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的程度正义与技术正义 (为自然之友《环境绿皮书》2010年版而作)

冯永锋

摘要:本文试图用“权利委托”的视角,对2009年公众反应最剧烈的垃圾焚烧问题进行从政府、专家、环保组织、公民的角度进行剖析。

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权力?什么才是与他相关并允许他发言的事务?如果我们用每个人都在生产又每个人都在“消费”的垃圾来作为一个观察的窗口,也许我们会对照出中国当今社会的许多奇怪的表相。

对于一个公共决策来说,似乎官员天生就代表了公共利益,并且有权替公共作随时的决断。过去的官员是资源掠夺集团,而今的官员似乎是公共资源控制集团。是不是有一种可能,让官员真正成为公共服务集团的一员?是不是有可能,让公众成为自身利益的代言者?这是本文试图讨论的程序正义问题。

对于一份公共知识来说,中国知识分子的位置一直是尴尬的。他们是消耗着公共资源来完成个人的知识积累;进入知识垄断体系之后,他们经常要参与“研究”的往往也是与公众利益高度相关的议题。然而,一个人占有了一定的知识,是不是也意味着此人有替公众作决断的权利?是不是意味着非专业出身的公众,永远没有掌握技术秘密并替自己作决断的可能性?是不是意味着非专业出身的环保组织,永远无法替公众代言?这是本文试图讨论的技术正义问题。

 

 

(小题)中国垃圾处理的基本背景

   

中国是一个没有垃圾处理传统的国家,过去的人们都在农村生活,随地乱扔垃圾,或者把垃圾倾倒到所有的阴暗坑洼之处,是几乎所有人的共同选择,有时候这样做甚至是好的,因为人类的排放物会成为许多物种的“食物”,会增进土壤的肥力,有利于人类种植物的生长。然而,只懂得以随手乱扔来处理垃圾的中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遭遇了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人口爆炸化、垃圾不可降解化、垃圾有毒有害化的“多江并流”,于是,在人们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人们以极其传统的方式开始迎接垃圾的挑战。

1994年,北京市政府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开始了正规垃圾填埋场的建设。1996年,廖晓义从美国来到北京,创办北京地球村,高调倡导垃圾分类;1999年,北京地球村与北京市政府合作,在北京宣武区的建功南里,竖起了一块牌子,牌子的名字叫“绿色社区”,从此这个社区成为外国元首和媒体经常浏览之地,虽然这个社区并未真正坚持做垃圾分类。倒是北京西城区大乘巷“家委会”的居民们,受了廖晓义的感召,从1999年一直默默在做垃圾分类直到现在。后来,北京市宣布要在250个社区推行垃圾分类;后来又宣布在2000多个社区推行垃圾分类;同时,政府保证在奥运会前实现垃圾分类率50%以上。

主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设部”,于2000年6月确定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同时,又在四个城市推进垃圾计量收费试点,北京虽然没有列入这四个试点城市中,但也在积极参与,并在新闻上发布说从2009年开始,首先在朝阳区麦子店社区、海淀区鑫泰大厦进行试点,从而研究制定垃圾收费的相关政策。

2000年之后,垃圾填埋所产生的后果已经显而易见,因此,垃圾焚烧开始成为“下一代先进技术”而备受推崇。推进的办法大体有两个,一是以小土炉的方式在各地陆续星星点火,同时把要关停的小火电“技术改造”为“垃圾发电”,而2003年的SARS事件更是给了小土炉以快速上马的最佳理由。二是大型项目往往采用“BOT”的方式,各类社会资本以慈善和公益的面目,慷慨帮助各地市政府解决垃圾困扰,无论是技术、资金还是管理,都不需要政府的垃圾管理者费心。

公众开始对垃圾焚烧厂有大型的知觉应当是在2006年左右。这一年,北京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要建焚烧厂的消息让周边高档社区的居民们坐卧不安,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退休研究员的“见义勇为”给了居民极大的信心。2007年,南京有关部门就天井洼垃圾填埋场扩建垃圾焚烧厂的事宜举行了听证会。2008年,北京高安屯的居民对高安屯垃圾填埋场的臭味扰民、垃圾焚烧厂的排放惊民提出了抗议;同时,上海江桥地区的居民对旁边一座燃烧了很长一段时间,准备扩建的垃圾焚烧厂产生了警觉。2009年,广州的番禺区居民对要建设的垃圾焚烧厂提出了持续的抗议,广州太和镇李坑村的居民对旁边的垃圾焚烧厂要建二期提出了抗议,同时媒体报道出大量居民自垃圾焚烧厂一期运行后大量患上癌症。

