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受邀在「悟空问答」上答题。因为时间精力有限,只能浮光掠影点到为止地回复,许多细节有待展开详细论述。不过毕竟敝帚自珍,觉得可以先把一得之愚记录在此。今天收有对以下四道题的回答:

 

1.  西南民大老师建议设成都话课,你支持开课学方言吗?

2.  未满十四岁男生遭女教师性侵,为什么有人要说赚大了?

3.  网曝浙大武大等高校篡改校史,校庆成校友捐款竞赛,你怎么看?

4.  你高考的时候有过什么难忘的故事?

西南民大老师建议设成都话课,你支持开课学方言吗?

「近日,西南民族大学老师杜谦的一篇提出『成都高校有必要开展成都方言选修课』的论文,引发关注。他说,目的是『出于文化保护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很多同学都对此很感兴趣,表示期待,『早就想学会一口很溜的成都话』。」

我有条件地赞成开设方言课。

从社会功能的层面说,语言具有如下的二元性:它一方面是信息交流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是身份认同及社群遗产的重要载体。同时,语言又具有如下的动力学性质:它总是在或快或慢地演化和分化

语言作为信息交流的工具,意味着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庞大方言众多的现代国家中,某种(或某几种)通用语的存在是必要的。但语言的动力学性质,意味着消灭一切方言差异、人人都只说一口「标准」通用语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

与此同时,不同方言与特定通用语之间的「亲」「疏」关系,又通过语言对身份认同与社群遗产的承载,造成(或强化)不同方言在社会文化权力结构中的「中心」与「边缘」之别——比如不少南方朋友都或多或少抱怨过主流文化中的「北方官话沙文主义」,尤以春晚节目长期将各地方言与各路刻板印象生硬捆绑的做法为甚。而对身份认同压抑的反弹,又常以地方主义或本土主义的面貌呈现;像这些年网上流行的「粤语就是唐代的官话」、「民国初年四川话差一票就能成为国语」之类谣言,已经是地方主义最无害的版本了。在信息交流大致无碍的前提下避免通用语对方言的过度打压,对于地方社群成员及群际关系确实有积极的一面。

但语言所承载的群际关系,绝不只是「通用语(国族主义)压迫方言(地方社群)」或「方言(本土主义)对通用语(国族建设)反弹」这么简单。不同方言之间,以及同一方言区内部次一级的「中心/边缘」之间,同样存在复杂的社会文化纠葛。同样地,语言不断演化和分化这一点,也适用于任何一种方言。所以,如果方言保护者着眼的是一种静态的、「纯粹」的方言,那么他们和他们所反对的(通用语霸权主义者),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所以,我所赞成开设的方言课,并不只是教教当地方言有哪些「特色」发音、词汇或句法就好,而是至少将前二三节课作为导论,介绍一下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的一些基本常识,特别是语音的流变与各大方言之间的异同(以及本方言区内部不同分支之间的某些细微差异),以去除各种常见的迷思,使方言学习不致反过来助长地方主义的无端自负,而能在珍惜自身社群文化遗产的同时对其它社群持有对等的尊重。

当然,这样的「导论」工作未必需要依附于「方言课」而存在,完全可以以「语言多样性工作坊」的形式向全国各地的高校推广。

未满十四岁男生遭女教师性侵,为什么有人要说赚大了?

正如我在关于「处女情结」的回答《〈欢乐颂〉里应勤和邱莹莹分手,谁对谁错谁有理?》中提到的,男权文化「异性恋规范(heteronormativity)」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对女性的物化态度:女性被视为男女二元关系中的客体、是等待男性占据与抢夺的「性资源」,而男性则通过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来劫掠「资源」、声张「领地」、彰显「雄性气质」;所以女性要「待价而沽」、要从一而终,否则作为资源的「品相」就会受到玷污,而男性则不妨拈花惹草处处留情,他的每次「风流韵事」都标志着他成功占有和享用了额外的性资源。

受这种意识形态的熏陶,「男生被女教师性侵」自然无从谈起,男生本人意愿的被忽略可能遭受的心理创伤、及其作为未成年人本应受到的特别保护(参见《同意与年龄》),都变得无关紧要,剩下的只是一群看客津津乐道于「男生被女教师送福利上门」了。

然而受男权文化影响的并不只是开玩笑说「赚大了」的看客,还包括我们的刑法体系本身。我国现行刑法中,强奸罪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女性,不包括男性。成年男性遭遇性侵(不论是被其他男性性侵还是被女性性侵),根本求告无门,而未成年男性遭遇性侵,也只能以「猥亵儿童罪」论处

以本案为例,尽管据新闻报道,女教师多次与该男生发生性关系,而刑法定义的「猥亵儿童」却是「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但由于男性不在强奸罪的保护范围内,因此只能削足适履,仅以「猥亵儿童罪」将该教师判刑三年(与之相比,倘若同样情况发生在男教师与未成年女生之间,则可以强奸罪论、并从重判罚)。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调查,每71位男性中就至少有1位曾经遭遇过强奸或性侵。尽管美国的法律已经将男性纳入性侵受害主题的范围,社会文化中「异性恋规范」的意识形态仍然使得绝大多数男性受害者不敢求援、或在求援后遭遇二次伤害(遭遇其他男性性侵的,会被别人视为丧失「雄性气质」而污名化;遭遇女性性侵的,会被别人开玩笑说「赚大了」而漠视其身心创伤)。

总之,修缮刑法中的过时条文,平等保障性侵受害者的法律权益,是我们迫切需要迈出的第一步;但与此同时,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地与男权社会根深蒂固的异性恋规范进行艰巨的斗争。

网曝浙大武大等高校篡改校史,校庆成校友捐款竞赛,你怎么看?

