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一次重读汉史约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心情极度郁闷之时,当时印象特别深的是两汉大臣得善终的不多。现在《汉武大帝》电视剧“热播”,此剧与也号称是“正剧”的刻意美化暴君、掩盖暴政的《雍正王朝》相比,符合史实的比例高一些。于是又勾起我十几年前的想法,下决心梳理一遍汉史,拉一个清单,看看究竟有多少大臣死于君王一怒之下。当然诛杀大臣贯穿于整个中国王朝历史,非独汉朝为然,不然,何来“伴君如伴虎”之说!不过汉朝是中国统一以后第一个为后人称道的“盛世”,各方面都带有奠基作用。

本文讲君王杀人基本上只限于有名有姓的大臣,即所谓朝廷命官。不见经传的小官以及普通百姓不在其内。那个时代百姓真是命如蝼蚁,每年死于天灾、人祸、暴政、强梁,不知多少。更不用说内外争战,处于负方则遭敌人屠戮,处于胜方则“一将功成万骨枯”。还有为实现某种战略意图的强迫移民,死于流离失所的又是成千上万。更有甚者,皇帝为自己的陵墓保密,成批的活埋建筑工程师和工人,又不知增添多少冤魂、白骨。这些在史书上往往一笔带过。要分门别类审视研究,非我力所能及。另外,宗室争权、后宫的诛杀也不在本文范围。今人愤慨于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现实,往往用“刑不上大夫”来形容当官的受包庇。其实这既非《礼记》中这句话的原意,也不符合两千年的史实。限于篇幅,本文只讲西汉,基本上以《资治通鉴》为本,所以也还是不完全的统计。