由此,我们看到,公众参与垃圾议题的讨论,在2009年进入了高潮,广东民众持续的点火终于引来了轰动全国的声响,此前预热的得到了升温,此前冷寂的得到了光照,此前被掩盖的一一被揭开,此前被忽视的一一被盯梢。也许这就是2009年在公众参与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原因所在,也是本文必须撰写的原因所在。

 

 

(小题)在官员决策权与民意决策权之间

 

城市垃圾议题首先是对垃圾的天然管理者最执着的考验。

执政党天然的正确性和唯一性让中国所有的官员都产生一个共同的心理,那就是他们有权利代表任何公众进行决策。这样的心理基础当然是有理论背景和事实背景作支撑的。1949年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公众完成了中国历史上可能是第一次具有公益意义的“改朝换代”,实现了对政权的绝对控制;中国一直比较缺乏“群治理论”,也就是公共管理理论,因此,推翻政权的政党浑身正确地成为管理政权的政党,很是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过去的皇朝是资源掠夺集团,而到了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执政时代,公共管理的职能才开始逐步显现。

因此,类似于一种“权利信托”机制,全体中国人民把自身命运的决定权毫无保留地信托、移交给了人数庞大、体系严密的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整个中国大地一直在这样的一种类似信托机制下运行,被信托者信以为真,受信托者也信以为真。

这种互相信任的机制很少出现问题。每一个人都相信政府,每一个政府成员也相信自己是在为公共利益献身。

2006年,北京六里屯附近居民开始坐不住了,他们听说身边的垃圾填埋场要建成一个垃圾焚烧厂。

2007年,南京天井洼附近的居民很是焦虑,他们发现由上海环境投资集团建设的江北垃圾焚烧厂准备在填埋场边建设。

2008年,北京高安屯附近的居民住不下去了,他们发现每天扑鼻而来的恶臭是垃圾填埋场导致,而这个垃圾填埋场的“势力范围”内,北京第一座大型垃圾焚烧厂已经竣工并试点火运行。

同样是2008年,北京阿苏卫附近的居民也住不下去了,他们听说北京的四大垃圾处理园区中,阿苏卫名列其间,并且准备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厂。

同样是2008年,上海江桥附近居民发现,运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大型垃圾焚烧厂要开始扩建,日焚烧垃圾的量要达到3700吨左右;他们开始很是焦急,到处打探消息,寻求援助。

2009年,武汉盘龙小区的居民开始传播一条“正道消息”,他们的身边马上要建一座垃圾焚烧厂。

2009年,广东番禺的居民陆续起来,想要讨论一下被选为垃圾焚烧厂的地址到底合不合理。广州李坑的居民也到处奔走,想要公众帮助他们除去心头的乌云。

2009年,苏州平望镇的居民听说旁边的垃圾焚烧厂要点火,他们才意识到原本没意识到的事件已经发生。

……

几乎所有的人都开始走同样的道路:到权力集中区上访。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因为按照行政职能划分,中国的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几乎都归这个部门管理;到环境保护部,因为按照职能划分,这个部门有权利对“末端排放”进行监督,有权利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甚至有权利对“规划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还有权利“公开环境信息”;到国家信访局,因为这个局负责接待全国所有的来信来访者,并把他们的诉求转交到各相应的部门,比如来自上海的要求,转回上海市政府,要求他们妥善处理;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为他们相信许多项目是由发改委批准的;甚至到中纪委,因为他们怀疑有许多项目涉嫌贪污腐败。

然而,官员们对公众这些强烈而“非理性”的做法很是不理解。北京市1994年开始正式以“无害化”方式填埋垃圾之后,垃圾管理部门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松了一口气,觉得垃圾围城的危机已经全部化解,所有的垃圾都被一个个大坑的巨口蚕食之后,垃圾不再可能再制造什么社会混乱。1999年,当北京比较成规模地建设好了阿苏卫、高安屯、六里屯、安定、南宫、焦家坡、马家楼、小武基等垃圾处理设施之后,这种让人松一口气的感觉更是强烈和具体。

然而,所有的人都没料到两点,一是北京的城市规模扩张太快,以至于垃圾日产量远超当年的预计和规划;二是城市扩张导致城乡结合部成为新型知识分子们聚集的地方,他们有能力和意愿起来“抗争一两次”。

因此,所有想要参与“垃圾决策讨论”的公众要求发出的要求,多半是两条,一是“科学选址”——能否把讨论的过程让我们公众也参与?二是“慎重决策”,是不是焚烧为掩盖垃圾的最好方式?

