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一筐:

  民间俗语:“别拿村长不当干部。”乡长比村长还大呢!

 

    乡长之怒,坐牢七天!
文章提交者:秀才江湖

22日,河南睢县一农民找乡长说事时,拿起办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被乡长喝止。两人发生口角后出现肢体冲突,随后,乡长喊来警察。农民被拘留7日。面对记者采访,乡长愤愤难平地说:“如果是老百姓之间,这类小纠纷就算了。但这件事,不拘魏克兴,我将没有办法在这个地方干下去。”《新京报》)

恕秀才孤陋寡闻,只听说古代帝王天威难犯,触犯龙颜则祸在不测,轻则拖出去打屁股,重则满门抄斩,没想到现代的乡长大人同样天威难犯。原本以为有人作威作福、君临天下的年代已经一去不返,没想到时过境迁、帝王不再、乡长发威。虽不能天子之怒、浮尸百万,尚能乡长之怒、坐牢七天;虽不能龙颜大怒、流血千里,至少可以乡长逞威、遗臭万年!依稀之间,仿佛又回到了‘大胆刁民,竟敢藐视本官!来人哪!”的封建社会。

难道警察是乡长的家奴!不然凭什么乡长大人一声令下,警察就动手抓人!还有王法吗?警察是保护黎民百姓的,还是用来给当官的消气的?人民警察为人民,还是人民警察唯乡长马首是瞻?乡长一发火,村民就拘留,我真看不懂这个日新月异的‘文明社会’了!罪名与司法程序何在!

如此看来,该乡长在他的统治范围内,分明是个土皇帝:“一言九鼎、唯我独尊、作威作福、天威难犯!顺我者没事,逆我者要你好看!”秀才殊不服也!一百多年前,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就发出呐喊:“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怎么事到如今,中国的等级观念还是阴魂不散!得罪了警察,会吃枪子,例如张五枪;得罪了官员,会吃牢饭,例如该乡长。个别现象吗?明眼人心知肚明。

乡长是一乡之长,只有行政权,没有司法权,不是唐朝节度使,集任何大权于一身,不仅可以随便抓人,还掌握生杀大权。乡长感觉村民冒犯了他的官威,作为公民正当权利,你可以报案,你可以拨打110,就算报案理由荒唐无聊,大不了是个无理取闹,但是你不能下令抓人,这是百分之百的滥用职权。现在调查组已经下来了,如果下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和稀泥,不是为了掩过饰非,就应该问他一个‘滥用职权’之罪。警察不敢得罪乡长,唯命是从,为虎作伥,乱抓无辜,也罪不可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