(一)流水账

汉高帝刘邦(公元前206-195年):开国之初,天下未定,需要用人,总要先忍一忍。即位第十一年开杀戒。(以下为方便计,以公元为序,省去年号。)公元前196年:诱捕淮阴侯韩信,斩未央宫。同年,夷梁王彭越三族,“醢其肉以赐诸侯”。 前195年:英布谋反,高帝亲征,杀之。(幸好刘邦在位只有12年,否则以此趋势,杀人当更多,去世前不久差一点把相国萧何也杀了。)惠帝刘盈(前194-188年)是个傀儡,由吕后专政,他死后吕后立了一位少帝,不久又“幽杀之”。所以惠帝的七年与吕后(前187-180)的八年可以合起来算。在这期间主要是吕氏杀刘姓皇族以及吕后在后宫残暴施虐。最后绛侯周勃扫灭诸吕,又代刘氏杀吕氏,“无少长皆斩之”。刘吕两家争权不知死了多少人。宗室内部之事不在本文范围,不过大量株连被杀者并不限于这两家,多数还是为依附于他们的各级官员及其家族。文帝刘恒(前179-157年):是历史有名的仁慈之君,除不得已迫令将军薄昭(薄太后之弟)自杀外,没有直接诛杀有名有姓的大臣。不过并不等于没有杀人,或不想杀人。其事后面再说。景帝刘启(前156-141年)也是以宽仁简政载诸史册的。他在位十五年主要杀了三名大臣,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前154年:晁错“衣朝衣斩东市”,“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这就是有名的“七国之乱”,“清君侧”的故事。)前149年:杀中尉郅都。 前143年:名将周亚夫下廷尉,不食五日,呕血死。 武帝刘彻(前140-87年)。前139年: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下狱自杀。 前133年:将屯将军王恢下廷尉,自杀。 前132年:族灌夫,魏其侯窦婴弃市。前127年:族主父偃。 前122年:侍中庄助弃市。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事件牵连列侯、二千石以上官员以及豪杰等,死者数万人。前119年:名将李广获罪,不愿受与“吏”对簿之辱,自杀。 前118年:丞相李蔡获罪当下吏,自杀。右内史南阳太守义纵弃市。前117年:诛大农令颜异、御史中丞李文。同年十一月,张汤有罪自杀(诬告李文案发,皇帝追究)。丞相庄青翟下狱自杀(去年刚任命)。三长史朱买臣、王朝、边通诛。这一年杀了七位大臣。前113-112年:武帝到处“巡幸”,一年中死了三位太守:河东守、陇西守都因大队人马来得突然,准备不及,自杀。北地太守则因皇帝来打猎,亭徼(歇脚的地方)没有修好,自他以下官员都被诛。同年,丞相赵周下狱自杀(在位不到三年)。五利将军栾大(方士)、乐成侯丁义弃市。前111年:诛杀屯边汉使大农张成和故山州侯刘齿(畏懦罪)。前108年:出兵朝鲜之役杀了三名大臣:将军卫山、济南太守公孙遂、左将军荀彘。前104年:中尉王温舒以“奸利”罪当族,自杀;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过去“族”是指三族,这次开五族的先例。前99年:司马迁为李陵说情当诛,宽减一等为腐刑。 前98年:御史大夫王卿有罪自杀。雁门太守弃市(畏懦罪)。 前97年:族灭李陵全家。前96年:因将军公孙敖腰斩。 前91年:丞相公孙贺父子死狱中,族灭全家。前91-90年:太子刘据被逼起兵讨江充,凡太子宾客都被诛,随太子发兵者灭族。太守任安、田仁腰斩。御史大夫暴胜之自杀,卫皇后自杀。丞相刘屈牦腰斩,妻子枭首,大将军李广利族灭,本人降匈奴。前88年:族灭已经被腰斩的任安。御史大夫商丘成获罪自杀。侍中仆射马何罗谋反被诛。族灭江充,焚宦官苏文。昭帝刘弗陵(前86-74年):即位时八岁,霍光受武帝之托辅政。弗陵二十岁去世,在位12年,实际是霍光专政,生杀之令多出自霍光。前83年:廷尉李种弃市。前80年:太仆上官杰、上官安父子、桑弘羊、丁外人灭族,燕王刘旦及长公主盖主自杀。桑弘羊的儿子桑弘迁逃亡两年后被捕,伏诛。少府徐仁自杀,廷尉王平与左冯翊贾胜胡腰斩。前78年:符节令眭弘伏诛。前74年:昭帝崩,霍光等先立昌邑王刘贺,见他不成器,不久废之,找到流落民间的武帝曾孙刘询立为皇帝。在这一过程中诛杀昌邑王手下群臣二百余人。宣帝刘询(前73-49年):前期霍光专权,霍光死后刘询亲政。 前73年:大司农田延年有罪自杀(主要是在议立刘询时表现犹豫)。前66年(霍光死后2年):霍光之妻及三子、女婿等谋反,或自杀,或腰斩、株连十数家都族灭。 前65年:京兆尹赵广汉腰斩。前60年:中郎将下吏自杀。司隶校尉盖宽饶获罪下吏,当廷自杀。 前58年:河南太守严延年弃市。 前57年:左冯翊韩延寿弃市。前54年:原光录勋平通侯杨恽腰斩。 元帝刘(前48-33年):中书令石显专权。 前47年:前将军、太傅萧望之饮鸩自杀。前43年:贾捐之(贾谊曾孙)弃市。 前41年:太中大夫、给事中张猛奉命自杀于公车。 前37年:魏郡太守京房下狱,弃市。成帝刘骜(前32-7年):外戚大将军王凤专权。 前29年:御史大夫尹忠自杀。前24年:京兆尹王章下狱,死狱中。妻子徙合浦(发配到南方边境)。 前8年:侍中淳于长下狱,罪至大逆,死狱中,妻子徙合浦。哀帝刘欣(前6-1年):董贤以美色得宠。作为好男色的委婉语“断袖之癖”典出于此。 前6年:冯太后自杀,相坐者死十七人,或自杀,或伏法。前5年:黄门待诏夏贺良下狱,伏诛。丞相朱博自杀。王嘉为丞相。 前3年:尚书仆射郑崇死狱中。前2年:丞相王嘉下狱,二十余日,不食,呕血而死。前1年:帝崩。王莽应太后诏入宫,收董贤大司马印绶,董贤与妻皆自杀。王莽专权,罪杀一批官员。 平帝刘(公元1-5年)。王莽开始专权。先把皇帝的母亲卫氏及家族封于中山,不得至京师。 3年:王莽因自己的长子王宇与卫氏暗中联络,将其送狱,饮药死,儿媳怀孕,让她在狱中生产后杀掉,儿子的老师吴章腰斩,碎尸东门。尽灭卫氏支属,唯留卫氏一人。 5年:琅邪太守公孙闳下狱,诛。王莽毒死元帝。 8年:王莽正式称帝,国号“新”。为不使读者疲劳,杀人流水账暂到此为止。东汉的公卿大夫命运并不比这好。有兴趣的查查《后汉书》、《资治通鉴》便可知其详。

