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 微博截图

天津二中院|我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今天上午,我院(天津二中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李和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李和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部分社会群众旁听了宣判。

因李和平案涉及国家秘密,我院于2017年4月25日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充分保障了李和平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最后陈述时,李和平对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表示感谢,表示其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律,感到很后悔。

我院判决认定,2008年以来,被告人李和平多次通过互联网或借境外媒体采访之机,抹黑、攻击国家政权机关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资金,插手炒作热点案件,意图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我国社会制度不满;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少数律师和其他人员,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共同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策略、方法、步骤,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李和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李和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北京律师王兴:请天津二中院回答,李和平已经被判缓刑了,人现在哪里?为什么不让他回家?是谁还在控制其自由?

@律师梁小军:为何不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为何不告知亲属?为何不让回家,却让家人去见?说好的依法治国呢?

@司徒一平律师 : 基于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对李和平一审宣告缓刑以后应当立即释放。

@孔子的仆人:随便一个教师或律师就能搞乱人心或颠覆国家政权,那毛主席还用上井冈山?

@彼多默:国家都虚弱到这种程度了?随便一个人就能颠覆。当年,我档颠覆中华民国的时候,不还纠结了几百万人,打了好多年才成功颠覆的吗?

@刘佬佬LLL:徐才厚、郭伯雄身居高位,手执军队牛耳,恣意妄为,贪赃枉法,未按颠覆论处之!薄熙来、陈良宇主政一地,贪渎乱政,倒行逆施,戕害一方未见颠覆之罪。李和平,一介百姓,空口放炮,就事论事竟成了颠覆政权罪行?法治、仅是用来做口号的吗?

@周光达:怎么没有法官的名字?我的民事判决书都是有记录在案的,我就把他们公开了。做个纪念嘛,载入历史吧。

@杨名跨:“实践”如此伟大的事业,向老兄李和平律师致敬!

@555yan:这样强大的政权还怕颠覆?

@李春富律师:既然判了缓刑,就应该让李律师回家,要不然就是违法!

@黎雄兵律师:【心虚,别关闭评论】如果李和平有罪,那么你、我,我们国家就是有罪。只不过李和平大胆的喊出了声音迈出了脚步流出了汗水,为你为我为腐败黑暗苦难中的国民同胞!

附:王峭岭:李和平秘密审判被判缓刑

李和平在4月25日天津二中院秘密开庭,4月28日上午宣判,李和平被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天津国保、北京国保、天津挂甲寺派出所所长,云集王峭岭家楼下,要王峭岭带孩子去天津跟李和平团聚。被王峭岭严辞拒绝!国宝继续纠缠不走。

现在天津北京国保正在找峭岭办什么手续。

目前王峭岭和李文足在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珺悦国际。

李文足:这个穿西服指着我们得就是温志胜律师,嚣张的跑过来,准备打我们

@李蔚北京(不进大杂烩群)

@慢步者 :刚才,王峭岭接到一个天津号码的电话,是李和平打来的。和平说:“不方便多说话,你到天津来看看我吧。”王峭岭说:“判缓刑了还不回家?我不去天津,你赶快回家吧!”电话那边很乱,就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