也确实有不少公众真的“参与”了。六里屯周边的居民参加过北京海淀区举办的“专家座谈会”,高安屯周边的居民参加过朝阳区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南京江北的居民参加过“听证会”,上海江桥的居民也参加过听证会,广州的番禺居民还可能要参加“全民公决会”。

然而他们似乎不满足,然而他们觉得无论哪一个会议都没有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都没有让他们快意表达,都没有让他们“我只代表我自己”。

因为所有的过程仍旧是由政府主导,所有的异议都得等待政府的裁决,所有的利益集团都躲在政府的阴影下。

也许,如果我们用“程序正义”的理论去圈套近年来中国各地发生的诸多的“垃圾事件”,我们会进行一次小心的反思:假如所有的信息从一开始都是透明的,假如所有的决策都是鼓励公众智慧参与的,假如所有的主导都是由公众来完成的——政府只是作为服务平台和支撑平台,那么,也许因为垃圾所产生的社会愤怒的决策拖延,其“峰谷落差”肯定会平缓得多。

 

(小题)知识分子的尴尬与错位

 

城市垃圾焚烧更是把中国知识分子放入了蒸笼或者烤箱中。

2009年,对于中国所有涉及垃圾知识的“知识分子”,也是颇为难熬的一年,因为他们发现,在公众完全有能力自我科普的时代,向公众打“技术官腔”的已经没有了可能,说错任何一句不公正的话都可能遭到公众不留情面的语言追杀;他们发现,在全世界都进入公共知识分子的时代,想“可持续”地成为被私利迷惑或者向利益折腰的知识分子也很艰难。那些因为研究和掌握焚烧技术而把自己烧得有些狂热的人,遭受了公众毫无情面的怀疑,有些人被迫改变了原先的说话口吻,有些人则仍旧“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中国过去把知识也当成公共权力一部分,知识分子像官员一样垄断着全国的知识系统,所有未被批准进入系统的人要么是非法的要么是无知的。因此,如果用权利委托机制来看,中国的知识也在套用“权利信托机制”。公众自愿地把许多知识的学习权、获取权和占有权,委托给某些研究机构的某些群体身上,同时自觉地把自身掌握和学习这些知识的可能和权利通通屏蔽和阻断;他们天真地相信一个社会的各个领域只需要委托培养出一批这样那样的知识分子,自己的知识权和由这些知识而产生的决断权就会得到比较全面的保障。这种想法与把所有的公众管理权力全部委托给政府如出一辄。

著名垃圾专家王维平高级工程师,已经从北京市容市政管理委员会退休了。现在比较知名的职位是北京市政府参事。2009年8月份,他在搜狐参加“为城市垃圾寻找出路”的论坛时对什么样的人符合垃圾专家提出了三个标准:

 

我也想透露一个秘密,在我们业内认为垃圾专家应该有三个条件:第一个参与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科研、环评、设计、施工、监理你们干过这个,第二个条件就是参与过垃圾的收集、运输、转运、处理、管理的工作,管过这个事儿。第三个,就是参与国家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制定,包括规划。否则这个我们业内不太认同这个专家。现在动不动垃圾专家认为这个很简单,实际上有人献出毕生精力研究并不是很简单,北大,清华都有,但是不知道符不符合以上条件,准确的说要对公众负责任,说话要有依据。

 