(二)事由

皇帝有强有弱。强的皇帝大权在握,直接下令诛杀的居多,最突出的当然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粗算起来,他在位54年中,见诸经传的文臣武将几乎平均每年杀一个(包括自杀),有一年杀了七名。弱的皇帝大权旁落到外戚、权臣乃至宠臣手中,间接杀人也不少。被杀的大臣有“忠良之士”(根据当时标准)因直言犯颜,也有佞臣、宠臣因故失宠。获罪缘由难以尽述。下面是一些有代表性的缘由:

1)宗室争权的牺牲品。

汉朝前期有一个特点是宗室藩王争权,中央集权不稳固。诸王常有“谋反”事件,有的是真反,有的是被猜疑。不论何种原因,作为外姓的大臣就有“站队”问题。但并不一定由自己选择。在各藩王手下供职的,一旦有谋反事当然都被诛杀;但是维护中央集权而立大功的,下场也很惨。景帝时的晁错、武帝时的主父偃是突出的例子。两人都对削藩出谋划策,而都遭灭族。这里有亲疏远近问题。汉室是刘家天下,一旦皇帝地位稳固,需要安抚宗室,他们就是牺牲品。晁错的父亲见晁错对削藩这样积极,劝阻不听,料到全家都会被祸,先行自杀了。后来证实了他的预言。主父偃以平民上书,令武帝“大喜”,破格提拔,一年之中连升四级,他的分国之策对消除藩王势力对中央的威胁,带有根本、长远的意义。武帝用其计而杀其人,第二年就找个借口杀掉(公开理由是把他派去为齐王丞相,齐王“惧而自杀”,这完全是借口)。景帝时郅都之死也与此有关,缘由是临江王刘荣获罪,由郅都审讯,刘荣自杀,窦太后心疼刘荣,迁怒郅都,找个罪名就把他杀了。

太子刘据起兵伐江充事件,武帝更是滥杀到了极至。此事原是因他自己宠信方士江充擅权,大兴巫蛊而引发的。当初他为培养刘据,特为他开一扇门,鼓励他广交名士。但是事发后,太子的宾客不论是否参与行动,一律牵连被诛。两位被腰斩的太守,任安是因为闭城门拒绝追随太子,田仁是因为开城门放走了太子;御史大夫暴胜之被逼自杀是因为丞相要杀放走太子的田仁,被他劝阻。待到武帝忽然明白太子是冤枉的,已经腰斩任安还不解气,又族灭他的全家。丞相刘屈牦与将军李广利获罪是由于建议立昌邑王(李广利之妹李夫人之子)为太子。所以不论站队站在哪一边,都没有好下场。

在宗室谋反中,有时刘姓首恶可以赦免,而随从必杀。例如文帝时的淮南王刘长谋反,因兄弟之谊,免于一死,而随从人员则诛杀无论。待到刘长在发送外地的路上绝食而死,文帝后悔自己的决定,却把奉命传送刘长的侍者都给杀了。

2)大臣谋反,或被怀疑谋反。

宗室以外的大臣真正因觊觎王位而谋反的不多,多数是被诬告,或是感到已经被皇帝猜疑,处境危险,被迫自卫。特别是拥兵在外的武将容易遭疑。例如韩信,即使有点不驯服,也还没有决心反刘,否则就不会被骗入朝。英布之反也是互相猜疑的结果。及至皇帝年幼,大臣摄政,就诱发出野心。霍光权倾两朝,他的亲家、女婿上官杰、上官安父子伙同桑弘羊、丁外人勾结燕王刘旦及长公主盖主谋反。霍光大义灭亲,四人皆灭族,株连无数。但是后来他的妻子为要把女儿嫁给宣帝,买通女医,毒死皇后,霍光事后知道却加以包庇,并且把女儿嫁给了皇帝做皇后,种下以后祸根。待霍光死后,皇帝开始逐步削霍氏家族的权势,霍氏谋反,族灭,还牵连十几家。霍氏至此灭。王莽专权,篡位成功,就胜者为王了,而在实现自己野心的过程中又不知因“站队”问题,诛杀多少。