「浪潮工作室」的《很遗憾,贵校的百年校史是假的》一文,已把高校篡改校史的信息大致盘点了一遍。中国高校篡改校史,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现代高等教育制度引进中国的相对晚近,使得中国高校本来就不像欧美大学那样动辄有几百年历史,在「争创国际一流」时似乎先天就矮了别人一截(尽管别人未必在乎,这种自降身价更多是国内高校自身心理的投射);此后百年中国社会的剧烈动荡,令许多早期的高等院校(特别是教会学校与国民政府的官办学校)因政治原因夭折,为后来者留出了随意攀附的空间;而五十年代的院系调整与世纪之交的院校合并大潮,又令不少高校得以通过院系人事与校址的联系而鸠占鹊巢。

这些共同的历史背景,为意图篡改校史的高校提供了几乎可以直接复制的模板。即便那些本身历史相对悠久、不需要再刻意攀龙附凤的学校(比如北大),在校史问题上也常常因为政治原因而不得不有所矫饰(参见拙文《北大秘史》)。

至于篡改校史带来的名与利,当然是直接的动机。追求名利本身无可厚非;土豪金主成为大学座上宾这类事情,虽然观感不雅,却是资本逻辑下的无奈现实。诚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这里治校者面临的其实是一个囚徒悖论式的集体行动难题:倘若只有一两家高校择善固执,不但不能力挽狂澜,反而自身沦为资源争夺战的输家;只有改变整个游戏的规则(包括体制内以及社会文化中对造假的纵容和激励),才能摆脱「逐底竞争」的恶性循环。但要改变游戏规则,又谈何容易呢。

你高考的时候有过什么难忘的故事?

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但我的高考经历称不上「勇」,说是少年气盛一时莽撞倒更适合。

从小就是尖子生,各科都是第一,作文也从来满分或接近满分。但是高考栽在了作文上,和省状元失之交臂。当年具体考题记不太清了,大概是给了几个图,有圆形有三角形,让从世界的多元性和丰富性之类角度入手,自拟题目阐述。

不知在考场上着了什么魔,下笔开始批判那时候方兴未艾的「素质教育」概念。大概论点是所谓素质教育看似是要打破应试教育的框框套套、鼓励学生的多元化发展,但只要高考指挥棒不放下,素质教育在实践中一定会走样,变成大城市学生和有钱学生受益,我们乡下穷孩子吃亏。诸如此类。当然毕竟只是一篇中学生作文,单独拿出来肯定也无甚可观,但如果只是放在高考作文里比较的话,质量应该还是过硬的。只是不符合主旋律,或者打分老师的口味,结果六十分满分只拿了三十六,将将及格。

高考作文分数本来不公开,我怎么知道自己的作文成绩?原来我中学时不知怎么有个奇怪的习惯,写错字时不是简单地划掉,而是非要给这个字画个外切圆,然后把圆里头全部涂黑。稍微多写错一个字,或者一整句话不要,整张作文卷就像长满麻子一样,丑得醒目。这个习惯当时被老师们说过很多次,却一直改不了。我们县里一位老师那年也参加了高考阅卷,虽然没有分在作文组,但正好远远认出了我的卷子,看到了上面的分数,回来以后气得哭笑不得。

我一开始还无所谓的态度,觉得省状元什么的不过是虚名而已,丢了又怎样。等到开学后进了北大,才发现原来跟随省状元名头而来的是一连串实打实的好处。除了每年能拿到四千块钱的「明德奖学金」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讲座费、书稿费送上门来,不收都不行(而我这个县状元只有县里奖励了一百还是两百,加上在家门口敲锣打鼓一番)。家境窘迫的我,那时候真是羡慕不已,悔之莫及。

当然后来我也一直安慰自己: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假如当时成了省状元,拿了明德奖学金,很有可能就认真学习本专业,大四时和身边同学一起申请出国读博,在生物学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而不是保研去哲学系了。那么之后的我,便将和现在的我判若两人。那未必是我想要的人生。

之前的问答见:

问答四则:母亲节、汶川、五四、青年节

问答四则:崔永元开卖、同志家长相亲、女德讲座、大学禁止情侣搂抱

问答四则:同婚还是废婚、适合在一起吗、伍继红事件、共青团管脱单

问答四则:处女情结、仲大军打人、物极必反、城市歌曲

问答四则:养孩子、人工智能、大学生自杀、性骚扰与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