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先是在官方微博帐号内发布了标题为“我是辅警 为自己代言”的组图,但有不少微博用户对照片中出现数位持枪辅警表示质疑,更有网民调侃该局是在做“虚假宣传”。在中国大陆,辅警不在公安编制内,没有独立执法权,也不可配枪。石河子公安随后对此辩解,称原微博标题有误,持枪的是正式民警而非辅警,是该组辅警的组长。然而,如今有正式编制的官方夏季短袖警服是蓝色的,照片中的“组长”却穿着与辅警一模一样的黑色短袖制服,戴着一模一样的帽子,连身上各种徽章都完全一样。石河子公安的辩解显然无法自圆其说。
@平安石河子:【我是辅警 为自己代言[拳头]】在繁华的城镇,在寂静的山谷,我们的身影陪着月落,陪着日出。神圣国徽放射出正义光芒,金色盾牌守卫千家万户,我们同样维护着祖国的尊严,身系为人民服务的重任。我们披着星光,浴着晨露,崇高的理想在召唤,我们正在成为一支坚强的队伍.为平安和谐贡献青春我无悔!#石城辅警掠影#
@平安石河子:回复@我的名字特别霸气:可能小编起的题目有点问题,拿枪的是正式民警,他们是组长。辅警必须在正式民警带领下协助执法活动。但协警同样是很辛苦的,他们同样战斗在维护社会和谐第一线,需要人们的理解与支持。谢谢关注与支持!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卢文波IP:回复@平安石河子:骗谁呢?警察和辅警一样的着装!
@无名07336:出事儿了还能替当官的挡灾呢!
@孤独的筑路者:石河子不是法外之地!辅警配枪这是谁许可的? 莫非你告诉我你们拿的是道具?
@大清国今天完了吗:协警没有执法权,不是警察,不能配备枪,不能使用警械和武器,不能使用警察的标志……宣传
@谭人玮:那这种宣传算虚假宣传不?
@蒙面黑侠99:如此不严谨的警察真令人堪忧
@卑微的大多数:这是辅警?果然法盲的最大主体是警察。不过动手最狠的也应该是这些辅警。
@溘隱:辅警没有执法权!不可以配枪!你们这么宣传合法?!我自己亲戚家小孩刚毕业就干过这个,就是派出所的打手!
@红袍画眉:传说中的伪军???
@张庭源律师2: 【百花齐放】警察、辅警、特警、交警、法警、狱警、协勤、特勤。。。
@奶粉的博客2:编外鹰犬……
@凯尔宝贝:临时工,背锅侠
@见坏人就咬8:二等公民,背黑锅的主,有啥可骄傲的?
@Figo_Geng:辅警就是一保安,警察让上的时候才能上。待遇差、口碑差、工作还棘手,为什么心甘情愿的干呢?因为前面有个叫“编制”的画饼诱惑着。
@朱家贝1:如此宣传只能适得其反,还是请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执行。否则只能使公信力丧失,根基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