按照他这样的标准,中国环科院退休研究员赵章元根本就算不上专家。赵章元读到他透露的秘密之后,认为王维平等“内部人士”的私自设定的标准可能有些荒唐,内部人士们把垃圾处理当成了纯粹的“处理垃圾技术”的概念。赵章元说:“我是研究环境保护的。过去重点主攻的是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问题,需要不需要环保专家对其进行研究?垃圾焚烧所产生的各种致癌物排放问题,需要不需要环保专家、环境与健康专家、流行病学专家来对其进行研究?如果需要,那么垃圾的专家就应当是很宽泛的,绝对不仅仅是只有每天在和垃圾打交道的人才可能成为专家。每个人只要他愿意研究,都可能成为专家,甚至如果你是个社会学家,你可以研究垃圾场周围居民的心理问题,你是个经济学家,你可以研究垃圾经济学。各行有各行的必要性和角度,王维平这样说太武断。”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二恶英研究室主任郑明辉被视为二恶英专家,他是广东番禺负责向民众解释垃圾焚烧厂危险可控的四位专家之一(另外三人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许振成,教育部固废处理与环境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美国卡万塔(中国区)副总裁、首席技术专家舒成光)。然而他的出场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声誉危机。

2009年8月10日,他到中国色谱网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时,谈到了二恶英:

 

人们一般认为二恶英来源于废弃物焚烧,实际上,包括二恶英在内的无意产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来源相当复杂。因为二恶英不含有任何商业价值,所以人类不会故意生产它。二恶英的来源非常广泛,它可以来源于化工产品的生产,比如过去在生产五氯酚的时候就带有二恶英的杂质,而且不可避免;其他来源还包括钢铁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的工业过程中烟气、灰渣排放。此外,以前大部分造纸企业对纸浆漂白时都采用氯气漂白,在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产生二恶英,所以现在国际上造纸行业推荐采用无氯漂白工艺,并且造纸业现在都制定了二恶英检测标准,并已开始实施。

 

广州日报10月31日在报道“番禺垃圾焚烧四专家意见”时,这样报道郑明辉的观点:“二恶英会伤人 但可以控制”:“郑明辉研究二恶英已经有15年时间,他说:‘二恶英是老虎不是妖怪,可以伤人但也可以控制。人类接触二恶英通过的是食物,而不是空气。’郑明辉也表示,乌克兰总统尤先科当初被人投毒,投毒者使用的就是二恶英,当时其体内的二恶英含量是正常人的5万倍,3年后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人类长时间暴露在低剂量的二恶英下确实会导致慢性疾病。郑明辉说,目前对二恶英的风险控制标准是相对超前的标准——0.1纳克毒性当量/立方米,如果垃圾焚烧处理达到这个排放标准,那么是可以接受的,二恶英‘零排放’既不现实也无意义。”

同样,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与王维平一样,经常被人怀疑卷入了某些利益集团。王维平在日本留学的不少同学,在垃圾焚烧方面很有身手,而聂永丰派系的不少学者,有不少垃圾焚烧方面的技术专利。赵章元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这样说:“必须识破垃圾焚烧利益集团的挑动作用”:

 

北京一些焚烧技术支持者和项目承担者,明知垃圾焚烧对民众健康的危害性,也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垃圾焚烧污染排放控制研究方面,而是在搞拉帮结伙,多次错误估计环境形势,误导群众。他们近期在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七届固废沙龙上,再次散布民众 “无知”、是 “阻力”,不仅攻击媒体的宣传报道是“无序”的、“猎奇”的,是在“向顽疾的方向走”,而且还有意鼓动、“建议”政府部门要“排除干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对民众要采取“强制和高压的法律约束和权威”,甚至提出“宁可搬迁居民区,也不一定要搬迁垃圾处理场”等谬论。他们到全国各地去游说,这明显是在挑动群众斗群众。如他们近日到南京去做同样演讲煽动后不几天,随之就在南京发生了一场严重的“5.14”武斗流血事件。这是我国垃圾污染维权史上首次出现的恶性事件。如果继续下去,必然会造成我国社会的不安定。因此,广大民众必须识破其挑动作用,实际上这是一种极其阴险的镇压策划,他们并不代表国家的利益,而只是一个垃圾焚烧利益集团的典型代表。他们是在干扰国家政策的制订,是黑高参,广大民众务必排除其干扰。

 

