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律师终于有下落了。天津二中院发布消息称,李和平因“颠覆国家政权”被判三缓四。如此严重的罪行竟然可以判缓刑,与明明无罪竟然可以抓起来判刑,都使我吃了一惊。但总算可以舒一口气了:和平还活着啊!
我与和平相识于十二年前的北京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那时我们经常谈论如何为弱势群体的维权。2005年,我们合作辩护了第一个案子:浙江东阳4.10群体性事件。虽然我与和平的辩护风格有一定的区别,但并没有影响我们进行第二次合作:2006年的临沂东师古案件。在那个案件的辩护过程中,参与的许多律师被从临沂打了出来。其中李方平律师(不是李和平的兄弟)被打得血流满面,住了七天院。
自那以后,我逐渐从这条危险的辩护道路上下撤,而和平则一直坚持在维权第一线。后来我们虽然不合作案件了,但经常一起参加一些与人权有关的会议,而且发表的观点也是基本一致。
2011年底,我和周泽、伍雷等在广西北海参加北海案的开庭,和平专程前往看望。恰遇律师团被不明身份者袭击,和平与我们一起连夜坚守在法院进行抗议和交涉。这个时期的和平,显得比以前温和了许多。
2015年7.09事件,和平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被抓。此后,我数次通过各种方式表示,愿意担任和平的辩护人。我知道这种案子的辩护没有用,只不过试图以辩护人的身份见见他。当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任何和平的朋友都不会被允许为他辩护。
回忆我所了解的和平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维护弱势群体有利的,从而也是对我国法治建设有益的。十多年来,和平一直坚持在既不赚钱又风险不测的维权前沿,他的勇敢和执着,令我汗颜。
听说他认罪悔罪了,我理解并认可。换做是我,三天之内必然认罪悔罪。就凭和平为法治已经做出的贡献,他会一直是我所敬佩的好朋友。
祝福我的朋友李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