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穷的地方越重男轻女吗?北方重男轻女严重还是南方严重?中国重男轻女的重灾区又和计划生育有什么关系?
中国人重男轻女,一直以来都是公认的事实。从逢年过节女孩不能上桌吃饭,到父母只愿意把家业留给儿子,再到过去残忍地溺死刚出生的女婴,相信不少人都能痛陈自己家乡的劣迹。
如果非要对各地重男轻女的程度分出个高下来,出生性别比算是一个可以用来参考的指标。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显示,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重灾区是:海南(129.43)、广东(129.49)、福建(125.71)、贵州(126.20)、江西(128.27)、湖南(125.78)、安徽(131.07)、河南(127.64),基本上从南向北打成一片。
出生性别比还能从侧面反应父母生男生女的意愿。要是你看福建的第一孩出生性别比,只有112,不算很高。它意味着每出生100个女孩,就会出生112个对应的男孩。但是福建第二孩的性别比却达到了148.77。第三孩性别比更恐怖,达到了240.06。再比如安徽的第三孩数据,每出生100个女孩,就有246个男孩跟着出生。如果不是人为的性别干预,绝对不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数字。
为什么是这些地方出现性别失衡?为什么他们要重男轻女?人们通常的理解是越穷的地方越爱儿子,但这不能解释广东这样的富庶地区对儿子的偏好。
肌肉决定地位
我们知道中国过去一直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生产一般只是单纯地需要干体力活,而男性在体力活——也就是需要“肌肉”的工作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男性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家庭农业劳动不可替代的一部分。这同时导致女性在家庭中只能靠边站,相对地位低下。
在前现代社会,除了中国之外,肌肉决定男女地位的现象基本上是无处不在。2013年,哈佛大学经济学家阿尔贝托·阿莱西那(Albert Alesina)等几位学者研究发现,历史上那些使用犁耕作的地区,当代女性劳动参与率、政治参与度就会越低。而使用锄头耕作的地区,女性受到的歧视就会少得多。这是因为,犁需要强壮的上半身力量,男人更适合。锄头只需要手持,女的绰绰有余。不同的劳作工具导致不同的劳动分工,进而影响男女地位。
中国的邻国印度如今也面临着严重的性别失衡问题。2014年,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爱丽安娜·卡兰萨(Eliana Carranza)研究发现,印度那些适合深耕的低密度粗质土地,被男性劳动力主宰,因为深耕不可避免需要更多的体力。而在深耕土地上,女性的工作机会越少,她们对家庭的经济价值也越低,最后性别比就失衡了。
那么中国哪些地方更青睐肌肉呢?耶鲁大学华裔经济学家钱楠筠(Nancy Qian)告诉我们,这要看当地爱种什么农作物。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种植经济作物开始变得有利可图。钱楠筠研究了黄河以南14个省(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等)共1621个县的数据,时间范围设定在上世纪80年代。
钱楠筠发现中国那些种茶叶的县,女性地位要更高,选择性堕胎、杀女婴更少。而种果树的县,重男轻女依旧盛行。因为采摘茶叶需要小巧而灵活的手指,成年女性有比较优势。而采摘果树需要身高和体力,使得成年男性有比较优势。如果保持男性收入不变,成年女性收入每提高7.7美元,就会使得女孩存活率提高1%。
不过,茶叶依然不能解释像福建安溪之类的茶叶生产大县,为什么重男轻女之风不绝。想弄清中国哪里重男轻女最严重,为什么严重,光看经济因素可远远不够。
宗族的笼罩
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严重的地区,往往也拥有最眼花缭乱的重男轻女习俗。比如身处福建闽南地区的人,或许都认识那么一两个叫“招娣”(招弟)的女人,取名的父母希望女孩能带来一个儿子。闽南语里另外一组同音字是“灯”和“丁”,要是女儿年内出嫁,娘家就要在元宵节前买绣球灯送到女婿家,祈祝早日“出丁”(生儿子)。
再比如江苏苏北地区,至今一些家庭在过年时仍然不让女性上桌吃饭。而广东潮汕地区的女孩过去如果嫁作人妇,要把丈夫的父亲叫做“阿公”(祖父),把丈夫的母亲叫做“阿嬷”(祖母),把丈夫的哥哥叫做“阿伯”,俗称“潮汕女人小一辈”。
无一例外,重男轻女习俗难移的地区,女性都曾经处在可有可无的地位,生活重心围绕着男性展开——换句话说,父系家庭体系保留得最完整。父系家庭体系意味着只有男性需要负责养老送终,只有男性能继承财产,只有男性可以延续家族姓氏,只有男性有资格处理祭祖和丧葬仪式,女性只有嫁入男方家里生孩子的份(从夫居)。
所有这一切都限制了女性的能力,减少了家庭对生女儿的偏好,降低了对女儿的投资。虽然在1949年-1976年之间父系家庭体系受到严重打压,但父系家族体系还是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并且在福建闽南、江西赣南、广东潮汕等一些地区重新焕发生命。
