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周四(24号)对广东21世纪报系总编沈颢“敲诈勒索”等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沈灏还是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隶属广州南方报业集团的这家公司经营《21世纪经济报道》等刊物与网站,法院对该公司处罚948.5万元。

周三(23号)中国媒体人的社交媒体平台传出关于沈灏案的报道“通知”,指令中国各网站“严格按照新华社通稿报道,不炒作,不派记者采访”。

而周四中国网络媒体对此案的报道如出一辙,全是新华社通稿。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宣判后不久播出沈灏在庭上鞠躬道歉的片段。

浦东新区法院周四透过官方微博发布通知称,该系列案件中的其他案件今天也将陆续作出一审判决。

沈灏获罪

沈灏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获刑,但法院称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所以数罪并罚。

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强迫交易罪”,被罚人民币948万5千元。

广东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整体改制而来,控股股东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00万元人民币。

2014年9月25日下午,21世纪报系总编沈灏等30人被警方带走。而21世纪报系旗下的21世纪网则被吊销所有网站资质,人员全部遣散,公司注销。

2015年8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央视新闻在宣判后不久播出了沈灏在庭上的最后陈述。

沈灏说:“我先表三个态吧。第一,对公诉人刚才陈述的21世纪传媒单位犯罪的事实、罪名、证据,没有任何的异议,没有任何的意见。”

“第二,单位犯罪,我作为公司的总裁,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我也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我向因单位犯罪而受害的企业赔礼道歉。如果审判长可以(允许),我也希望能够让我站起来鞠一个躬,表示我的歉意。”

审判长回以一句“可以”,沈灏起立,面向审判长鞠躬,然后坐下。

“新闻敲诈”

2014年9月3日中国警方宣布侦破一起“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的特大新闻敲诈犯罪案”,逮捕了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等8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指责上述人士在一些公司上市发行新股之际,通过所谓“正面报道”夸大事实、掩盖公司问题,而通过所谓“负面报道”进行攻击敲诈。

该案发生后引起广泛关注,媒体业人士表示,此案反映中国缺乏良性舆论监督环境和体系的问题。

另外有消息显示,《理财周报》多人也被带走调查。资料显示,《理财周报》也是21世纪报系重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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