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心情不好。不管网络还是其他的媒体,头条几乎都是林森浩的照片。不想看,因为知道是一个即将执行死刑、即将化成灰,甚至是一个已经化灰的人的照片。俺是个善良的人,俺又非常矛盾。一方面,任何人的死,都会让俺心痛,让俺不忍直视。另一方面,俺又太痛恨这些人,希望一些人快死。比如伊斯兰国的那一帮,还有金正恩之流。因为,用臧克家的话讲,这些人活着,别的人,太多的人就不能好好地活。但另一方面,看见他们真的死了、要死了,还是止不住地悲悯。不得不说,我确实是个矛盾的动物。

在这样的矛盾之中,听说林森浩害死了黄洋,尽管两个人都和我毫不相干,但我还是真的很气愤。两个中国顶级名校的研究生,在这样一个老百姓活着相当不容易,各种百年不遇的因素相交叉,才使得这些出身平民的孩子,被冲击到那样一个高度。在当下中国,不说是百万里挑一吧,十万里挑一,不过分吧?本应有着大好的前程,于国于家,皆是光明有望。然而却因为非常莫名其妙的原因,竟然一个投毒把另一个害死。气得我啊,真是就算是你叔可忍,你婶也不能忍呢!所以,尽管许多人在那里鼓吹着西方人的废除死刑,也尽管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连鸡都不敢杀、不忍杀的竟无一人是男儿,但我还是笃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林浩森被处以极刑,我虽然有一点为他心痛、惋惜,但还是觉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但是,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最近两天接二连三地公布,也充斥着网络的关于谷开来、刘志军,薄熙来等人的消息,又叫我不能不能浮想联翩夜不能寐了。也不知我想的是不是有道理?在这样一个危险的时代,我也不敢太多说,只是把这个想法简单地说出来让大伙帮我分析分析,看我这个多心是不是也有些道理——

最近的消息是,薄熙来、谷开来(尽管如今正式场合,都喜欢莫名其妙地用薄谷开来的名号,但我还是固执地不喜欢这种不中不洋的说法),还有刘志军,都分别由死缓转成为无期。其实呢,所谓的死缓转为无期,是非常必然的事情。虽然法律上说,判了死缓的,要视其认罪态度,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死缓转无期。可是实际上,这么多年来,不知是不是因为我的孤陋寡闻有所不知?凡是被判了死缓的,几乎就没有谁后来不是转无期的。就说当年的“四人帮”吧,那王洪文、姚文元,确实很怂,确实给人一种有悔罪表现的意思。可是地球人都知道,都看得清楚,那江青,简直就是咆哮公庭;而张春桥,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徐庶进曹营,一言没发。根本就是藐视法庭,哪里有一丝一毫的悔罪意思呢?到了不还是给人家判了死缓?其实那“四人帮”死与不死、缓与不缓,恐怕那些在法庭上小嘴巴巴地仿佛义正词严滔滔不绝的法官们,是根本不能决定,说了不算的,肯定是上头已经定好了调子。甚至连那“四人帮”自己,也说不定心知肚明,所以他们才敢在法庭上撒泼耍赖,躺地上打滚。而薄熙来、谷开来、刘志军们,怕是也知道自己身上,其实有这道免死的金牌。无论怎么横踢乱卷,甚至是月黑风高、杀人越货,最多也就是个死缓,几年以后,又会转成无期乃至有期。听说刘志军、谷开来的刑期,有人估算,将可能分别转成功22年和17年。有鉴于对这种现实的认识,去年关于周永康,阿康哥的刑期,不知为什么,居然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他会被判死刑。当时我就发表了文章,叫《赵本山不一定倒,周永康未必死》。我的估计,周永康的刑罚,大不了就是个死缓。事实已经证明了我的判断之不虚。在此我还想再发表一些判断。不仅是过去,也不仅仅是现在,甚至可以说是在制度不改变的将来,政治局以上的高人们,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下台倒台,恐怕最终都会罕有被判死刑的,大不了就是个死缓。——当然了,如果发动叛乱,那可能得除外,而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太小。

话说到这,我似乎该说到问题的实质了。就是,那谷开来,据说也犯投毒杀人的罪刑啊。她杀的是英国人,叫什么伍德。我就不太明白了,同样是投毒杀人,用我的老乡范伟的腔调说,可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竟是这样的大涅?一个被义正词严地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而另一个,却由死缓而改成无期,甚至又要由无期而变成17年,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我这个人好瞎寻思,我在想啊,假如,杀了黄洋的是谷开来,而杀了伍德的是林森浩,结果会不会是,林森浩死缓,而谷开来被判死刑呢?或者换一个说法,完全以谷开来的形式杀了伍德的林森浩,会不会还是死刑,而以林森浩的形式杀了黄洋的谷开来,还是死缓呢?这虽然有点像绕口令但意思还应该是您懂的。据说,谷开来之所以没有判死的理由有二,第一是她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立功表现,第二还说她有什么间歇性精神病。这不是扯他妈蛋,羞辱咱国人智商嘛!那薄大人是什么人物?相貌堂堂出身高贵,各方面条件在咱们国家都是千万人之上。他千挑万选,会选一个间歇性精神病做老婆!她要是真有间歇性精神病,她怎么只向里拐不向外拐,只杀别人而不杀他自己家的人?唉,不多说了,其实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上,很多事也只能认命。

不过,我还是有一些要说的话,和要说的联想。就是又想到了刘志军的弟弟,和另外,名叫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的三兄弟。当初,那袁宝璟,本是身家上亿的大企业家。不知怎么搞的,也犯了浑,居然雇凶杀人。结果呢,这因为这雇凶杀人,袁氏三兄弟,尽管当时他们为了活命也使尽浑身的解数,比如,愿意倾尽所有家产献给国家。然而呢,咱们的法律,在这个时候,开始铁面无私,毫不留情了。不但杀了袁宝璟,甚至还同时杀了另外俩兄弟。也就是说,袁家三兄弟,被悉数绑赴法场。而另外一方面呢,同样是雇凶杀人,而且性质显然比袁要严重得多。因为,刘志军的弟弟刘志祥,还有因为贪腐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所谓数罪并罚,而这刘志军的弟弟,还是只被判了个死缓。而且,非常蹊跷的是,这刘志军弟弟刘志祥案的宣布,也和袁宝璟案脚前脚后。这能不让人产生一点联想嘛。再联想到最近,宣判林森浩和谷开来改无期也是脚前脚后,我甚至怀疑,这是有人故意这样安排,以此来黑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要不,明知道这种官与民命运的天壤之别,可能会手榴弹炸茅楼,激起民粪,你把两件事,别放在一起,或者说,别距离太近,别太刺激咱老百姓的情绪,不好嘛!

最后我还要说一个事。好像是在河南吧,有一位大学生,只是因为掏了几只鸟,结果竟被判了12年。他妈的伟大天朝,老百姓的命真是贱呢!贪官、狗官们,别说掏了几只鸟,家里成吨、上亿的钱财在那里腐烂发臭,给国家人民造成无穷无尽的损失,查不出来,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家说不定还是伟大的,而查出来呢,少则十年八年,顶多也不过就是个死缓,唉,我们没别的要求,就要求咱们的老百姓和当官的,差别别这么大,别这么明显,不行吗?或者,就算差别大一点,你别整到一起来宣判,别故意惹咱们老百姓生气,这到底是对我们老百姓好,还是对你们当官的好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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