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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A160811
问:如何看待美国共和党内的一股“逆流”?
答:随着美国总统大选进入到最后两人对决的阶段,代表美国民主党的希拉里(Hillary Clinton)对决代表美国共和党的川普(Donald Trump),他们中的其中一人将在接下来的选举中获胜并获任下一任美国总统。按说,两党在这最后的选举关头,都应该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以确保本党能够顺利执政。但是,在美国共和党内却出现一股“逆流”,一些位高权重的共和党大佬,竟然公开呼吁党内同志投票支持希拉里。这其中包括,著名的共和党游说代表克雷格·斯奈德(Craig Snyder)所召集成立的“共和党员支持希拉里2016”(Republicians for Hillary 2016);两名老布什任总统时期政府官员共同成立的“R4C16”;以及曾参加民主党大会站台的共和党人詹妮弗·皮洛蒂·林(Jennifer Pierotti Lim)所成立的“共和党妇女支持希拉里”(Republican Woman for Hillary),等等。
这些共和党大佬们并没有脱离共和党转而加入民主党,但他们却“身在曹营心在汉”,不仅身体力行以共和党员的身份支持另一党的候选人,而且还成立组织号召党内同志转而支持另一党候选人。他们之所以会如此,克雷格·斯奈德认为:“共和党员支持希拉里,意味着他尽管不同意希拉里·克林顿的许多国内政策,但川普如果做总统将更糟糕。”(Republicans for Hillary, says while he disagrees with Hillary Clinton on many domestic issues he thinks a Trump presidency would be worse.)
为什么这些美国共和党员对自己的政党如此不“忠诚”?一个不团结的现代政党如何保持凝聚力?又该如何解释和看待美国共和党的这股“逆流”?
首先,从心理学角度,“忠诚”是相对于一个封闭的组织才有意义,而现代政党是一个开放的、松散的组织体系,“忠诚”对于开放的现代政党是没有意义的。在现代以前的传统社会,由于资源的相对匮乏和生存竞争的压力,不同的组织之间往往存在着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的态势,因此,前现代的传统组织更倾向于封闭的体系,依靠严密的纪律和严酷的奖惩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竞争,“忠诚”的价值对于这样的封闭组织而言就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一种必要的纪律,而且更是维系着组织存亡的Dead Line。
但是,置身于现代文明社会的现代政党之间并不存在着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而是彼此交融和动态的开放组织。以美国总统选举为例,虽然总统只可能是民主党或共和党,二者必且只居其一,但无论哪个党的候选人败选都不意味着胜选的党就掌握了全部的政治资源,而败选的党就出局。总统作为行政力量的首脑固然享有组阁和全面执掌行政的权力,但行政的权力受到立法和司法权力的制衡。总统选举败选的党派可以在国会议席发挥立法、决策的制衡作用。在特殊的情况下,总统选举败选的党派甚至可以在国会占据多数议席从而主导国会表决。像奥巴马最后两年的任期就是这样一个“跛鸭总统”,他作为民主党的总统,但国会实际上由占据多数议席的共和党所主导。
换言之,在现代文明的社会里面,执政党与在野党并不是零和博弈的关系,胜选一方掌控全部权力,而败选一方就失去全部权力,而是彼此在不同的权力架构里犬牙交错地互相牵制、合作。
其次,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的现代政党,只不过是政治态度相对一致的人们的集合。但个体的政治态度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时间、情境和议题上是动态变化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在此时政治态度与民主党契合较多,所以他选择注册为民主党;而彼时的政治态度又与共和党更为一致,他当然就应该自由选择注册为共和党。那种一旦加入某党,无论个人的政治态度是否与政党一致都必须“忠诚”,那么个人的自由权利显然就受到不应有的钳制。如果按照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主张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那么自由选择加入或退出某政党就应该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自由发展的权利之一。
或者,换句话说,现代政党是一群有着志同道合的政治理念的人群的自觉集合,当任何成员觉得所在政党的主张不能代表自己时,他就当然就应该有自由的权利退出或者选择加入更能代表自己理念的政党。政党不能反过来成为规训和约束成员政治态度的暴力存在,成为反马克思所主张“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权力意志。
再者,当所选择加入的政党不能代表自己的主张,而另一方的政党也不足以代表自己的主张;或者自己所选择加入的政党内部出现了较大的分歧,这时,成员在不选择退出或者加入另一政党的情况下,也当然有权利支持更能代表自己政治态度的另一政党的主张。也就是说,个人在具体的议题上可以选择支持与本党不一致的主张。这同样是践行马克思所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自然而然的结果。试想,一个共和党人赞同本党的大多数主张,但并不赞同本党推选的候选人,相对地,他认为民主党的候选人相比之下更能为自己所接受,那么他选择支持共和当候选人也就是理性和负责任的行为表达。
相反,仅仅因为自己是共和党人,就要违拗自己的真实政治态度违心地支持本党的候选人,这表面上看似乎是对本党的“忠诚”,但却无疑是对自己的“不忠诚”,是不诚实的表现。一个对自己不诚实的党员,对组织的“忠诚”也是可疑的。正因为如此,现代文明社会的政党并不会要求成员要“忠诚”。
当然,如果那些共和党大佬的政治态度与本党的主张冲突到不可调和,他们还可以脱离现有共和党另组新党。中国台湾地区的宋楚瑜当年干的就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