到21世纪初,福建、江西有五成以上的村新修了族谱,六成以上的村新修了宗祠。重建后的宗族开展了各种活动,包括修祖坟、管理祠堂、操办红白事务、调解族内纠纷、对外保护族人甚至不惜发动族际械斗。与之相反,河北、山西等北方省份宗族活动基本上算是瓦解了。
修建祠堂、编纂族谱不再是走过场的事。祠堂里的牌位数是某一家庭地位的象征,对修建祠堂出(男)人出钱越多,越有机会脱颖而出。族谱则是联系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纽带,族谱不仅能用来宣布与某位名人有血缘关系,甚至还能界定祖上的土地接下来该分给谁,家庭自然要派出尽可能多的儿子去争抢话语权。
而父系宗族越庞大,重男轻女的观念也越会被放大。2011年,牛津大学的雷切尔·墨菲(Rachel Murphy)与两名中国学者,选取陕西、四川、河北、吉林、江苏和福建的117个行政村,把它们分为30个“垄断村”、37个“寡头村”和50个“混合村”。垄断村只有一个大姓氏统治全村,寡头村有三个大姓氏支配全村,而混合村的各个姓氏则呈竞争关系。墨菲团队发现垄断村和寡头村的重男轻女格外严重,说明宗族势力大的地方,同时有着压倒性的影响力。
在巨压之下,女性不仅可有可无,就连女儿的嫁妆,反而变成了一种额外的经济成本。于是一些家庭祈祷别生女儿,另外一些有儿子的家庭则打起了歪主意。单单是1987年,中国就有44万女孩被收养,其中大部分是被江西和福建家庭领走。被这些家庭领走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因为这些家庭领养女儿主要出于两个目的:女孩可以帮忙做家务活,以及女孩以后可以当童养媳,以应对可能到来的娶不到新娘的危机。
从江西和福建收养家庭的成员构成也能看出,收养行为不是出于纯粹的爱心——这些家庭往往都有一个以上的儿子。另外,虽然收养家庭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准之上,但被收养的女孩上学的机会反而更渺茫,证明女孩更不受家庭待见。直到21世纪初,新华社还报道过福建莆田存在“童养媳村”。
谁在推波助澜
有意思的是,尽管五、六十年前中国也盛行重男轻女之风,但那时的出生性别比数据却没有格外畸形。反而在执行计划生育之后,出生性别比开始骤然升高。毫无疑问,计划生育在背后一定起着某种作用。
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中国许多重男轻女家庭的惯常做法是,生出女儿就继续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由于整个社会生育率非常高,从统计学上看,中国人既如愿以偿地要到了儿子,也没有造成出生性别比失衡。但计划生育的到来,打断了中国人习以为常的生育进程。
2009年,浙江师范大学的朱维兴(音译)与另外几位学者在《英国医学杂志》上发文,指出不同的计划生育政策强度,带来不同的性别比失衡。朱维兴团队将中国所有省份分为三类:第一类省份执行计划生育最坚决,大约只有40%的夫妻在第一胎是女儿的情况下能生第二胎;第二类省份执行政策要宽松一些,所有人只要第一胎是女儿或者第一孩让生活陷入某种“困难”,就可以生第二胎;第三类省份允许所有人生二胎,甚至是三胎、四胎。
朱维兴团队发现,第二类省份——海南、广东、湖南、江西、安徽、河南等,整体性别比失衡最严重,尤其是第二孩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严重。第二类省份与那些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大省、重男轻女大省不谋而合。
事实上,第二类省份是在暗示“儿子比女儿重要”:生了一个女儿,可以补生一个儿子;第一类省份政策虽然严厉,不过它们本来就是重男轻女相对较轻的地区;第三类省份,即使重男轻女也能通过多生来达到目的,不必做出残忍的性别选择。
计划生育政策让重男轻女的地区不得不人为选择有限的男孩,放弃女孩。那人们通过什么来人为选择呢?答案就在于上世纪80年代普及开来的B超技术。2014年,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陈玉宇与几位学者测算,整个80年代,中国各省出生性别比失衡里头有40%-50%都是B超的贡献。
此外实行计划生育之后,男婴出生比重越大的地区,女婴死亡比例也会越大(正常情况下,这两个数据不应该产生联系)。2013年,复旦大学曹萌等人研究了女婴死亡性别比的地域差异,结果显示广东、广西、福建、江西、安徽、河南等历史上最喜欢溺女婴、弃女婴的地区,1980-2000年女婴死亡率出现了陡然升高。
1980年,江西每死亡一个男婴,大致也对应一个死亡女婴。结果到了2000年,江西每死亡一个男婴要死亡2.5个女婴,为全国之最。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安徽等省份数字也没好到哪里去,不再一一列举。曹萌团队的研究结果还与上文《英国医学杂志》提到的第二类省份相吻合,人们为了在有限的生育数量内得到生育男婴的资格,女婴生存机会进一步恶化。
中国的重男轻女观念由经济、文化因素共同塑造,并且在计划生育下得到强化,展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如今中国的重男轻女现象整体当然在减少,但如果有人非要说什么重男轻女无论哪个地方都有,非要一碗水端平,非要以“我认识的人已经都不重男轻女了”的个别经验去挑战统计数据,那就是假装看不到特定地区女性不可言说的血泪史,假装看不到特定地区的重男轻女观念到底有多么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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