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北大精神是以北京大学教授及其学生为主体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注重建设、尊重制度的人文精神,这种人文精神在三任校长蔡元培、蒋梦麟、胡适身上,曾经有过较为集中也较为充分的体现。北大精神的改写与断送,先后发生在马寅初、钱端升等人身上。
蔡元培时代的北大精神
1919年3月21日,蔡元培在《北京大学日刊》发表《致〈公言报〉函并附答林琴南函》,对于北大精神进行了经典解释:“对于学说,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
1923年12月17日,蔡元培的嫡传弟子蒋梦麟,以总务长兼代理校长的身份在北大纪念会上发表演讲 《北大之精神》,进一步阐述了蔡元培的北大精神:“第一,本校具有大度包容的精神。……个人如此,机关亦如此。凡一个机关只能容一派的人,或一种思想的,到底必因环境变迁而死。即使苟延残喘,窄而陋的学术机关,于社会决无甚贡献。虽不死,犹和死了的一般。本校自蔡先生长校以来,七八年间这个‘容’字,已在本校的肥土之中,根深蒂固了。故本校内各派别均能互相容受。平时于讲堂之内,会议席之上,作剧烈的辩驳和争论,一至患难的时候,便共力合作。这是已屡经试验的了。……第二,本校具有思想自由的精神。……本校里面,各种思想能自由发展,不受一种统一思想所压迫,故各种思想虽平时互相歧异,到了有某种思想受外部压迫时,就共同来御外侮。引外力以排除异己,是本校所不为的。故本校虽处恶劣政治环境之内,尚能安然无恙。”
难能可贵的是,蒋梦麟在演讲中特别谈到北大精神的负面效应:“我们有了这两种的特点,因此而产生两种缺点。能容则择宽而纪律驰。思想自由,则个性发达而群治驰。故此后本校当于相当范围以内,整饬纪律,发展群治,以补本校之不足!”
蒋梦麟打算 “整饬纪律,发展群治”的“相当范围”,其实就是西方国家所通行的甲、乙双方相互平等、良性互动的契约规则、制度程序和权利边界。同年11月17日,蒋梦麟的留美同学胡适,在为留美政治学博士张慰慈的《政治概论》所写的序言中,另有这样一段话:“民治制度的最先进的国家也不是生来就有良好公民的;英国今日的民治也是制度慢慢地训练出来的。……固然‘徒法不能以自行’,然而好的、完密的法制实在是好人澄清恶政治的重要武器。固然奸人弄法,也可以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运用玄虚;然而好制度加上好人的监督与执行,终究可以使奸人无所施其伎俩。”
到了1943年,蒋梦麟在《西潮》中另有反思:“英国人为中国建立的关税制度,一开始就摆脱了陋规的恶劣影响。海关雇员都经过良好的训练,薪俸也相当优厚,退休之后还有充裕的养老金。徇情偏私的情形很少发生。……但是我要请问:这些成就究竟由于外国人的良好道德,还是由于他们介绍到中国来的良好制度呢?没有健全的品德,这些制度固然无法实行,但是单凭外国人的道德难道就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吗?单凭少数高居要津的外国专家就能够制止千千万万中国职员的不法行为吗?海关、盐务、邮政之所以成功,还是靠良好制度下的基层中国职员的通力合作。这就是孟子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返观历史,蔡元培担任北大校长期间最大的败笔,就是过分注重“进德会”的以德治校,而没有切实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从而为部分教授尤其是浙江籍教授的党同伐异提供了可乘之机。据沈尹默晚年在《我和北大》中回忆,“蔡先生的书生气很重,一生受人包围,……到北大初期受我们包围(我们,包括马幼渔、叔平兄弟,周树人、作人兄弟,沈尹默、兼土兄弟,钱玄同,刘半农等,亦即鲁迅先生作品中引所谓正人君子口中的某籍某系);……”
1923年1月7日,蔡元培因为不能容忍老同盟会会员、教育部总长彭允彝干涉司法的恶劣表现,以“保持人格”的道德借口辞职离校,把一个乱摊子留给代理校长蒋梦麟及北大评议会。蔡元培离校期间,原本为了保障教育独立、教授治校而设立的北大评议会及教授会,反而在号称“法日派”的李石曾、顾孟余、沈尹默、沈兼士、马幼渔、朱家骅、马叙伦、陈惺农等人的垄断把持之下,蜕变成为国民党方面强力推行党化教育的政治工具。蔡元培时代学术自由、兼容并包、注重建设、尊重制度的北大精神的再度恢复与逐步完善,是1930年12月4日蒋梦麟被正式任命为北大校长之后的事情。应该说,至少在制度建设方面,作为继任者的蒋梦麟和胡适所体现出的北大精神,要比蔡元培表现得更加健全也更加进步。
北大精神的改写与断送
1927年12月19日,马寅初在杭州北大同学会组织的校庆集会上,高调发表标题为《北大之精神》的演讲。他所认定的北大精神,却与蒋梦麟四年前的同题演讲背道而驰:“回忆母校自蔡先生执掌校务以来,力图改革,‘五四’运动,打倒卖国贼,作人民思想之先导。此种虽斧铖加身毫无顾忌之精神,国家可灭亡,而此精神当永久不死。然既有精神,必有主义,所谓北大主义者,即牺牲主义也。服务于国家社会,不顾一己之私利,勇敢直前,以达其至高之鹄的。”
