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2005至2012年担任香港特首的曾荫权因为在位时接受商人对其深圳豪宅装修问题,被裁定犯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现年72岁的曾荫权是香港历史上首位遭刑事起诉和被判有罪的前特首,即香港最高级别政府官员。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判决指曾荫权利用公职做出不当行为。
曾荫权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收受深圳福田租用豪宅装修服务。作为诱因或报酬,考虑并决定批准雄涛公司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以及由李国章担任公司董事兼主席。
在这一涉嫌贪腐案中,曾荫权被控3项行为不当和接受贿赂罪。不过,陪审团否决了第1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控罪,并没有能在第3项利用公职行为不当控罪上达成一致。
法庭判决曾荫权获准保释,法庭将于下周一(2月20日)宣判。
媒体揭发
曾荫权是香港本地人,其父亲曾云是警务人员,籍贯广东。其弟弟曾荫培2001至2003年为香港警务处处长,已退休。
曾荫权1981年至1982年,获政府保送,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攻读,获公共行政硕士。并先后获得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他是第一位在香港前港英政府中获任命为财政司官员的华人。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曾荫权获颁授英国政府颁授英帝国爵级司令勋章(KBE)。主权移交后,他继续在以董建华为首的香港特区政府担任财政司司长。
1998年亚太金融风暴时任财政司司长的曾荫权坚持捍卫港元与美元汇率挂勾的联系汇率制度,成功阻击了国际金融资金炒作,但也因香港股市楼市带来沉重打击的措施毁誉参半。
原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于2001年辞职, 曾荫权接任,成为香港的2号人物;2005年3月,曾荫权 因董建华辞职,以政务司司长身分任职署理行政长官(特首)﹔同年曾荫权自动当选成第2任行政长官。
曾荫权2012年在卸任行政长官前几个月,被媒体揭发涉嫌连串贪腐行为,他为此曾向公众致歉,但否认故意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