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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直的MT 对我批评他造谣十分不满,勒令我道歉认错,不然就要十倍奉还(感觉遇到了传说中的半泽直树),小民我十分惶恐,为了更努力地做一条为祖国奉献的好驴,坚强地存活下去,赶紧截图自辩。
第一张图:耿直哥先转发此“反转”评论(该女网友也自陈这段言论是集纳而不是自己亲历,见第二张图),带起几万节奏,至今这段话仍旧在发酵:有多少人在那些转发里表示被谣媒所骗,冤枉了李刚和李启铭”?WTF?一个醉酒驾车肇事导致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在学校减速带内加速前行、死者翻滚上车前盖并砸碎挡风玻璃后也未停车,接完女友回到事发地点依旧没有停车、被保安和同学截停围住的李启铭,居然变成了冤屈的善心车主,实在是我们几年前都无法想象的光景吧。
第三张图:当车祸现场亲历者、河北大学本科生@爱克斯博士 发了一条博文痛斥为李启铭肇事后的态度进行粉饰是在“放屁”,耿直哥针对“女友”这一细节进行了转发(这也就是我说他造谣后又自删的那段言论)。旋即被爱克斯博士拿出李启铭的判决书打脸:判决书证实了爱克斯博士所说的李开车撞人后并未停下施救,反而继续去馨清楼宿舍接女友一说。
耿直哥在群众指责他信用破产的怒吼下删掉了这一条转发,并且对爱克斯博士道歉,绝口不提自己刚才用这么一个细节来抹黑叙事者的手法(而他自己一直在指责“谣媒”南方系春秋笔法云云,参见之前关于聊城于欢案件的微博),有网友评论说:别人报道里的细枝末节耿直哥要拿出来大书特书大骂造谣,但是耿直哥自己的细节瑕疵倒是可以轻轻放过,双标至此无话可说。
第四张图,耿直哥直接跳过了@渥丹 有理有据有节的反驳长文,也不再继续针对爱克斯博士的发言,直接冲我狂奔而来。撇开他威胁我要“十倍奉还”的惊人之语不提,单说他附上的截图:发出评论的王星记者当时并未在法庭旁听,是直接转发参与到庭审中的旁听人的纪录。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耿直哥又胡说八道了,容我用几个狗头再表示一下鄙视(王记者在自己的微博上非常清晰地标明了信源,见图五。同时附上庭审参与者的博客链接:翻过那道“李刚门”——“10•16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始末 之 交通肇事案 )
很有意思的是:耿直哥为自己辩解的证据,反而让我们这些路人多还原了一点当时的现场(王记者的微博转发中有人很直接批评官方压制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庭审信息使用通稿)。“10时45分左右,法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庭审结束,审判结果择日宣判。李启铭向受害者及其家属深表歉意,并痛哭流泪。之后,众人退席,离开法庭,并交回旁听证,凭凭条领取个人物品,离开法院。整个庭审无证人出庭,所有人证均为询问笔录代替。”而保安证言指出“李启铭在保安室里说你们打120”,确实在他逃逸被截停之后——这是辩护律师出具的有利证言,而且最后在判决书上没有体现(出自王记者提供的庭审参与者的纪录,链接在此:网页链接 )
这个案件里,法庭对于媒体和旁听者的把控与拒绝,所示证词与包括央视新闻在内的外地媒体所作报道的冲突,以及证人证言的选择,到底有没有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是否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也不能下定论,留给大家思考吧。
回首眺望耿直哥前几日在聊城于欢案里的声气口:他拿出判决书,大力表明“讨债高利贷只是掏出了生殖器,没有贴脸也没有强迫口交,你们这是在煽情带节奏造谣”。而在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件里,耿直哥却两眼一黑,完全不管判决书怎么说了:判决书里有李启铭乖乖停车配合救人请大家打120的纪录吗?为什么一个始终爱党爱国相信政府的耿直哥,对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本判决书,前者为他所用,后者却撇去不用呢?
当然,说了这么多,可能依旧不能改变很多人认为“耿直哥义薄云天还萌萌哒”的印象,但是不管怎么说,一个要我“十倍奉还”的耿直哥,还是相当惊人,足供各位观瞻的。这篇长微博聊备纪录,请大家给我做个见证,耿直哥在指责我批评他造谣不实之前,麻烦先解释一下为啥要把王记者说成旁听了庭审的参与人好吧?他是不是要删掉这条微博重发一遍十倍奉还啊(我发现他还要求另一位微博大V十倍奉还了,这就已经二十倍了啊,到底要怎么还?
至于接下来到底耿直哥要怎么对付我又要我怎么奉还,敬请持续关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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