一次升级,都是为该法案的出台而配备的软硬件条件。大量事实足以证明,网络安全法针对的是民间抗争活动。

习近平上台以来,多次通过官媒发出社论,要求「抵制普世价值观」,通过「七不讲」严控教育,严加管制网络,至今已持续了一年多的运动式净网,整体烈度前所未有。

中国政府已于2013年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专门应对那些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颠覆中国政权的问题,该委员会由习近平本人担任主席,足见中共对政权稳固的紧张程度。上周发布的「新国家安全法」,已经加重了联合国对中国人权进一步恶化的担忧。

看起来,中国当局认为一部新国安法并不足以安心,于是紧接着,这部《网络安全法(草案)》诞生了。各种极端的网络管制方式虽然一直存在,但该草案一旦通过,那些侵犯人权的网络审查和管制手段将被法制化,“言论罪”、“煽颠罪”或将更多出现。

“煽颠”罪名是政治类重罪,早前一直被认为是稀罕的存在,被判以煽颠罪名的人都是正面反对、质疑极权合法性的清醒的抗争者。确定一例“煽颠罪”,就相当于给极权政府一记掌掴。但近年来,“煽颠罪名”突增,大派送一样,可见维稳之疯狂已丝毫不顾颜面了。去年十月,新疆民主人士赵海通(图)被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定以的罪名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继刘晓波案以来最为严重的量刑。赵海通的判决书上显示:街头举牌、聚餐举牌、QQ群发言,都可以归为“煽动颠覆”,足见这个政权的脆弱。

网络维稳立法的目的和后果

近年来,各地维权事件突增,线下的维权活动与线上的通讯、扩散和声援形成维权O2O模式,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分享功能,社交网站和软件的信息集成、联络功能,都成为抗争相关信息传播、行动联系等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令行动效率明显提升。当然也同时成为了维稳打击的重点。由此分析,当局出台这部法律应该有如下几个目的:

1、打击抗争信息发布和传播。该草案一旦通过,各种针对性打击手段将被法治化和常态化,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自媒体用户没有专业新闻机构那样的设备和人员条件,在信息发布上也很难做到多源互证,面临当局打击时就不可能自证信息真实性——而关于举证责任的归属,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有目共睹,用户如果不能自证信息“真实性”,就会面临现在“合法”的打击。

2、控制和打击民间联络。该法案中对 于用户上网时确认身份的要求,是对网络实名制的法定化。这将大大降低当局的打击成本,也使日常控制变得更加紧密。而身份验证制度能令当局更为便捷地抓取抗 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使民间联络充分暴露在极权监控之下。无疑,这是当局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民间自发的组织化抗争的强力预防和控制。

3、封锁信息、物理断网的合法化。曾经在新疆地区实施过的长期断网,对于封锁区域信息、控制信息传播、阻断民间联络等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该草案一旦通过,全面断网或将有可能出现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个地区。而该草案已经将这种非法行为合法化了,暴露出当局对爆发大规模群体抗争事件的可能性已高度担忧,也充分暴露了极权控制民间、强行维稳的野心。

中国网民的网络安全是弃用墙内应用

「网络安全法草案」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条就是「有害信息」,绝大部分的所指应该是政 治反对,包括并不限于「七不讲」中所涉及的内容,还包括中国境内未被中国媒体报道过的维权群体事件、人权案例、政府腐败等信息,都被定义为「负面信息」, 当局认为它们是「有害」的。大陆网民如果通过网络对外媒做相关内容的爆料,会可能被认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直接阻碍了外媒的信息采集,新闻自由与言论自 由同时跌入冰点。

很明显。该草案默认了服务主体为中共政权,这里的「国家安全」指的是极权政府统治的安全。对中国网民来说,网络安全是弃用墙内应用,全局代理翻墙。

这部法律针对的是在中国境内的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要求它们做到「可控」。这也是外资科技企业比较担心的内容,法案中并没有指明如何执行,是否自身和用户的隐私信息都要与中国政府共享。但中国网民大多明白这其中的道理,「被GFW封锁的网站和应用才是安全的」这一概念早已深入人心。

维权抗争群体的网络通讯安全意识已有广泛明确,即便在翻墙困难的情况下,已经有很多人号召弃用微信,改用telegram联络。至少目前看来,在所有不用翻墙的社交通讯应用中,telegram是相对比较安全的选择。但据近日消息显示,北京、江苏、黑龙江、广东等多地的维权人士的telegram账号在几乎同一时间里被入侵,入侵IP为:HK59.188.176.102。(图)看来当局已经盯住telegram了,或许也是近来telegram多次遭遇的DDOS攻击的缘由。建议大陆用户更换境外手机号重新注册,并关闭设置中的「允许同步其他设备」按钮,PC端使用终端加密。

草案中还有针对运营商的条款,规定他们「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要求他们「保 存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应该是和前期出现的「约谈十条」管制条例相呼应的。对网民来说,面对的监察,不止来自于网警、网信办、国安委、五毛团队,还包 括大陆境内所有网络公司。足见放弃墙内应用的必要。

该草案是对近年来全部网络维稳手段的一个总结。抗争时代的来临已被明确。中国当局已经对自身的统治稳定能力深度焦虑,但这正是极权之恶的代价,极权不会改变也无法改变,只能以加深罪恶的方式,大踏步走向灭亡。这部法案的推行就是迈进深渊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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