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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户
今天下午,我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寄出了关于马户案的抗诉申请,即监督申请。从应聘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两年半的时间,法律程序也争取走到了最后一步。如果抗诉不成,马户案就此结束。
(马户AB面)
两年间我从起诉、上诉、申诉,最后到抗诉,只想要一个赔礼道歉。既然一审判决北京邮政性别歧视成立,那就该道歉。
关于赔偿金额,我只想说法官的加减法不好。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一共2129元,北京邮政只承担其中的100元,我个人承担2029元,结果只让邮政赔偿我2000元。更不用说公证费1000元,交通费打印费等杂七杂八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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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2日,马户案被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最后总结里面提到:对于应聘者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根据招聘单的过错程度以及对应聘者造成的损害后果酌情确定。我不禁要问,法院如何衡量过错程度?哪种程度是只可以赔偿2000块的?是轻微过错?还是无意犯错?
最高院还指出,判决实施就业性别歧视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是对企图实施就业性别歧视的单位予以震慑。我的天呐,我没看错,是的,是“震慑”。黄蓉案、马户案、高晓案三例就业性别歧视案的获赔金额都是2000元,我搞不懂这是对企业的震慑,还是对维权者的震慑。北京邮政的注册资本市4000万,我都不想查中国邮政的注册资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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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被评选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后,我的内心有一万只草泥马奔驰而过。一方面我觉得是个笑话,另一方面也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机会,既然案子这么的hong(二声),这么符合国策,赔2000也太让高院挂不住面子了吧,道歉道歉道歉。在见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时,我信心满满地说出我的案子是国家承认的有价值的可借鉴的典型案例,法官表示会好好调查并且接收了我搜集的一些案例。可是最后还是被驳回重申的请求。
突然想起那天书记员送我出法院时对我说的话:我劝你别这么较劲了,没用,还不如照顾好自己让自己开心一点,犯不着为这事儿抑郁,放下这件事。既然高院这样说了,就说明国家承认了这个案子的合理性,也承认了最后的判决是对你有合理的补偿的。
既然这样,已无力吐槽,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的好廉价。
今天再查58同城上的中国邮政快递员的招聘广告,总算在所有的广告里任职资格已经改为:男女不限。
(我知道稿子最后会被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