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报道称,围绕“狼牙山五壮士”争议所引发的侵权案已经强制执行。该案成为中国官方保护“英雄人物人格权益”的典型案例,但历史专家袁伟时认为,这样的判决无法阻止人们对于历史真相的争论和探讨。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官媒新华社10月22日引述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称,”狼牙山五壮士”中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后人葛长生、宋福保分别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被告洪振快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已被依法强制执行。根据判决,两案一、二审判决书的内容摘要在21日的《人民法院报》上刊登。
“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国官方抗战史中流传较广的一个故事,由于被改编成电影并列入小学语文课本而家喻户晓。按照中国官方叙述版本,1941年8月在应对日军扫荡过程中,负责掩护大部队撤退的五位战士故意将敌人引入狼牙山峰顶绝路,并在子弹打光之后跳崖自尽,最后三人殉国,葛振林和宋学义两人幸免于难。
是”跳”还是”溜”?
2013年,《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先后在该杂志和财经网发表文章,分别指出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以及被编入小学课本中的”狼牙山五壮士”故事有多处不符合事实之处。洪振快提出的主要争议点是:”五壮士”的跳崖地点以及是否全部是跳崖自杀。他尤其指出,有证据显示,葛振林和宋学义两人并非跳崖,而是紧挨着崖壁,”溜”了下去,并认为这也给两人”跳崖未死”提供了一个解释。
2015年8月17日,”狼牙山五壮士”两名幸存者的后人葛长生和宋福保分别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洪振快停止侵犯并公开道歉。2016年6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洪振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判决后,洪振快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公布后,洪振快就曾对《纽约时报》表示,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现在大家都看到政治形势左转,左派们要维护所谓的红色文化。”而他的代理律师也认为,这是一起政治压力之下进行的政治审判。
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洪振快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洪振快须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向葛长生、宋福保赔礼道歉。因洪振快逾期未履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刊登两案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洪振快承担。
袁伟时:这会成为一个历史笑话
针对洪振快案件的结果,中山大学历史学家袁伟时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法院官员,他有他的想法,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他会做出他的判决。但是作为学者、历史学者,任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都是可以探讨的。有不同意见,大家写出文章讨论就行。我想法院政府介入这一类纷争,是不聪明的,这会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一个笑话。”
十年前,袁伟时曾在《中国青年报》副刊”冰点”发表《现代化与历史教课书》一文,以”火烧圆明园”、义和团等历史事件为例,指出中国历史教科书中许多内容”违反常识理性,以’革命’的名义故意歪曲历史真相”。该文遭到中国宣传部门严厉抨击,“冰点”最终被停刊,主编李大同及副主编卢跃刚也遭到撤职。
官方打击”历史虚无主义”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官方舆论一再表示要反对”抹杀革命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2013年,海外媒体报道称中共”9号文件”中的”七不讲“中便包括”历史虚无主义”。而在”狼牙山五壮士案”强制执行消息宣布的当天,正值中共庆祝长征胜利80周年,《解放军报》发表文章”长征丰碑不朽 英雄浩气长存”,再次强调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尽管如此,袁伟时表示自己并不担心相关的学术探讨会从此消失:”人的嘴巴是封条封不住的,我希望(洪振快案)这一类蠢事越来越少……法院的判决在学术上是没有什么地位和作用的。历史学家、一般老百姓大家都心中有数,归根结底,这是历史前进中浮出水面的一块垃圾,不值得过多探讨,因为是非是非常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