3)“怨谤”罪,就是背后非议朝政,或有怨言。武帝时的颜异、宣帝时的杨恽、严延年,都是以这一罪名丢掉性命。颜异的罪名是“腹诽”,就是别人私下批评朝政,他没有表态,等于在肚子里诽谤。“腹诽”之罪从此开始。不说话也是罪名。杨恽已经以“怨望”罪,废为庶人。他回老家后治产业,“以财自娱”。友人和侄子规劝他振作起来,复出还有希望。他不以为然,发了几句牢骚,大意是做官没有好下场。刚好遇上日食,有人告发他骄奢不悔过,把日食的灾异归咎于他。皇帝一生气,抓起来下廷尉,以“大逆无道”罪腰斩。妻子发配到酒泉。侄子废为庶人。与杨恽关系好的都罢官。所以,即便罢官回家做老百姓,还是逃不掉。

应该指出,凡是“怨谤”罪,一定有人告发。告密者或挟私报复,或邀功求赏。在君主专制下,皇帝缺乏正当的信息来源,这种行为受到鼓励是必然的。不过汉朝的告密比起后来武则天,乃至雍正时期严密的特务机构还是小巫见大巫。这种对官员进行特务侦察的制度如何发展、“完备”起来的,值得设专题研究。

4)酷吏与酷刑。

汉朝的“廷尉”十分厉害,其职务是逮捕和审讯获罪的大臣。皇帝下令交廷尉审讯,理论上尚未定罪,但事实上凡下狱的,都免不了严刑拷打,不问成死罪也很少能生还。所以大臣为免受辱,自杀的很多。有两人得幸免的,一是萧何。他因建议把猎苑的空地改为田地让老百姓耕种惹怒刘邦,被下廷尉,“械系之”(戴枷)。幸亏有人为他说情,得赦免。另一位是周勃,尽管他助刘家除诸吕,但文帝刘询刚一坐稳帝位就罢相,回封邑后有人告他谋反,交廷尉审讯。周勃以千金贿赂狱吏,才得以免遭酷刑,狱吏还暗示他可以通过公主疏通,公主就是周勃的儿媳,薄太后之女。最后薄太后亲自说情,得免。周勃出狱后感慨说,我身经百战,却不知道“吏”的厉害!实际上主要还因为他是皇亲国戚,没有这层关系,“吏”也不会出这个主意,文帝也不会手下留情。后来“下廷尉”的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武帝专用酷吏,有时皇帝做“好人”,认为可以免死,廷尉却坚持“按律当斩”,替皇帝做恶人。张汤就是有名的“酷吏”,而他自己也没有好下场。在他以后,一个比一个更残酷,以至于人们倒怀念起张汤来,认为他虽严酷,还有法度,越到后来,越发残酷无边。

也有不肯自杀的,如哀帝时的丞相王嘉,因为封还皇帝为宠臣董贤加封的诏书,“帝怒”,令廷尉捕他入狱。他的手下准备了毒药,哭着求他自杀,连廷尉都劝他自杀,他偏不肯。自己去公堂对簿,认为可以自白,结果“帝大怒”。在这种情况下,廷尉即使明知他无罪,也不可能做出公正的判决。最后他还是自己找出罪名;“身为丞相,不能进贤、退不肖,罪当死”,绝食二十天,呕血而死。

