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这几天看了贵院关于709案的审判情况,很是震惊。在连着三天的判决书上,看见了久违的一个名字,李和平,我的丈夫。
我心潮起伏难以平复,自从2015年7月10号,李和平在家中被天津警方带走,这一年一个月,杳无音信。先是失踪半年,后是辗转找到他的逮捕通知书。接着依然是律师见不着,写信收不着,官派的律师找不着(天津警方拒绝告诉我官派律师是谁)。
好不容易听到了开庭的消息,急急赶到天津,却演变成了法警拖拽我出法院,民警拖拽我进派出所,国宝拖拽我回北京……
八月二三四五号,不是我丈夫开庭,但是作为709案的家属,我依然被严加看管在家中,不能出门(门口把守着三四个人)。
我思来想去,撇开法律不说(因为法治还有吗?),从教育李和平和他亲属的角度,请求准许我旁听!
我虽然一直坚信我的丈夫是无辜被构陷的,但是,万一检方证据确凿,我丈夫李和平的罪名成立,那我这个做妻子的陪着丈夫接受审判结果,不是对我们这个家庭最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吗?
而且,作为妻子,无论再恶劣的场面,陪在丈夫身边一起承受,不是做妻子的本份吗?
同时我也相信,作为一个优秀刑诉律师的李和平本人,是不会拒绝拦阻他的妻子在审判时旁听。如果李和平本人真的强烈要求妻子不要去旁听,请法院告诉他给我写封亲笔信解释。
而且我看到有709案家属因为要求确认开庭日期,被共青团微博抹黑为进行间谍活动。我在此声明,我于2016年7月31号已被北京警方非法拘禁在家,持续了五天,报警110都不出警。我现在的会见申请,包括接受媒体采访,都不是进行间谍活动。
基于以上理由,请贵院批准我在李和平的案子开庭时,可以旁听。无论结果多么恶劣,我都可以承受!
谢谢!若蒙批准,不胜感激!
申请人:王峭岭
2016年8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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