鲁迅在《上海文艺之一瞥》中,批评那些总想让别人“知道点革命的厉害”的“革命文学家”说,革命的目的“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同样道理,现代文明国家的目的,也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马寅初单向片面地让每一个国民“服务于国家社会,不顾一己之私利”的“所谓北大主义”,虽然依然打着 “蔡先生”的旗号,却严重歪曲改写了蔡元培时代学术自由、兼容并包、注重建设、尊重制度的北大精神;反而与上海文艺界以周扬、田汉、夏衍、阳翰笙、潘梓年、徐懋庸等人为代表的“革命文学家”,不惜“教人死”的极端高调保持一致。
1948年12月15日,时任北大校长的胡适及夫人乘坐空军大队专机离开北平,校务由郑天挺、周炳琳、汤用彤三人小组负责主持。1949年2月28日,中共新政权派遣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钱俊瑞等10人,来到北大校园宣布接管。同年3月9日,钱端升在致费正清信中写道:“以一个想要适应这个变动时代的中国人来说,我衷心赞赏这新秩序的创造者。虽然我自己……被误解。”5月4日,汤用彤被任命为校务委员会主席,钱端升为常务委员和法学院院长。
6月中旬,“被误解”的钱端升,在北大法学院组成以教授为主的 “新思想新政策研究会”,学习内容包括辩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新经济学、新民主主义理论与政策和毛泽东 《论人民民主专政》。9月,他以社会科学界代表身份参加政协会议,并且在《统一战线·人民政权·共同纲领》一文中写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是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天字第一号的大事,也是中国有史五千年以来天字第一号的大事。他划了一个时代。他继往开来。……即比之苏联亦无逊色。”
1951年6月1日,北大新任校长马寅初到校就职。8月2日,马寅初倡议全校职员开展政治学习。9月7日,马寅初给周恩来写信,说是北大教授中有新思想者,如汤用彤副校长、张景钺教务长、杨晦副教务长、张龙翔秘书长等12人,响应改造思想的号召,发起北大教员政治学习运动。9月29日下午,周恩来应马寅初等北大校长及北大教授的请求,以《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为标题,在中南海怀仁堂为京津20所高校3000多名教师作政治报告。随中央土地改革工作团到四川大邑县观摩土地改革的钱端升,回校不久在11月20日 《光明日报》发表《为改造自己更好地服务祖国而学习》,一方面承认自己“大大地错了”;与此同时,他笔锋一转便把批判矛头指向 “前校务委员会主席汤用彤先生”,说是“在他的领导之下,北京大学长期存在着的自由散漫基本上是没有被纠正的”。
“为了求自己的进步,为了改革高等教育,更为了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毛主席”,钱端升还把已故北大校长蔡元培,连同流亡美国的老朋友胡适牵连出来,充当政治清算的目标靶子:“北京大学的自由散漫,蔡元培先生是要负一部分责任的,而将他在北京大学的主要教育思想——所谓‘思想自由’和‘学习自由’——长期地保留在北京大学之中的老一辈的教师们,包括我自己在内,则应负更大的责任。……即以‘五四’来说,它诚然是在北京大学首先发动的,北京大学领导或参加的师生也特别多,但要继承‘五四’的光荣传统,我们教师们首先应当分清‘五四’运动的革命思想和‘五四’右翼的反动思想。我们除了宣布胡适的思想为敌人的思想外,还应该好好地批判蔡元培的思想和这思想所遗留在我们中间的影响。”
稍微明白中共党史的人都应该知道,假如没有蔡元培的所谓 “思想自由”和“学习自由”,也就是前面谈到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注重建设、尊重制度的北大精神,李大钊、张申府、邓中夏、高君宇、张国焘、黄日葵、何孟雄、罗章龙等人,就不可能于1920年3月在北大校园组织中国第一个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来自湖南的师范生毛泽东,也不可能成为北大的图书管理员。但是,在当年的特殊氛围之下,钱端升这种以政治正确歪曲改写历史事实,进而彻底断送北大精神的表态文字,非但没有遭受学术批评,反而先后赢得一系列的权位奖赏。
同样是在1951年,按照副校长汤用彤的建议,北大没有在12月7日举行校庆纪念活动,此后的北大校庆日被改写为5月4日。1957年6月,反右斗争全面展开,时任北京政法学院院长的钱端升被划为“右派”。1960年1月3日,在“马寅初不投降,就叫他灭亡”的政治喧嚣中,马寅初也不得不辞去北大校长职务,从燕南园搬回自己的私家宅院东总布胡同32号。到了1987年前后,钱端升在《我的自述》中,只是把发生在三十年前的这场政治灾难,简单概括为“检讨不起作用,实事不能求是,呼吁不获同情,妻儿不能幸免的多灾多难的岁月”;对于自己理直气壮地扮演过的直接断送北大精神的历史角色,却再也不肯以“应负更大的责任”的态度加以反思并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