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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的事故没有巧合,总有其背后的原因,或是责任。我们不做恶意揣测,退一万步说,如果不是老房、危房,也不会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即使没有任何外力,作为年久失修的老房、危房,也随时存在着倒塌的风险……而这些都是人为可控、可预见的事情。

昨日凌晨,温州市鹿城区中央涂村中央街159号发生楼房坍塌事故,共搜救出28人,其中22人确认死亡。(人民日报)

倒塌的4间民房与其他5间彼此相连,都是建于70年代的农民自建房,目前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租住。这一片区2013被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仍未完成,近期已被列入区政府“破难攻坚项目”。

无论拆迁方、被拆迁方责任在谁,无论死去的生命多么卑微,这都是一起重大、惨痛的人间悲剧。废墟中一名身亡的父亲,用身体紧紧护住年幼的女儿——这张照片已经成为今日刷屏的泪点。在一些网友对涉事住户“贪婪、愚昧”的骂声中,这张照片证明了另外一件事情:他们都是人,都有着起码的人性。利益可以商榷,底线不能泯灭。

作为危房、老房,又身兼待拆迁房,很容易激发一些不好的联想,尤其不久前强拆致人活埋的案例记忆犹新。然而,目前为止没有这方面的正规报道和证据,我们不信谣,不传谣,但媒体也不应停止挖掘跟进。

据报道,倒塌的楼房几乎彼此相连,牵一发而动全街,事故之后,这一排剩余的5间房子也已经主体受损,为了防止次生灾害,当地已经疏散了住户,从另一端开始全部拆除……可叹“钉子户”坚持多年,终究拗不过“天灾人祸”。

当然,鉴于这些楼房的特殊的间距和结构,这样的预防性拆除很符合科学,像这样联排而建的老旧砖房,要么不拆,要拆就得一口气全拆,否则无论先拆掉那一块,都将不可避免地使毗邻房屋成为危房,酿成人为灾祸。

从当地村民口中,我们听到了令人不安的线索:当地恰恰并未奉行签约完毕后整体拆除的合理策略,而是自2014年以来根据签约情况东拆一点、西拆一点。本次倒塌的4间楼房,除最东面一幢未达成协议之外,其中三幢都已经开始拆除,楼顶、门窗、及部分楼梯,都拆了。(澎湃新闻)

其中,楼顶和楼梯都是重要的结构构件,拆除之后将严重影响结构稳定。

准确点说,如果报道属实,这是一起“拆除施工中房屋倒塌”的事故,而不是一开始报出的“4间民房倒塌”事故。虽然是老房,也都经历了半个世纪的风风雨雨,没有毁于台风,却在万籁俱寂的凌晨莫名倒掉?

关于楼房倒塌的真正原因,到底是年久失修还是人为损毁,需要深入调查,拆迁部门并非想象中可以轻易抽身。

作为更多佐证,媒体记者在现场周边发现了很多已开始拆除、甚至被拆掉一半的楼房中还住着人,窗外晒着衣服(澎湃新闻)……毫无疑问,这些住户也都处在随时被忽然掩埋的致命风险之中。

作为符合结构安全的常识,楼房要等到人员搬空之后再开始拆除,还有人住则坚决不能动,至少不能碰结构构件。

然而作为常见的逼拆、防反悔手段,拆迁方常常会在一户签约搬迁后立即卸掉他家的门窗水电等构件,确保这房子没法再住人,同时也给其他未签约造成压力,在这四下漏风的“鬼楼”里孤单坚持,确实需要很大勇气……尽管恶意满满,然而拆掉门窗属于打擦边球,法律也很难追究。

但是,如果拆迁方急迫到未等全体住户搬走,就损毁全楼共用的结构构件,或者拆掉根基紧连的隔壁楼房,则明确地触犯了相关法律。这样故意损害房屋安全性的做法,无异于图财害命。

另一方面,再退回一万步,对于年久失修的危房,涉及到公共安全,有关部门有相应管理责任,要做到“查险督修、通知到户”,甚至要协助房屋产权人垫资修复……而不仅仅是一张“城中村改造”的蓝图,更不是逼拆、诱拆的借口。

2014年,浙江省就曾经连续发生危旧房屋倒塌事故,中央领导作出批示,建设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率先跟进,开展了全省“地毯式大排查”,建立“一楼一档”制度……希望这些措施不是一阵风,而所谓“一楼一档”还在不在?有没有包括这批明显老旧的城中村?

无论哪种可能,当地有关部门都无法推脱相应的管理责任,乃至直接动手害人的刑事责任。

纸上建筑出品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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