5)武将获罪多因战败或杀敌不力,多在武帝时。如几名守边的太守或因匈奴入侵,或因南越王反,战败,以“畏懦罪”被诛。

名将李广之死是最大的悲剧。他立功无数,却不得封侯,最后因迷路失期,当“下吏”,他受不了这种屈辱,自杀了(这又是一个被审讯之前先自杀的例子)。关于李广的悲剧,《史记》“李将军列传”写得非常精彩,司马迁对他寄予无限同情,以曲笔为其鸣不平。本人多年前曾有文章论及。不知为什么电视剧要把他处理成战死疆场,从本质上改变了整个事件的内涵。

至于在战争中投降,留在后方的家族必遭族灭。李陵之降匈奴,连武帝自己也心里明白是兵力众寡太悬殊,并暗中有后悔自己调度不当之意,因此派公孙敖深入匈奴争取李陵回来。公孙敖没有完成任务,却根据错误情报告李陵教匈奴为兵以备汉军。武帝一怒而族灭其全家。后来才知道弄错了人,那是另一名降将李续,并非李陵。但李陵从此断了归路,几代名将世家从此败落。

6)其他。

皇帝喜怒无常。今天被重用,明天获罪是常有的事。例如武帝特别迷信方士。宠信一段时期,发现不灵验,就杀掉,然后再找一个。在这过程中,反对方士者先被诛,逢迎、依附方士者后被杀。例如丁义因推荐方士栾大而封侯,不到一年,发现栾大所言不实,与栾大一起被腰斩。江充更是被宠信到酿成大祸,然后族灭之,与他勾结的宦官苏文则当众烧死。弱的皇帝受制于权臣,有时也想借不肯依附权臣的刚直之士改变处境,顶不住权臣的压力,出尔反尔,反过来诛杀这些忠贞之士。元帝时的张猛、京房,宣帝时的王章都是这种命运。不过多数权臣、宠臣最后也没有好下场。

有一个常见的词:“上切责之”,即受到皇帝严厉批评,这一批评,就足以使人自杀。例如宣帝时的尹忠,因提出的方略“疏阔”,“上切责其不忧职”(即批评他不够敬业),就这么点事,自杀了。平帝末年,公孙闳被杀是因为王莽已决定篡位,逢迎者都献祥瑞,唯独他言灾异。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在这种情况下,在朝为官要保全性命只有练就揣摩上意的高超本事,但这是十分困难的学问,因为“从来天意高难测”!

(三)帝王的“人才观”

“武帝求贤诏”,一共不到一百字,是古文简练的典范。“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更是脍炙人口的名句。我少时读时就留下汉武帝“求贤若渴”的印象,并且以为这是武帝刚即位时下的诏。后来才知道,那是在晚期,“以名臣文武欲尽”(差不多被他杀光了),才下此诏。而且还责成二千石以上的官员都要推荐人才,否则就是失职(说不定某个人才又要因没有推荐人才而获罪)。武帝后期诛杀日益频繁,他巡游无度,走到哪里,哪里的太守就遭殃。丞相一个接一个获罪,有的任职不到一年。及至公孙贺被任命为相,吓得不敢接受,“顿首涕泣不肯起”。最后被迫接受,出门说:“我从是殆矣!”他在位居然维持了十三年,结果还是因儿子犯事,父子同死于狱中,而且又是灭族。

在此之前,汲黯就曾劝过武帝,大意谓,你下很大功夫求贤,却没有尽其用就杀掉了,“以有限之士恣无已之诛”,还有谁与你共治天下?他言辞剀切,而且很激动。汉武帝付之一笑,说了一段绝妙之词:“何世无才,患人不能识之耳。苟能识之,何患无才?夫所谓才者,犹有用之器也,有才而不肯尽用,与无才同,不杀何施!”他为自己的“慧眼”而得意:不怕没有人才,就怕不识货,既然不能尽为我用,就等于无才,不杀又怎地?杀了再去招就是了。一般人读“求贤诏”不大注意其中一句话:“泛驾之马,异之士,亦在御之而已!”与武帝回答汲黯的话联系起来看,再清楚不过:所谓人才不过是供驱使的马而已,而英明伟大的帝王就是什么马都能驾驭的御者,一不顺手,杀掉自不足惜。汲黯是唯一长期在皇帝左右的直言之士而竟然能全身善终的。连武帝自己都觉得难得。不过最后还是把他从身边支走,派他到外地当官。汲黯还不情愿走,说这样皇帝身边就只剩下阿谀逢迎之士了。殊不知,武帝对他的容忍大约已经达到极限,从身边支走是出于对他的爱护,免于有朝一日撞到自己刀口上。汉武帝有充分自信,能把话说得如此透彻,他高度概括了历代帝王的人才观。而在“士”这边,也就真的把自己当作马,甘当驯服工具了。

