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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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了应对汹涌的房价涨价潮,南京市祭出了限购令。而在限购令的实施首日,南京果然也出现了类似前不久类似上海的离婚潮。据媒体报道,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9月26日申请办理离婚的夫妇人数是平日正常离婚人数的3倍。甚至有一些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妇来不及准备离婚材料就匆忙赶来。

且不说南京市政府出台限购令到底效果如何,但一个政府出台的公共政策竟然逼着市民以离婚的方式来应对,这样的公共政策无论如何从政治伦理上都令人咋舌。

首先,人们之所以会在房价如此高企的情况下还要抢购房产,从南京市限购令政策的规定可以一窥端倪。南京限购令规定,夫妇有两处房产的,不得申购第三套房。那么,对于已经有两处房产的夫妇来说,抢购第三套乃至更多套房,目的绝不是为了居住,而是投资

众所周知,随着外汇管制的日渐升级,股市也失去了更多人的信任,再加上对货币贬值的预期,那么对于那些手里握有一定闲钱的市民来说,如果不投资一些稳妥的理财项目,那基本上就是眼睁睁看着手里的货币贬值。事实上,对许多人来说,投资房产几乎是他们唯一可能接触到的投资理财途径。

现实的弔诡令市民们的担心越来越成为迫在眉睫的威胁。对于处于财富焦虑的普通人家来说,如何保值、增值,跑过货币贬值的速度就成为许多市民的心头之患。那么,当政府出台限购令之后,如何绕过限购令还能申购到房产就成为一些市民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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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去年底开始延绵迄今的抢购房产热潮,很大程度上反映当下市民们的恐慌心理。当人们对资产安全感到焦虑时,既缺乏更合适的安全投资渠道可选择,又无法兑换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那么,集中在房产市场上恐慌性抢购的热潮也就由此形成。

如果回顾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1980年代末,还是1990年代末,都曾出现过恐慌性的抢购,只不过那时人们的消费水平和购买能力制约了所抢购的商品集中在日用品范畴。甚至,前几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相关的耀眼就引发了遍及全国的一次抢购食用盐的浪潮。

因此,稍具常识就不难判断出,抢购房产的根源不是房子本身,而是人们对财产保值缺乏信心。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选择性忽视以及利益性的屏蔽使他们对常识置若罔闻。那么,当市民普遍地感受到财富缩水的焦虑以及投资选择日渐逼仄的情况下,“执政为民”的公共政策应该是致力于如何缓解,乃至消弭人们的不安和恐惧,给市民以信心,创造条件提供尽可能多的投资选择机会给他们。而不应该进一步地加剧市民的恐慌和焦虑,收窄业已逼仄的投资选择机会。

从市场经济的最简单常识,在一个充分的市场里,当一个商品价格上涨,那么将吸引并带来更多的供给,从而自然而然就会拉低价格,市场化的过程就是价格不断调整以致理性的过程。房价上涨,要遏止不断上涨的趋势,正确的做法是加大房产供给,而不是限购。当民众的需求高涨的时候,限购只会进一步刺激非理性的消费和投资行为,反而推高房价。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房地产并不是一个充分的市场,政府严格控制着土地的供给以及房产项目的审批。因此,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放宽或者收窄土地供给以及项目的审批来调控价格,不可能眼看着房价而束手无策,然后推诿给消费者。

总而言之,将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本末倒置地归咎于购买者也就罢了,逼着市民不得不以假离婚的方式来争取财富保值增值的房产投资机会,从公共政策的效用来看,实属缘木求鱼;从公共政策的伦理来看,实在“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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