同样,一批与垃圾有关的专家在公众垃圾运动中有些成了相对有些人情味的“技术明星”,有些则成为了不可理喻的“技术狂人”,怀抱着某些技术不肯融化。一时间,各类人士的面相千奇百怪起来,或者说原形毕露起来,所有过去可以隐藏的在公众的挖掘机面前都再也无法隐藏。比如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住建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振渠、环保部环科院固废污控研究所所长王琪、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院长徐文龙、清华大学水业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北京市容市政管委员卫潘明处长等人,他们对“无知”公众的“引导作用”都极其强大。他们得越来越注意自己狂热的或者冷静的观点是不是真正能代表公众的利益,是不是真正地符合“技术正义”,是不是带有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情感。

但垃圾焚烧产业界使劲强调公众对垃圾发电的后果存在过多的误解和故意放大。他们一心想把公众重新教育成听技术话的良民。一篇名为:“垃圾发电,其实你不懂我的心”的文章这样颇为得意地说:

 

(2009年)12月19日下午4时50分,国家主席胡锦涛考察澳门时,专程前往澳门氹仔岛澳门家居弃置物处理中心,即澳门专门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厂房进行参观。在这所建成10多年、让澳门垃圾处理方式由堆填转为“焚化为主、堆填为辅”的处理中心,胡锦涛主席对弃置物处理技术非常感兴趣,并到中央控制室了解处理过程。

尽管这可能只是一次普通的参观,胡锦涛也没有对垃圾发电给予评价,但消息传来,还是让整个垃圾发电行业人士上上下下兴奋不已、奔走相告,前段时期因垃圾发电被媒体持续质疑而产生的泄气、沮丧之阴霾,几乎就此一扫而空,曾让行业内感受到的巨大压力也得到了舒缓。

……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宝安、南山垃圾发电厂等企业的成功经验证明,处理技术与设备先进、企业管理严格及社会责任心强、政府鼓励政策与监管措施到位这几大要素缺一不可。目前垃圾发电产业的发展因为社会上的误解、企业经营的不规范、政府监管不到位而有些波折,但垃圾发电毕竟大势所趋,未来产业前景依旧十分光明。

 

显然,垃圾焚烧产业界像研究垃圾的学者那样,拼尽全力要把“公众的误解”给从信任崩溃的悬崖上硬拽回来。各销售或者运营垃圾焚烧炉的企业频繁发动了进攻。他们宣称深圳宝安区的垃圾焚烧厂“运营十多年来没有任何排放”。他们宣称广州李坑的死亡人数“符合正常水平”;他们宣称高安屯金州安洁垃圾焚烧厂“控制能力超过欧洲标准”。而致力于称垃圾综合处理的厂商,像广东分立得公司、北京洲际环发公司、桑德环保集团在垃圾处理方面都遭遇这样那样的发展困境,桑德环保集团在北京阿苏卫建设的一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几年来一直无法正常运营。而像光大环保这样致力于中小型城市推广焚烧炉的企业,却一个单子接一个单子地频报喜讯,

 

(小题)环保组织不如公民环保专家?

 

垃圾焚烧的光亮同样也把环保组织的能力“公示”了出来。

某种程度上说,当公众发现政府、专家都不靠可信的时候,他们很自然地想到过环保组织。然而,他们同样发现,环保组织也未必让他们信任。

环保组织关注垃圾问题可上溯到1996年,或者更早,1994年自然之友成立的时候,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的三大业务就是“种树观鸟捡垃圾”。1996年,廖晓义创办北京地球村的时候,立志要推进中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如今,北京地球村仍旧保持着垃圾方面的项目官员,而且从多个基金会争取到了项目,只是,这些项目视角一直是“公众教育”和“公众倡导”,认为公众素质不高,公众需要教育,而环保组织具备教育公众的能力和资质。

同样的思路也在自然景象协会得到了表现。这家成立于2005年的环保组织,由于资助者的资金相对清晰,在中国算是少得可怜的不为运营资金发愁的环保组织之一。2009年,自然景象把大量的精力用在了“音乐节”的垃圾分类倡导上。音乐节往往是一个封闭的小区域,流行的又是时尚和青春,因此,自然景象认为用时尚环保、随手环保的概念推进垃圾分类意识的倡导会很有意义。

2006年,当北京六里屯居民抱着求助的心态到自然之友年会上的时候,自然之友对这个显然来自于现实的需求缺乏应对的准备,因此,能做的工作只是把其资料转给相关媒体。变化直到2009年初才略为萌芽:自然之友决定对垃圾问题有所干预,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始申请专门的项目;垃圾问题显然已经成为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和自然之友调研部最为关注的“民生话题”。

