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震慑和肃清了官场,也为企业的成长和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清正廉洁的市场环境。然而,反腐败对于企业的发展究竟是利是弊呢?多项研究显示,反腐败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对于不同规模、所有制和地区的企业而言,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在十八大闭幕不久后公布了“八项规定”,力图大力治理政府部门的铺张浪费现象。尽管腐败问题是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毒瘤,企业通常因为腐败而承受着不必要的成本和负担,但是有些企业却可以凭借腐败而发展。

比如有一种观点就认为,腐败是“吱呀作响的轮子所需要的润滑油”,在腐败横行时有助于企业规避繁文缛节并得到政府助益。比如,企业通过行贿而建立政治关联并得到官员庇护,可以加快办理各项手续,甚至赢得稀缺资源。

但究竟腐败对某个具体的企业发挥着什么样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企业自身的特征及其所处地区的制度质量。

一份对中国上证和深证的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八项规定”宣布的后第三天和第五天,两大股市的累积收益分别增加了2.77%和3.86%[1]。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一般情况下,股价的波动反映着投资者对企业的前景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可作为衡量反腐败效果的“晴雨表”。

而投资者对反腐败的反应各有不同主要是因为投资者认为反腐败的效果取决于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场化进程或制度完善程度。反腐败只会在市场化进程较快的地区发挥积极作用,而在市场化进程较慢的地区则可能不利于企业生存与发展。

进一步的研究也的确证实了这一点——在市场化进程较快的省份,企业股价的增长幅度更大,在市场化进程较慢的省份则增长不明显。这可能是因为在市场化进程较快的省份里,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在发挥基础作用,因此反腐败更有利于推动市场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市场化进程较慢的省份内,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企业需要通过腐败来疏通关系、实现自我的发展,反腐败政策的推行会令企业的行事更为艰难。

此外,研究还显示了由于市场化程度的不同,民企和国企从反腐败中获得了程度不同的收益。在市场化程度较慢的省份里,民企的股价收益明显低于国企。在市场化程度较快的省份,国企与民企的收益增幅之间的差距则明显缩小。这说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八项规定”对国有企业的收益增长的影响更为明显。这可能是因为“八项规定”抑制了国企高管的挥霍浪费,但民营企业的高管并不受其影响。

另一项研究则认为,2013年5月17日中纪委宣布巡视是更加史无前例的特殊事件,对股票市场的震动更加明显[2]。研究显示,中央巡视明显增加了股票市场的累积超额回报,说明市场普遍认为中央巡视可以抑制各级政府的“掠夺之手”,因此市场收益出现明显提升。

就行业而言,研究发现中央巡视对奢侈品行业(包括高档珠宝、高档酒、高档保健等)的市场收益影响明显,这主要是因为奢侈品往往是行贿的主要方式,反腐败令该行业的生意锐减。

研究还发现,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和有政治关联的企业相比,中央巡视的利好效应在小型企业、民营企业和没有政治关联的企业最为明显。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它们过去饱受政府盘剥之苦,但也需要腐败的行为来获得生存机会。因此,反腐败既可以解脱它们(减轻负担),也可能扼杀它们(没办法通过贿赂办事)。

这项研究认为反腐败降低了部分企业的行贿负担,但也让部分企业失去了疏通关系的可能。进一步的分析显示,在法律保护程度较好的省份,政府较少伸出掠夺之手,中央巡视的市场反应也就较弱。对于市场发展较差的省份来说,这里的企业更依赖于贿赂政府官员来打通关系办事,中央巡视的力度越大、反腐败力度越强,这些企业受到的重创也就越多。

另一项对中央巡视的研究显示,反腐败是一把“双刃剑”,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绩效产生了不同影响[3]。反腐败显著提升了央企的绩效,但是却使非国企的绩效明显降低。这意味着腐败是央企发展的桎梏,但却是民营企业成长的润滑油。所以,反腐败对两类企业的作用也截然相反。

总的来说,上述研究都表明反腐败的性质(“八项规定”意在遏制职务消费,而中央巡视则是重塑官场秩序并重建市场规则)以及腐败对企业生产与发展的具体影响(“掠夺之手”还是“润滑油”)的不同,导致了反腐败行为对不同企业的成长有着天壤之别。

参考文献
[1]Ding, Haoyuan, Hanming Fang, Shu Lin, Kang Shi. 2017. “Equilibrium Consequences of Corruption on Firms: Evidence from China’s Anti-Corruption Campaign.”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2]Kong, Dongmin, Li Wang, and Maobin Wang. 2017. “Effects of anti-corruption on firm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a quasi-natural experiment in China.” Finance Research Letters.
[3]Lin, Chen, Randall Morck, Bernard Yeung, and Xiaofeng Zhao. 2017. “Anti-Corruption Reforms and Shareholder Valuations: Event Study Evidence from China.”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forthco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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