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亚蒙按】这篇文章写于两年前,原标题《第三种政治伦理的溃败与坚守》,当时“权力合法性”是敏感话题,没有充分展开讨论。现在王岐山同志已经公开提出这一问题,可以公开讨论“权力合法性”了,故将原文略作修改发长微博,也算是#原创首发#吧!
【内容提要】从权力的合法性来源考量,人类社会有三种政治伦理:第一种叫“君权神授”,即中国古代政治伦理,帝王受命于天,天命所归,自称天子,代天巡狩,统 御万民;第二种叫“公权民授”,即西方现代政治伦理,国家一切公权力来自公民私权让渡,国家公权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并接受公民监督, 由公民或公民自己选举的代表投票任免;第三种叫“政权党授”,即我国现在推行的政治伦理,共产党享有至高无上的国家领导权,一切公权力由共产党进行分配,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挑战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第一种政治伦理:君权神授
中国古代政治家认为,帝王之所以成为帝王,是天命所归,受命于天。帝王自称天子,也就是天的儿子,代表天意,帝王执政是代天巡狩,统御万民。
在 这种政治伦理之下,天一合一,民为邦本,帝王如果胡作非为,百姓的冤气就会上达于天,天就会生气,天一生气,就会发生地震、旱灾、洪灾、蝗灾、风灾等等, 遇到这种情况,帝王就要下“罪己诏”向全国百姓认罪检讨,承诺改正错误爱民如子,还要大赦天下,平反冤狱,减免赋税徭役等等,求得上天的谅解,以获取权力的合法性。
在这种政治伦理之下,无道昏君,倒行逆施,天怒人怨,王公大臣、天下百姓都有权力罢黜或推翻,所谓“官逼民反,不得不反”、“造反有理”;前朝旧臣另投明主也为社会所接受。
在这种政治伦理之下,帝王要定期向上天汇报工作,汇报方式就是到天坛祭天、到地坛祭地、到日坛祭日、到月坛祭月、到社稷坛祭天下、到宗庙祭祖宗。
在这种政治伦理之下,国家设立司天监,专人每天观察天象,把上天的喜怒哀乐及时转告帝王,时时提醒帝王看天色行事。
应当说,在没有立法权、司法权制衡行政权的几千年历史时期,“君权神授”的政治伦理较好发挥了制衡行政滥权、安定天下的作用。
在这种政治伦理之下,肯定“君权神授”的同时,也肯定“民心即天意”、“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得民心者得天下”,将民权置于国家主权之上,时时警示君王勤政爱民,仁德治国。
第二种政治伦理:公权民授
现代西方政治学家认为,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国家一切公权力来源于公民私权力的让渡,宪法是全民契约,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框架内活动。一切违背宪法的法律和政令都是无效的。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必须由全体有投票权的公民按真实意愿投票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民意代表机构作为国家立法机构,行使国家的立法权。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必须由全体有投票权的公民或公民代表投票产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必须宣誓捍卫国家宪法,如有违反,随时会受到民意代表弹劾甚至被罢免。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任何利益群体都可以组织政党和社团作为利益代言人,并可以自由参与民意代表或国家公职的竞选。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首脑都要时刻讨好广大公民,对公民负责,及时向公民通报工作,通过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接受广大公民批评监督。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首脑如果得不到大多数公民支持,就得下台。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民意机构代表全体公民意愿负责立法,行政机构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司法机构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裁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相对独立,互相制衡。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没有永远的执政党,大多数公民拥护谁谁就执政。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永远没有政治迫害,执政党下野后也依然可以参与国家大事,也依然有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只要没有违法犯罪,批评政府也丝毫不用担心被打倒、被逮捕、被暗杀、被劳教。
第三种政治伦理:政权党授
(这一部分主要是描述苏东以及中国文革前的史实,不针对中国现状)
马列毛主义政治学家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领导一切,党管干部。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世界上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国家公权力靠共产党暴力夺取与维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有阶级斗争,没有善恶之分。当年,只要出身反动阶级,就得被打倒。(中国现在有好转)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政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立法,国家宪法和法律必须党得同意,党不同意任何宪法和法律都是一张废纸。即使党已经同意的宪法和法律,也可以不执行。有时候,党的领导人个人批示意见,实际效力高于法律。(中国正在好转)
在 这种政治伦理下,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首脑乃至法官、检察官、民意机构负责人、国企负责人、群团负责人都有党决定任免,只要想当官,哪怕再小的官,只要是公 职,都必须党同意。党不同意,你什么官也当不着。当然,任免公职都要走一下民主程序,但决定权在党。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容质疑和挑战。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党永远伟大、光荣、正确,党是人民的大救星,“党啊,亲爱的妈妈!”犯了错误也不用给人民道歉。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执政者时刻绷紧斗争的弦儿,眼里全是企图抢班夺权的敌人,党内站队搞路线斗争,党外站队搞阶级斗争,一招儿不慎,全盘皆输,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往往永无出头之日。(中国正在好转趋向法治化)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执政者没有敬畏,不用敬畏天,也不用敬畏公民,只要“对党忠诚老实”,巴结好领导,就可以升官发财,口头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际 上主要是优先为领导服务,然后才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一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中国现在抓作风建设有改进)
在这种政治伦理下,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没有充分保障,曾经,批评一句国家领导人就会被投进监狱(现在好多了)。公民个人财产是三等产权,不能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有时候人睡在家里都能被拖出家被强拆了。(实例极多)
第三种政治伦理,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曾经取得巨大成功,苏联、东欧、中国、朝鲜、越南、古巴等全球四分之一的人口曾经接受并推崇。
1990年代以后,第三种政治伦理开始崩溃,苏联东欧国家抛弃第三种政治伦理选择奉行第二种政治伦理,朝鲜今年明确世袭制好像要回归第一种政治伦理,越南通过近年改革趋向第二种政治伦理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目前只有中国和古巴依然坚守第三种政治伦理。
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是推崇第二种政治伦理的,中国共产党反对蒋介石独裁专制、推动宪政民主是坚决的,毛泽东也曾经明确表示要建设美国式的民主国 家,和黄炎培的窑洞谈话也明确要以民主走“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王朝历史周期律。但在1949年执政之后,又偏向苏联,抛弃了第二种政治伦理选择了 第三种政治伦理。
2000年代,江时代,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从无产阶级先锋队改为中华民族先锋队,用“三个代表”重新定位中国共产党, 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次历史性重大改变,这种改变无疑是趋向第二种政治伦理价值观的。但从后来重庆的唱红打黑和目前的情势来看,中国共产党内的主流价 值观还是倾向于坚守第三种政治伦理,并且对第三种政治伦理有“三个自信”。
中国文化有超强的稳定性和包容性,如果中国共产党坚守第三种政治伦理,并不断从第一种政治伦理中汲取“民本主义”营养(比如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从第二种政治伦理中汲取“民主法治”营养(比如胡提出“权为民所赋”,比如习提出“落实宪法”,比如村民委员会自治选举,比如薄案公开审理),适时修正改良,是可以坚守相当长时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或许也是可以三个 自信的。
【特别说明】这是一篇政治文化史学研究心得文章,只客观描述史实,不做是非判定。此文为未定稿,如有不妥,欢迎大家留言批评指正,随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