然而,今天的公众似乎不再需要政府、研究机构和环保组织来教他们怎么做。他们冷眼旁观着政府、研究机构和环保组织“在做什么”。从目前情况来说,多个善于空口许诺的城市虽然一再表明要趁着奥运会的要求在垃圾分类上有所突破,然而,事实证明,中国诸多城市在垃圾管理上的决心仍旧是不坚定的,多年来一直摇摆的“规划”就很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多年来一直在垃圾处理方面的投资太小、环卫工人待遇过低、垃圾处理设施粗放也证明了这一点。同样,环保组织在接受公众委托时的能力、态度也存在问题,几乎没有一家环保组织敢于直接参与到公众的环境维权事件中,成为其谋略中心和支持平台。

用“针对现实垃圾问题”的眼光来看,中国目前为止没有一家民间环保组织在配合公众参与方面是称职的,无论是在接应态度、知识储备、项目积累、法律援助、媒体协调、舍身参与方面,几乎都乏善可陈。说得客气一点,最多只能这样说:2009年,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满江淮、自然景象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达尔问环境研究所等环保组织试图往“称职”上有所起步。因为所谓的环保组织,其实就是接受社会委托、从事环保公益事业的机构。而在“公众不需要倡导”的时代,环保组织仍旧沉迷于公众倡导不可自拔,显然就是有缺陷的。

因此,各遭遇垃圾危机的小区公众最后发现,一切只能依靠他们自己,所有的人都像看客一样以见死不救的心态等着演出大幕的拉开,肆意地评论着戏台上的所有表现。北京高安屯居民赵蕾夜探高安屯垃圾场后,写了7000多字的垃圾场探访记,成了“公民环境记者”;她又直接把高安屯垃圾填埋场和金州安洁焚烧厂告上法庭,“以身试法”,做了一回“公民法律专家”。而阿苏卫要建焚烧厂的消息传出后,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成立了“奥北小组”,他们收集全世界各地的垃圾焚烧资料,并到处传讲,成了公民环保专家。2009年11月,广州李坑村大量居民患上癌症的消息传出后,几位广州居民自发地组成了公民采访团,对李坑村进行了比记者还要翔实深入的调查,并撰写了调查报告,“公示”在网上,任人评说。

上海、南京的市民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了公民环保专家,他们对垃圾分类知识、二恶英知识、中国的环保专家系统的挖掘能力,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他们自己出资给自己代理,要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环保保护部对已经有的决策进行行政复议。可以说,正是这些“受害者”或者“潜在受害者”几乎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通过舍命般的付出,才稍微影响了中国垃圾决策的走向,浅浅地干预了中国的垃圾处理历史,而不是那些掌握着几乎所有资源的研究机构、政府官员和环保组织。

公众这种为了维护环境自私权的行为,在许多人看来可能不够“公益”。但由于中国一直是一个个体自私得不到满足,个人的发展权和保护权得不到展现的国家,又是一个自私与公益高度混乱的国家,在需要表达自私的地方却歪曲成了公益,在需要公益的地方却充满自私,因此,与其在这样的时刻强调公益性,不如强调其自私性。假如公众的垃圾自私能够由此满足,信息权、决策权、知识权、保护权、环境权能够得到满足,那么,公益也就是顺流而下的事。因此,中国的环保希望,在于公众本身。

也许我们该记住这一天:2009年12月20日。这一天上午,广州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应丽江花园业主代表邀请,与小区居民面对面交流。来自华南板块各小区的约50名业主代表参加座谈会,座谈长达3个多小时。谭应华在会上表示,“会江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停止。“以后垃圾处理以某种方式落在什么地方,要形成共识,要大多数周边的人同意才行,这个比例要达到75%。”并且,今后所有有关民生的重大项目,一开始就让大家都参与,相信番禺能做垃圾分类的榜样。但愿中国有更多的透明决策能够因为垃圾和环境保护而出现。

    最后,如果我们放眼全国,会发现,正当城市居民为垃圾问题而焦虑的时候,其实广大的农村正在成为城市垃圾的最大转移方,农村正在成为城市的所有污染转移地。这时候,公民环保专家会从何处产生?民间环保组织会在农村垃圾问题上有何作为?(200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