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水墨画“包子梦” by 秃头倔人)
Q&A160105
问:如果开征房产税,人们会赞成吗?
答:一般来说,税收是政府的一项权力。政府通过征收税款来支付政府本身的运营开销、公共支出,以及政策性的社会转移支付以抑制贫富加剧,促进社会公平。税收需要从民众的收入中分一杯羹,因此,没有人会乐意被征税。因此,民众要同意政府征税,就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交易,提供税收给政府,是要获得相应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主持的国家机器给民众的安全和自由的保障。所以,在一些国家,民众已经普遍地接受,只有纳税和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事情。
因此,人们赞成政府开征某项税收,必须基于人们相信通过纳税,人们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足够且适当的公共服务或安全保障。所以,当布什政府试图为富豪减免税赋时(2003年),当时美国排名第二的富豪巴菲特挺身而出表态:“我应该被征更多的税。”在美国,巴菲特的税收建议又被称为“巴菲特规则”(Buffett rule),并被接下来的奥巴马政府所采纳(2011年)。
换言之,如果政府与民众有着公平的契约,并以此为基础由民众授权政府以公权力,民众对政府的税收持普遍的赞成态度完全是有可能的。事实上,更重要的是,在以契约为基础组织的现代社会里,没有经过民众同意的税项,政府是无法开征的。道理很简单,因为税法并不由政府自行决定,而是由制衡政府的议会来立法,而议会则是代表着最广泛民意的权力机构。可以这么说,在一个基于契约的现代社会里,没有人们的赞成,政府就不可能征任何税;而政府开征任何税,都必然基于人们的授权同意。
但如果政府与民众之间并无公平的契约,政府的权力亦非授自民众,而被来自垄断资源的权力集团所操纵,那么民众对税收就不可能持普遍的赞成态度。从权力心理学的角度,当权力集团垄断了所有社会资源,获得以国家暴力机器加持的公权力,却丝毫也不会受到有效制衡,那么权力者就会近乎本能地将私利凌驾于公共服务之上。此时,无论权力者为了巩固权力、遏制挑战、消除威胁,还是对外大撒币、穷奢极欲地耀武扬威,所有的花销都来自税收。此时,民众并任何权利来抵制、反对,哪怕是质疑权力集团的征税。此时,人们对税收的赞成或不赞成已经毫无意义。当权力集团需要一些冠冕堂皇的pose时,很容易制造出“人们”普遍赞成开征房产税的现象。经过被控制的媒体,以及经过训练的朝阳群众,整个社会处处喜迎开征房产税的局面并不难做出来。
具体到房产税。在土地被全面国有,住房仅有最多70年使用权;而且通过权力集团的操控推高房价的社会语境下,赵家想征收房产税,或者换个词,想掠夺,又有什么好奇怪的。作为被强征的民众,如果想令自己舒坦一点,就赞成赵家开征,假装他们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那些赵家公知们,从赵老爷强暴一个丫鬟还要嘘寒问暖一番中看出渐进改良的希望,想想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