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党员能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吗?
【条例原文】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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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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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一个周六的午后,在家休息的吴某闲来无事,便打开微信浏览朋友圈。其间,他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觉得“甚好”,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吴某只是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配发评论,殊不知,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其实违反了政治纪律。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告诉记者,吴某不仅违反了,而且违反的是很重要的一条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王静表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关键是妄议。“一国两制”是中央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并已经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成功运用。吴某身为共产党员,不顾“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和实践意义,大肆抨击、公然否定,显然属于妄议。
另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形式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或者座谈会等公开的,使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发表看法。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微信朋友圈并非仅有家人和少数经常交往的好友,不属于私人空间,而是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语,被广泛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造成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危害后果,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样的严重后果,则不构成违纪,但可以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
王静提醒,“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已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也不能心无敬畏,在网络世界里丧失政治立场,随心所欲、妄言妄语。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纪律底线,悔之莫及。(本报记者张磊)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宝船愛日出:联想起央视某名嘴也是在朋友面前倒下的…………朋友
杨扬扬1978:吃个饭饭碗没了,分享微信官帽没了!!我们活在新世纪,做着中国梦……
foDDYY:也就是说,即使看到国王没穿衣服,大臣们不能说,一直等到那个图样图森破的救世主出现?
MississaugaRunner:语焉不详,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哲学作为爱和幸福:不守政治规矩。。。黑话连篇,本色尽显
Tostoevsky:这是违反帮规了
李之琳Vin:妄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公布出来,全党共诛之。
难与君说:一国两制开创了在一国国土内实行通关放行的新时尚。
大青果药丸丸:退党保平安
各种姿势高级黑:还好我他妈明智没入党。
變了好多啊:以后电视剧里的“妄议朝政”这词估计又要被去除了
埃文-Ivan:文化大革命又来了
方遠遠遠: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
名不徐传: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辣笔大马哥:不听话的狗绝对要打死,哈哈
好奇的二把刀:经常有人妄议否定文革的中央决定
招财钱钱:来个炮决就能赶上宇宙真理了
Jason猕猴桃:这哪是党纪,根本就是国法,官员有几个不是党员
yeeechen:所有热门点评全部都删了,再来一遍 “只能称赞,根本不敢议论啊,犯了“妄议”大罪如何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