(四)对人命麻木的历史观

中国历史书上充满了“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一类词,已经不大引起注意。一个“族”字当动词用,意味着至少几百口人糊里糊涂被夺去生命,连婴儿都不能幸免。动不动就株连十几家,那就是以千计了。腰斩、凌迟、杖毙……对于受之者是怎样的惨痛,读史者也很少停下来想象一下。大臣一旦获罪大多是死罪,很少有期徒刑。最轻的是“废为庶人”,或出钱“赎为庶人”。但是如前所述,回家当老百姓也往往不得始终,遇到有人告发,还不免一死。死刑以下有流放,或者肉刑,即砍掉肢体和器官:如黥、劓、髡、刖、笞等。文帝有一项“仁政”,就是部分地采纳贾谊的建议,废止肉刑。贾谊认为公卿大夫既然被任命管理百姓,就应该有尊严,即便获罪,也要待之以礼,可以罢官、赐死、甚至灭族,但要存体面,不能动不动就割鼻子、砍脚,一个小吏也能对他进行人身侮辱,或“弃市”(在闹市当众砍头),否则上下都不知廉耻,也不利于获罪者以后改过。这其实就是“刑不上大夫”的原意。这“刑”是指侮辱人格的肉刑。文帝只是废除了一部分肉刑,剃光头、打板子与“弃市”还是保存下来。而打板子更变本加厉。例如该削鼻子的打三百,该削左脚的打五百等等。但是真的挨了这么多鞭子的人很少能活下来,所以人称文帝此举“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到景帝时再发一次慈悲,减笞五百为三百,笞三百为二百。这种刑罚不但肉体痛苦,而且侮辱人格。“士可杀,不可辱”,所以大臣自杀的多。也因此才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解释自己何以受腐刑之大辱还没有自杀。有讽刺意义的是,那任少卿(任安)自己还来不及自杀,就给腰斩了。

还有一项是吃人。撇开灾年百姓“人相食”的惨状不谈,汉高祖刘邦的刑罚之一就是“烹”。彭越被煮熟后剁成肉酱,还分给诸大臣吃。蒯彻、栾布因各自与韩信和彭越有旧,也差点被“烹”,汤锅都煮开了,幸亏两人都善言辞,危急中凭三寸不烂之舌自辩,从沸汤锅边拣了一条命。项羽要“烹”刘邦的父亲,刘邦耍无赖,表示可以吃他父亲做的肉羹,更是尽人皆知。至于敌人,根本不必以“人”对待之,汉朝武将评功是以敌人头颅数目计的,杀人不够数目,不论战功的意义多大,都不能封爵。对敌人“食肉、寝皮”从来都被认为正当的。“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传唱至今。所以对鲁迅《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不仅作象征意义上封建礼教杀人的理解,实实在在的吃人是堂而皇之载入史册的。

对有些人说来,这些都是“支流”“末节”,并不妨碍“盛世”帝王的文治武功,漪欤修哉!诚然,历史就是从野蛮一步一步发展到文明社会的。革命导师说过,奴隶社会无论怎样残酷,也比田园诗般的原始公社要进步。我们自不必苛责于古人。而且事实上君与臣,杀人和被杀与个人品质关系不大,“明君”与“昏君”都杀人;“忠臣”与“奸臣”都被杀。但是时至今日,我们该怎样看待这一血腥的“支流”“末节”呢?是否能够视而不见一味歌颂那“雄才大略”?或者仍然以“自古以来”就是“和为贵”自诩,并认为可以以此拯救未来的世界?历史观和现实世界观是分不开的。我们需要继承什么样的传统?作为现代人,应以什么标准衡量治国的成败,歌颂什么样的“盛世”?

总之,转到“以人为本”的历史观、世界观,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