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下述公判大会于阆中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前举办。该楼于2011年建成,“集审判、办公于一体,功能齐备、设施先进、建筑面积9964平方米,总投资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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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讨薪演变妨害公务法院:应理性维权

3月16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宣告缓刑。至此,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农民工讨薪演变为妨害公务的事件尘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追悔莫及,事件也再次敲响了理性维权的警钟。

事件回顾 讨薪无果扰乱秩序

2015年8月29日,百余名民工聚集在阆中市某商品房项目部索要拖欠的工资无果后,大量民工在张某、戚某的煽动下,前往阆中市著名景区南津关古镇,并堵住景区大门,不准游客进出,希望以此方式向政府施压,达到索要工资的目的。

江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考虑到众多民工情绪激动,为避免发生更大的群体性事件,民警代某劝解在场民工曹某、欧某等人要依法维权,让开通道,方便游客通行,并向其指出正确维权途径。

此过程中,大量民工不听劝阻,张某、戚某趁乱起哄,谎称“警察打人”,并煽动曹某、欧某等人将民警代某围住、抓扯、推搡,并强制将其挟持至市政府,以此迫使政府向开发商施压。沿途引来大量市民围观,一度致七里大道、巴都大道等交通要道堵塞,秩序混乱。

法院审判 被告人追悔莫及

事件发生后,阆中市公安局立即调动警力,及时稳控住现场,并将曹某、董某、欧某三人抓获。张某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于2015年9月10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到民警电话联系后,主动投案自首。事后,宋某及欧某的家人多次上门向受伤民警代某赔礼道歉,民警对二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随后,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等8人的行为性质恶劣,以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8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犯罪情节供认不讳,对罪名亦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长时间在交通要道上对民警进行挟持,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某、戚某组织并煽动民工滋事是主犯,曹某、欧某、等6人起到辅助、次要作用,是从犯。综合8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最终决定对8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其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两人适用缓刑。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世界有点不同946: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微笑]

@贩箭高手_神无月[微笑]虽然这一批人是做的过火了,但是老话说的好“官逼民反”,为什么先不追究政府不作为,不追究开发商拖欠工资?。

@甘道夫的SONE:这时公开宣判,怎么不戴帽上街游行[doge]

@升职加薪办事处:禁止非法讨薪,鼓励合法欠薪[doge]

@吃太阳的月亮不亮:为什么要公开宣判?好恐怖,这画面何其相似

@只为稻粱谋:吓唬谁呀。没见把贪污几千万的人拉出来游街,就会侮辱老百性

@徐德军律师:伟大的时代,神奇的判决。

@章鱼小王子_:如果理性维权能拿到血汗钱,又怎么会到这种地步啊!

@大贤凉師:闹成这样钱给了吗?如果还没给那真是不给人活路了!

@西西里树:乱用煽动这词有很大的恶意

@冬雪腊梅2014:还曾挟警到市政府肯定不对,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但是为什么要拿出来公审呢不懂?那徐才厚,谷俊山这些人在哪儿审的???

@Hao_TJU:希望民工合理维权,政府是否做好了相应的工作?1、宣传合法维权途径、方法;2、做好合法维权的服务工作;3、引导企业遵守法 律,按时发薪。如果政府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是否可以司法起诉政府的不作为?是不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这一件件违法维权的事情的发生?政府是不是 更应该反思,为此负责

@狼牙合伙人:【“恶意讨薪”一词彰显权贵的混蛋!】在中国,农民工要求企业和政府支付他们劳动所得,被称为“讨薪” ——一个“讨”字,显示出权贵的傲慢无耻和农民工社会地位的低下。而如今,权贵发明出了“恶意讨薪”的罪名,走投无路的农民工“讨要”自己的工资都被以 “恶意”之名拘押,足见权贵者们有多么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