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交大成立情况与报告,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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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东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实验室 博士生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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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打造高校共青团网络舆论核心工作力量,勉励青年肩负起互联网时代的青春使命,主动弘扬网络正能量,争当中国好网民,上海交通大学于2015年3月19日成立网络文明促进会,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报告:

  •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团中央、团市委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号召广大青年“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争当中国好网民”,运用新媒体推动线上共青团组织形象、理念与社会正能量传播。

  • 工作职责

网络文明促进会将运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校园正面网络宣传工作和紧急负面舆情引导工作,主动设置议题,参与策划、组织、开展校内新媒体相关活动,运营校内学生新媒体平台,设计、制作新媒体宣传相关的内容产品,结合实际进行校园互联网舆情调研、分析,积极打造和培养校园意见领袖。

  • 组织形式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由校团委直接领导,在校内以社团形式成立,下设管理培训部、活动策划部、技术保障部。社团将参照国内外优秀互联网公司运营案例,用互联网思维管理社团,进行专业化运作,吸收校园网络宣传骨干参与。

  • 人员构成
  • 社团将设立指导教师一名,由校团委工作人员担任。
  • 社团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成立管理培训部、活动策划部、技术保障部,核心骨干由团委宣传部学生干部、交大青年网络媒体工作室成员、学校党团学生干部等担任,社团成员吸收优秀的新媒体宣传工作爱好者、网络宣传员、网络评论员。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现有一名会长,3名副会长,核心成员32人。
  •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邀请前人民日报海外版主任编辑、清华大学王君超教授、武汉大学互联网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沈阳教授、读家传媒副总经理赵博、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谢耘耕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魏武挥教授等校内外新媒体领域专家作为社团顾问。
  • 工作制度
  • 整合资源支持网络文明促进会工作。由校团委副书记分管网络文明促进会工作,配备一名校团委辅导员作为指导教师,提供固定的工作场地,设立专项办公经费,提供各类软硬件支持。
  • 开发基于工作的半匿名社交软件。将为网络文明促进会开发专门的APP, 软件将用于社团管理、成员交流、任务分配、工作考核、积分奖励等。
  • 运用互联网公司运营模式进行社团管理。学习互联网公司的“花名”管理模式,打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社团成员可通过实名或“花名”在网络上发声。
  • 建立专业的社团成员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网络技术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网络文明促进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准。
  • 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设立完整的网络文明促进会章程,利用APP进行工作考核,对于在网络宣传引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成员予以表彰奖励。
  • 配合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每名网络文明促进会成员指导和管理10名网络文明志愿者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7 日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章程

 

  •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以下简称“网促会”)是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团委指导之下的,以我校网络宣传员为主体的社团组织。本组织在校内以社团的形式成立,在校内开展组织活动。

第二条 网促会以“清朗网络空间、传播网络文明、弘扬网络正气、培育网络战士”为宗旨,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工作。

第三条 网促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上海交通大学校纪校规。

第四条 网促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 会 员

第五条 会员为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承认网促会章程,认同网促会理念,热心公益事业,有引导网络文明风气意向,踏实,努力,刻苦,积极进取,愿意参加网促会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网促会的决议、履行会员义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网促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全体成员通过的决议,接受网促会领导。

(二) 带头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网络正能量宣传推广活动,主动倡树网络文明,完成网促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 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工作技能,提高服务青年的本领。

(四) 维护网促会的名誉,对外积极树立本会良好的形象,为网促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五) 谦虚谨慎,虚心学习,热心公益事业,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网促会的有关会议和网促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参加网促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 在网促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在网促会的会议和宣传阵地上,参加关于网促会的工作和网络正能量问题的讨论,对网促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对网促会进行监督和批评。

(五)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应向网促会工作部门回忆递交书面报告,并报网促会备案。

(六) 网促会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会员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应履行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网促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网促会分配的工作,均视其为自行脱会。

第九条 本会采取半匿名制。对外均采用代号匿名活动,会员在入会时选择代号,由专人对会员与代号一一对应并进行注册登记。会员之间互相匿名,但可以自行公布其代号。

 

  • 组织制度

第十条 网促会是在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社团组织。基本原则是:

(一) 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 网促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均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会员选举产生。

(三) 网促会的各部门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会员的意见。

(四) 网促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五) 网促会采取独立工作与协同工作相结合。

第十一条 网促会下设管理培训部、活动策划部、技术保障部等工作部门。

 

  •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实施例会制度。网促会每周召开例会,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做出下周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实施值班制度。确保每天10到20人在微博、微信群、QQ群、百度上海交通大学贴吧、饮水思源BBS上值班,负责推送、转发、编辑网络舆论引导、评论文章,分享本社团原创作品等,供全体会员学习和转发,主动及时对团中央、上海团市委微博、微信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和评论。

第十四条 实施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网络技术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会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准。

第十五条 实施信息原创制度。从培养网络评论员的角度出发,鼓励、动员网促会成员原创网文、网贴、网评。

 

  •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对于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在网络宣传引导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会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定期评优评先,每学期综合评定出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十佳会员”、“优秀会员”等。

第十八条 为维护社团纪律,根据犯错情节轻重,对会员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勒令退会等处分。

第十九条 具体处罚情形如下:

(一) 对于履行会员义务不力,或三次以及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的会员,予以警告处分。

(二) 对于网促会的决议执行不力、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到位的会员,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三) 对于违反章程且不服从上级安排,在网络上散播不当言论,或以其他形式对协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会员,予以勒令退会处分。

第二十条 对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过网促会工作部门会议讨论通过,报会长办公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网促会对会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网促会工作部门会议在讨论决定对会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听取本人意见。若本人不服,可向会长团提出申诉。

第二十二条 采取会员积分制。根据在平台上发布原创文字、转发等积累积分,每周、月、年度对积分排名。可通过积分进行工作量考核,进行年度评优与奖励工作。

 

  •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三条 由上级团组织和校团委拨付专项经费。

第二十五条 整合社会资源,寻求社会支持。

第二十六条 社团经费的收支由校团委负责监督。

 

  •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文明促进会所有。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